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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严肃纪律严格要求 确保廉洁过节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4-3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近日下发通知,对各归口监督单位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提醒督促。  

  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单位结合中央纪委、省纪委近期下发的违纪问题通报和有关节日期间廉政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又要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切实强化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各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纪律,严格要求,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旅游或接受业务相关单位邀请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公款吃喝,铺张浪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名义违反财经纪律滥发钱物;严禁婚丧事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等其他违反党规党纪行为。 

  严格执纪监督。要求各单位各级纪检机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住五一端午重要节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抓细抓小、动辄则咎。对检查发现、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执纪必严、违纪必究。 

  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等归口监督单位近日已分别通过向部机关全体党员下发廉洁过节短信、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对廉洁过节进行了安排部署。(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