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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明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2-0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6月30日,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对东明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9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东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严格按照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迅速开展思想动员,精心做好安排部署,为巡视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立即以县委文件形式将巡视组反馈意见、省市有关领导讲话及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在一定范围印发传达,并迅速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究。随后,及时召开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强化“关键少数”担当,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以上率下,带动引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

  (二)增强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牢牢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成员的县委做好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由县委常委任组长的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监督问责、线索核查、制度建设等工作。在工作机制上,实行县委常委负责制。县委常委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推进有关问题整改,并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三)压实政治责任,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意见,逐条逐句进行分析研究,将巡视组反馈的各类问题,进一步细化为具体整改任务,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关于做好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其中,对涉及具体项目的问题,明确要求责任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详细推进方案;对长期性、制度性问题,要求建章立制,出台规范性文件。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至少1名县级领导干部牵头负责,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分工配合。部门内部也作出合理分工,列出详细计划,责任明确到人,措施细化到项,节点具体到天,保证了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调度,持续加压推进。坚持台账管理、定期调度的督导机制,县委书记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经常组织各协调服务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实地了解整改进度,现场帮助解决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建立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的,发现一个,问责一个,以问责促负责,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强化成果运用,完善制度机制。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在巡视反馈意见指导下,将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强化督导与从严问责有机结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挖掘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类,通过点的整改推动面上提升。对巡视反馈意见涉及具体案例及整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典型曝光,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做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整改工作中,共成立各类工作专班12个,规范完善长效机制25项,通报典型案例4起,切实放大了巡视整改效应,巩固了巡视整改成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脱贫攻坚重视程度有所减弱的问题

  (1)针对脱贫攻坚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坚持抓好“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县委常委会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安排专人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脱贫攻坚方面的有关内容,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究,确保迅速贯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会议,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扶贫办主任和扶贫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2)针对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力度有所弱化的问题。县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的频率和力度。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县脱贫攻坚总体情况汇报和贫困群众饮水安全等专项工作汇报,并对脱贫攻坚检查验收等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在此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有关制度,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及其他重点工作,安排专人定期提醒县委常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议题提报,确保重点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和有序稳妥推进。

  2.关于落实整改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3)针对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倒逼落实存在差距的问题。县委坚持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提升工作的有力途径,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督促和定期开展“回头看”的长效机制,将问题整改和“回头看”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日常监督和县委巡察工作内容,纳入党委工作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20年10月份,结合开展脱贫成效“再核查、再评估、再提升”工作,全面梳理核查2017年以来省委巡视及省市审计、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发现遗留问题和制度漏洞,坚决立即整改到位。截至目前,梳理核查出的各类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4)针对部分乡镇出现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县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摸底排查,对资金管理不规范和长期滞留的,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和县级督导台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扶贫资金依规管理、有效使用。目前,我县各乡镇扶贫资金均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全面消除了扶贫资金滞留政府经费账户现象。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涉及的有关乡镇滞留结余资金,已全部按规定拨付用于扶贫项目、扶贫车间建设,充分发挥了应有效益。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对下拨资金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5)针对部分扶贫项目推进实施不力的问题。县委深入查找问题原因,认真研究整改对策,建立了县级领导牵头包抓扶贫项目工作机制,对所有未完工的扶贫项目,逐个组建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牵头包抓、1名乡镇科级干部靠上主抓,县扶贫办安排1名工作人员配合推进,集中力量,倒排工期,日调度、日通报,进展缓慢的由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经过努力,原有未按时完工的扶贫项目现已全部完工。

  (6)针对部分项目收益偏低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摸清扶贫项目运营和收益情况,建立了收益偏低和无收益扶贫项目整改台账,逐个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分类抓好整改。二是加强对扶贫项目的日常监管维护,落实好乡镇科级干部包联扶贫项目制度,定期调度掌握扶贫项目经营状况,对项目运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最大限度保障项目正常运营、提高收益。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分别由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安排科技特派员和农技专家对产业扶贫项目提供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推进产业扶项目的转型升级。2020年以来,12个科技服务队通过现场指导、网络对接等多种形式对产业扶贫项目开展科技服务,共引进新技术、新成果22项,开展技术指导培训700余人次。

