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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5-31
今年以来,沂源县纪委健全线索来源排查机制,提高执纪审查主动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信访举报筛选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举报问题线索,重点筛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台账,集中移送。同时,建立信访举报线索收集排查长效机制,做到主动挖掘,定期梳理,及时报送,着力拓宽线索收集渠道。
行政执法挖掘线索。制定出台《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问题线索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中,发现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及时向县纪委移送。今年以来,共挖掘问题线索65件,立查案件44件,其中,自办案件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专项检查查找线索。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牵头农业、财政、扶贫等部门单位,围绕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征地拆迁等7个领域专项排查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整治。实行纪委常委分片督办、派驻组督办县直部门、问题线索月报送制度,集中查处一批重点问题。截至目前,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3起,分3批通报典型问题13起13人,曝光典型问题19起19人。
强化协作共享线索。切实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以及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完善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对具体办案工作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实现案件资源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有关部门移送违纪问题线索26起,立案21起21人。(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