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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出台意见对落实监督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7-14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入落实,近日,省水利厅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从落实监督责任的重大意义、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和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履行监督责任的组织领导四个方面对落实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当好落实监督责任的领导者、参与者和推动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为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创造条件,同时切实提高认识、摆正位置,自觉接受纪委(纪检组)的监督。 

  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敢于监督、严格监督,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积极探索与形势任务要求相适应的落实监督责任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和廉政监察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纪检监察部门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施意见》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和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驻省水利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