  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7)针对县纪委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重视不够,研究不深,日常监督缺少具体措施,执纪问责精准度不高的问题。一是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滩区迁建等重点领域以及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从严查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本轮巡视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起,处理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二是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延伸监督触角。明确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口联系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对帮扶责任落实、扶贫工作开展、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围绕提升执纪问责精准度,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对问责条例的依据与原则、内容与对象、内容与情形、方式与程序等主要内容进行深化学习,提高在工作中准确把握运用的能力和水平。

  (8)针对有效监督、精准监督不够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切实增强做好有效监督、精准监督的政治自觉。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监督工作的研究部署。专门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分析总结当前扶贫领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并就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程序。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督办暂行办法》,参照上级纪委做法,进一步完善了巡察整改移交文书,对有关部门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按照程序进行了移交,并开展督促整改监督检查。三是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建议督导落实。针对个别扶贫领域检查建议未得到回复的问题,责令被建议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了所有纪检监察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得到落实。

  (9)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对2018年以来上级交办、巡视巡察移交和本级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并逐件分析研判,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提出督办意见。目前,原有处置不及时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理完成。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督办机制,充分发挥案管室督促办理职能,用好周一例会制度,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快速有效处置。

  (10)针对问责通报“眼睛向下”的问题。县委大力支持县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对问责通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问责通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库,凡典型代表性强、警示作用明显的案件,经研究通过后,不论镇村县直,一律列入通报。同时,定期对问责通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着力提高问责通报的精准性、时效性。巡视反馈以来,先后将县住建局质监站副站长张留继、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李洪义、县交通运输局监察大队负责人唐俊青等多人问题在“清风东明”微信公众平台公开通报。

  4.关于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

  (11)针对扶贫档案制作过程中增加基层负担的问题。一是迅速召开全县脱贫成效规范提升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基层根据实际需要整理扶贫档案材料。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强化督导和业务指导,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要求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认真入户坐谈,实事求是了解和填写贫困户收入情况。三是深入推进“四风”问题治理,特别是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对发现的有关问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巡视“回头看”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个,处理49人。

  (12)针对个别乡镇村级扶贫项目论证会走过场的问题。县委立即责成有关乡镇党委就巡视反馈事项作了书面说明,督促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具体责任人写出深刻检查,并将问题处理情况以扶贫工作通报的形式公开曝光。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乡镇村级扶贫项目论证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要求各级严格落实《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论证程序,增强项目实施过程的公开度、透明度,广泛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意见,让群众切实参与其中。

  (13)针对部分乡镇危房改造档案中评议照片不规范的问题。县委根据巡视组反馈的具体情况,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县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专项清理整治,要求有关部门和乡镇认清形势、强化责任,对照标准、查摆问题,凡发现档案照片不规范的,一律说明原因,并重新组织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1. 关于“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4)针对落实教育扶贫政策有疏漏的问题。县委结合开展脱贫攻坚“再核查、再评估、再提升”工作,对全县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根据排查结果,将漏发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的,及时补发到位。排查中,未再发现“雨露计划”补助漏发问题,对巡视期间发现的漏发补助问题,已责令有关乡镇作出深刻检查。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资助帮扶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力度,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确保各项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15)针对基本医疗保障有弱项,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流于形式,严重精神病人救治补助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围绕解决家庭签约医生服务不到位问题,重新优化组建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并进行了深入培训,综合运用考核激励机制,督促医务人员认真履约服务,定期入户帮扶。同时,深入开展义诊巡诊活动,加大签约服务政策宣传,提升医疗服务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县406个行政村(居)已实现义诊巡诊活动全覆盖。二是围绕解决严重精神病人救治补助拨付不及时问题,严格落实免费救治政策,加强医疗机构和医保、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重性精神病人救治补助资金保障,凡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由医疗机构垫付相关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县财政及时拨付,切实保障救治体系持续高效运转。

