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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建立“三本台账”
做实做细派驻监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2-20

  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细化完善今年工作打算,探索建立监督台账制度,通过管好用好“三本台账”,做实做细派驻监督。

  “三本台账”包括,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台账,对被监督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依据其任务清单建立监督台账;纪检监察建议跟踪台账,对驻厅纪检监察组根据发现问题提出的反馈意见和纪检监察建议,列明内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等,由被监督部门按程序规范处置。有关交办事项督办台账,对交办事项列出任务来源、交办内容、责任单位、办结时限等,实行重点督办;

  驻厅纪检监察组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保障“三本台账”落地见效。明确内部分工和各环节责任,“三本台账”均实行“双监督”,既监督整改事项或主体责任,也对部门监管进行再监督,确保事事有人管、有回音、有结果;实行“倒计时”监督,引入红黄牌提醒机制,不交账销号不放手;加强与被监督部门党组沟通,及时通报、交流“三本台账”完成情况,对整改、履行主体责任、监管不到位的严肃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将台账所列事项完成情况纳入部门政治生态分析、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与廉政意见回复挂钩。

  “‘三本台账’构成的监督台账制度,是我们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的探索举措。”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继续完善台账制度,把系统施治、抓严抓早抓小等要求落到实处。”(省纪委监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 ‖ 责任编辑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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