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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狠抓“四风”问题 净化节日风气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9-26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面对可能反弹回潮的“四风”问题,驻省地税局纪检组迅速行动,认真履职,专门下发通知,对系统各级各部门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严明纪律,加强监督。

  通知要求,全省地税系统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制止利用假日节点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月饼烟酒节礼等顶风违纪行为;特别要狠刹披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防止培训中心或机关食堂成为“舌尖上腐败”的新场所,坚决制止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等礼品卡;严禁参加用公款安排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坚决防止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净化节日风气。

  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常”、“长”二字,保持定力、持续加压,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严格教育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抓出成效、形成机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侵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作风建设工作,确保责任落实。

  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中央关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加大节日前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快查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廉洁过节。(驻省地税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