  (16)针对危房改造底数不清、推进不够有力,县级主管部门未将各乡镇街道自行改造的危房纳入监管范围,危房改造档案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危房改造底数排查力度,确保及时掌握群众住房安全情况,及时落实相关政策。二是进一步健全房屋改造监管机制,各乡镇(街道)根据群众诉求和实际需要,自行帮助群众对房屋进行修缮加固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前向县住建部门备案,住建部门逐一建立台账,并指导乡镇(街道)规范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各乡镇(街道)自行为群众修缮加固房屋使用财政资金的,按财务管理规定列支并进行审计。三是全面开展危房改造档案规范整理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按规定如实改正档案材料中存在的内容不规范问题,不断提高危房改造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17)针对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措施不力的问题。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谋划推进力度。专题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巩固饮水安全、提升饮水质量等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水务局和各乡镇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治,加快完成滩区外村庄黄河水水源置换和滩区内村庄水源净化工程,利用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全力推进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切实补齐各项工作短板,不断提高群众饮水质量。截至目前,我县黄河滩区外村庄已全部完成黄河水水源置换;滩区内现有饮水井已全部安装净水设施,并正常运行;累计为取水距离较远村庄安装集中供水点50台套、净水机410台(单台净水机日产水12吨,可供3000人使用),并委托专业公司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安全。全县农村饮水形成了黄河水+集中供水点+饮水机等模式,实现了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全覆盖。

  2.关于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统筹推进不力的问题

  (18)针对时间节点意识不强,迁建任务存在拖延、进度不平衡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坚持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全县头等大事来抓,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勠力同心、尽锐出战,紧盯目标任务,加压苦干实干。坚持每周一专项小组例会、每周五项目管理例会等调度机制不动摇,严格落实“日督导、周调度、月总结、重要节点观摩评比”高频推进制度,大力实施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集中攻坚行动,实行全程无缝督导,强化重奖重罚,督促施工企业卡紧时间节点,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认真开展了现场观摩,根据观摩结果,对先进村台指挥部和施工企业进行奖励,有效激发了全县上下推动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工程建设进度明显加快。截至目前,马集外迁社区已完成搬迁;24个村台安置社区工程全部封顶,完成工程总量的80%,预计5月底前所有涉迁群众全部搬入新居。

  (19)针对工程标准质量与群众期望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监管力量。成立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质量控制专班,每个安置社区明确1名责任人,与全过程管理人员共同监督施工企业、监理人员规范履行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质量问题会诊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滩区迁建有关技术标准,常态化开展质量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充分保障群众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参与权,建立群众代表巡查质量长效机制,经常组织群众代表开展现场监督,切实满足了群众对工程建设质量的关切。

  (20)针对统筹脱贫迁建和后续发展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协调县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小额贷款服务,帮助解决自筹房款资金问题。二是坚持安居富民同步推进,统筹开展搬迁方案编制、旧村拆除及土地复耕方案编制、产业发展扶持等各项工作。目前,群众搬迁及旧村拆除工作正有序启动;黄河滩区内形成了万亩水产养殖带、万亩虎杖种植基地、食用菌种植设施农业片区,富硒小麦、西瓜等特色农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设施农业规模达到3万亩,滩区产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3.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缺乏积极应对措施的问题

  (21)针对县委对滩区建设复工状况预判不足,部分村台社区用工缺口大,影响了建设进度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新特点,积极帮助企业优化施工方案,督促企业运用市场手段,尽最大努力从本地和周边地区调配人员,增强工程建设力量,加快施工建设进度。印发了《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施工企业到岗施工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承建社区安置户数。”集中攻坚行动实施以来,县滩建指挥部成立督导组,对施工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日清点、日公布、半月汇总”,凡上工人数低于承建社区安置户数的,结合现场观摩评比结果进行相应处罚。目前,各施工企业均通过内部调配和购买劳务等方式,积极组织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施工,最大限度保障了施工力量,基本满足了工程建设需要。

  (22)针对扶贫项目开工缓慢,部分扶贫项目受疫情影响一直未运营;解决农产品销售方面办法不多,农产品销量不畅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扶贫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对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工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适当简化项目入库、方案编制、项目审批、公告公示等流程,加快招投标和建设进度。2020年计划实施的52个扶贫项目,现已全部开工。二是强化扶贫项目台账管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通过适当降低扶贫资产租赁、承包费和帮助争取小额扶贫信贷等方式,推动项目尽快复产运营。经过整改,前期未正常运营的扶贫项目,已全部正常运营,发挥了应有效益。三是积极拓宽扶贫农产品销售渠道。在建立东明县优质农产品推广平台的基础上,2020年9月12日至10月底,我县举办了为期1个多月的优质农产品展销活动,各参展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累计销售收入达200余万元。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山东省暨济南市消费扶贫产品展销周”“青岛消费扶贫特色产品展销会”“菏泽市第三届扶贫车间产品展销会”等活动,有力助推了扶贫农产品销售。

