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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8-31

  2016年8月16日至18日,省住建厅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厅党组书记李力带领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就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谈了体会,提出了要求。驻厅纪检组副厅级检查员席思国就加强监督检查,明确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谈了意见。 

  李力指出,《问责条例》与《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尊崇、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 

  李力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坚决贯彻《问责条例》,把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升到新高度;对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强化纪律意识,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始终,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实质和要义,真正全面从严治党。 

  李力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厅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使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