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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盲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5-12-04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项硬任务,容不得半点商量,要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把党的领导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落实主体责任没有盲区。”日前,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去年以来,山东省国资委党委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不放松,强化顶层设计,创新机制制度,严格考核问责,有力地推进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顶层设计明确责任范围 

  针对企业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存在的角色定位不够明确、工作界限不够清晰的问题,省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是领导、推进、落实主体,承担组织领导、选好用好干部、抓好廉洁教育等方面的责任。 

  履责重点明确之后,山东省国资委党委逐项分解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落实的具体措施。围绕落实选好用好干部,建立《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7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今年上半年,国资委党委依据上述制度配齐了28家省管企业的成员,并调整充实了15家企业纪委书记。 

  述职评议确保履责到位 

  “对照检查流于形式,落实主体责任不实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近日,在省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上,张新文对每一名企业党委书记述职情况逐一点评,不讲成绩,只点问题。 

  听了点评,不少党委负责人当场红脸出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责任和压力。 

  去年以来,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建立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引导企业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述职的内容包括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保障情况,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情况等。述职完毕,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分别以无记名形式填表,对企业党委书记履责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党委书记反馈。评议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问责促责任落实 

  加强责任考核。制定完善并认真落实《省管企业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工作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国资委党委每年组织对省管企业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晋升等挂钩。 

  强化“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山东省国资委纪委先后查处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山东省委实施办法的问题,给予9人党纪政纪处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或重大腐败案件的企业,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上半年,省国资委纪委严肃查办了枣矿集团某煤矿矿长曹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矿党委书记李某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李亮科 通讯员 段银山 崔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