  (23)针对县委组织劳务输出、加强就业激励缺乏措施的问题。一是积极运用青岛-东明对接帮扶机制,成功举办了2020年就业扶贫青岛--菏泽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和“送岗位、促发展”2020年综合性招聘会,参与企业达265家,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达成就业意向800余人。二是加强就业岗位供需信息对接,及时向贫困劳动力推送招工信息。近期,累计发布招聘信息29次,提供就业岗位14700个。三是通过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方式,鼓励各类劳务输出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

  (24)针对县委对扶贫农产品销售工作研究推进不力,未组织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问题。县委围绕推动电子商务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一方面大力加强电商人才培训力度,鼓励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主动提高自身技能素质,积极引导其参与电商经营;另一方面积极与县内有丰富电商经验的经营主体对接,支持其带动电商扶贫项目发展,推动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提升电商扶贫项目效益。2020年9月份以来,累计组织电商培训470余人次;东明县一品农夫科技有限公司整合相关电商平台,举办促销活动6期,有力带动了我县农产品上行。

  4.关于贫困户退出动态调整不够精准的问题

  (25)针对部分低保户认定和贫困户退出不够精准的问题。县委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对巡视组巡视期间反馈的相似信息,全部建立台账,逐项分类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在此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结合开展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享受政策的低保户、贫困户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复核,根据核查结果,终止了部分人员的低保待遇。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构建部门间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对危房改造、低保五保、脱贫攻坚等重要民生政策落实对象,实行双向核查识别,定期进行数据清洗,强化信息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关于巩固脱贫质量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方面问题

  1.关于返贫动态监测机制不完善,部分人员存在返贫风险的问题

  (26)针对部分人员家庭收入来源少,多依赖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性兜底保障和土地转移性收入实现脱贫,脱贫稳定性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可能致贫和返贫的困难群众,纳入即时帮扶范围。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的帮扶力度,产业扶贫项目分红重点向其倾斜,努力增强特殊贫困群体的脱贫稳定性。2020月9月23日,将东明明阳光伏扶贫电站项目2019年度收益120万元,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向各乡镇(街道)选取的最困难的贫困群众进行发放,惠及4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27)针对推进新农村建设群众观念树得不牢,对已拆迁群众安置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积极引导群众迁居。成立了过渡房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专班,组织干部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全面掌握临时安置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并逐村逐户分类制定了科学稳妥的迁居整改方案,明确了包保联系责任人,累计动员1400名镇村干部,调用车辆450台,帮助群众迁居安置。截至2020年11月23日,全县剩余过渡房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群众完成搬离后,继续实行包户包人联系帮扶制度,由各包保联系人持续关注群众生活动态,定期开展走访回访,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困难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工作中,已筹集发放口罩1180包、消毒液600公斤,发放棉衣棉被405套;逐户开展了用电、防火、卫生防疫安全排查,逐户配备了干粉灭火器,配全了箱式净水机、卫生间等相关生活设施,并对困难群众电费、水费进行了免除,确保了群众生产生活和卫生防疫安全需要。三是全力加快社区工程建设。针对新开工的7个农村新型社区,均明确县级干部作为指挥长,靠在一线督导调度,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班作业、昼夜施工,力争尽快达到搬迁入住条件。截至目前,已有2个社区完成搬迁,其余5个社区房屋主体全部封顶。

  2.关于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不健全,产业扶贫项目培植效果不佳的问题

  (28)针对部分产业扶贫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有的项目存在低端化问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扶贫项目论证评审机制,严格把牢项目储备、立项提报、审批备案等各道关口,切实增强产业扶贫项目评审论证的科学性、严谨性。同时,鼓励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实施、统筹管理产业扶贫项目,推动形成集约优势和规模效益。2020年,全县实施的52个产业扶贫项目全部以乡镇为单位统筹实施,项目类型涵盖加工厂房、特色养殖、冬暖式温室大棚、乡村旅游等项目,有效提升了项目的优质化水平。

  (29)针对扶贫车间缺乏产业支撑的问题。县委迅速成立了由县扶贫办牵头的工作专班,建立了闲置和运转不正常扶贫车间问题整改台账,逐个车间“对账”整改。目前,巡视反馈的闲置和运转不正常车间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积极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供电等部门的政策资源,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加大对扶贫车间建设运营用工、用电等优惠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扶贫车间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020年,共为6个扶贫车间发放贫困户就业补助9500元。

