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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强化三种意识 夯实主体责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20

  日前,省财政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国安指出,要进一步强化三种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扛牢抓实。 

  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时、处处、事事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纪党规的约束,守住党纪党规这条底线,不逾规、不出界。坚决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是不要以为违反了纪律没人管,二是不要以为党员干部处处受约束,不自由、不舒服。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深度扫描,勤咬耳朵、多扯袖子。每一名干部都要自觉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决不能在纪律和规矩上栽跟头、犯错误。 

  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始终在履职用权上严起来。今年以来中纪委、省纪委连续曝光多起顶风违规违纪案件,要高度重视。任何时候都要牢记权力是组织和人民给的,姓公不姓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省、自警、自律,慎独、慎初、慎微。要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坚决划清界限,不越雷池半步,真正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有权必有责,有责就要担当,财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将这份责任担起来,对分管的同志、处内的干部,既要多关心,更要严管理。本着对组织、对干部负责的态度,真抓真管、严抓严管,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勤提醒,绝不能藏着掖着当“老好人”。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如果出了问题,必须严肃追责。(驻省财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