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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金集团:出台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细化主要任务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5-22

  省财金集团公司党委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省管企业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研究制定措施,进一步细化主要任务,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高度重视。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手抓集团转企改制。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李国健就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纪委书记于振连提出明确要求,并带队开展调研。集团公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研究,以党委文件正式印发《关于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 

  抓好顶层设计。财金集团公司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抓好顶层设计,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在《意见》中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和组织队伍建设,使纪检工作与党建工作紧密融合,实现完善法人治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机统一。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坚持纪检工作同步谋划、纪检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纪委负责人及纪检工作人员同步配备、纪检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确保履职尽责。集团公司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至2名,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不低于3名,在基层党组织设纪检委员。规定纪委书记列席董事会,不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纪委副书记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符合条件的纪委副书记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除此之外不得兼任其他职务。目前,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已经成立,作为纪委专职办事机构。(省财金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