  3.关于扶贫项目监管机制不规范,项目运营和资产保全存在隐患的问题

  (30)针对县委未建立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资产确权不及时的问题。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和《菏泽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进一步压实扶贫资产管护运营责任,督促乡镇认真做好扶贫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对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逐项目建立资产管护制度,设立扶贫资产明示牌,明确管护责任人。目前,全县已经形成了责任明确、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项目验收之后均能及时办理资产交接,并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确保了资产确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31)针对制定的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文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所有投资3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进行了逐一排查,对未进入东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正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扶贫项目,逐一建立清单台账,严格按规定进行整改。在此基础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要求凡上级规定的八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交易;确需到县外交易场所交易的项目,要先向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认定拟进入的交易场所为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正规交易场所后方可进入。今后工作中,凡不按规定进行公共资源交易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资金,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暂停项目执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制度权威。经过整改,我县2020年投资30万元以上的扶贫项目,全部进入规定平台交易。

  (32)针对2019年全县实施部分扶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土地、环评手续的问题。县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未按规定办理立项、土地、环评手续的扶贫项目,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分析原因,分类抓好整改。目前,原有未按规定办理立项等手续的扶贫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做好产业扶贫项目的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

  (33)针对扶贫资金存在流失风险,个别乡镇将扶贫资金托管给企业,到期后本金及分红款无法收回的问题。县委立即责成有关乡镇书面说明情况,并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本金及分红款。根据法院判决,已与涉事公司解除托管合同,并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县法院执行局已将涉事公司部分资产查封,正在进行评估拍卖。在此基础上,对全县已形成的债权投资类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债权投资类扶贫项目台账,对协议到期的将扶贫资金进行收回,一律不再续签协议,扶贫资金由乡镇财政收回后,根据扶贫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债权投资类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核查经营主体的运转情况,对不能履约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扶贫资金的损失,促进债权投资类扶贫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安全运行,切实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

  4.关于扶贫与扶志扶智机制不到位,贫困户自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34)针对个别贫困户仍存在“等靠要”思想,对外部帮扶的依赖性较强的问题。县委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通过免费培训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的方式,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树立正确就业观念,主动参加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切实增强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2020年以来,累计培训贫困人口577人,发放生活补贴18.64万元。

  (35)针对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小的问题。县委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和贫困群众就业意愿,灵活设置保洁员、绿化员、护路员、护河员、电站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增加针对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的定向招聘名额,最大程度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020年以来,全县累计安置贫困劳动力1680人。

  (36)针对农村党组织和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滞后,部分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成员方面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积极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渠道,探索选派56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优秀人才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2020年,56名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扎根基层、创新实干,共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32个,引进村级项目41个,初步转化后进村29个,为群众办实事670余件。二是着力抓好村“两委”干部后备人才储备培养。全县399个行政村累计选出后备干部965名,其中35岁以下后备干部占比44.25%。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特别是省扶贫工作重点村中的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完善整顿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一村一策”抓好整改。2020年,共调整软弱涣散村支部书记10人;2019年排查出的40个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整顿。

  (四)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结71件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挽回经济损失25.55万元。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在省委统一领导和市委督促指导下,我县巡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和省委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有的单位推进巡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不紧密、统筹性不强,开展整改工作就事论事,缺乏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的主动性;二是有的单位将开展日常工作与巡视整改划等号,缺乏有力的针对性举措,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三是个别问题涉及面广、系统性强,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持续推进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盯问题不放松,常抓整改不懈怠,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以更坚决的态度、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切实解决我县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一是坚决扛牢压实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及时对标对表,扛牢政治责任,强化工作举措,聚焦“后脱贫时代”再加劲、再精准、再落实,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健全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强化扶贫工作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强化“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等各方帮扶力量,保持扶贫工作队伍稳定。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突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部署推进滩区后续发展。深入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思路和举措,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规划、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衔接,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

  三是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突破,紧盯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推进干部纪律作风大整顿大提升,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抓而不实、抓而不紧、抓而不细等问题。大力弘扬“敢于担当、求真务实、马上就办、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用在推动发展上、把精力用在履职尽责上、把权力用在为民服务上,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争创一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211743,邮政信箱:中共东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东明县委关于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274500。

  中共东明县委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