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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23

  2017年,枣庄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重点,强化担当,狠抓落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畅通渠道扩大线索来源,充分发挥信访、来访、来电、网络举报作用。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在门户网站开设举报专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第一阶段组织8个明察暗访组对扶贫领域问题全面暗访,检查60个镇街、192个村居,查看112个扶贫项目,发现面上问题33个,问题线索29起,全部转各区市纪委办理。第二阶段组织2个暗访检查组,开展为期1个月的暗访检查,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随时随地抽查。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集中动态销号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及时掌握和跟踪办理情况。

  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深查严处。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核查、审查重中之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2017年,全市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174件,处理2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人,组织处理137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每件涉及扶贫领域的案件倒查追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2017年共对57名在脱贫攻坚中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强化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坚持把通报曝光作为警示教育、营造氛围、形成震慑的重要手段,采取集中通报、专项通报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17次通报典型问题42起、54人,并以“三会一课”、召开村(居)会议等方式,将通报传达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基层党员群众。(枣庄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