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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深刻理解规则核心要义 严格抓好执行落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12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上升为全党必须遵守的党内法规。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再次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和殷切期望,必将有力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扎紧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约束,依纪依法履职,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刻认识规则制定重大意义。规则开宗明义,首先明确了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全面、统一领导,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同时,规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明确了领导体制、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要求,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和请示报告制度,既突出监督执纪特色,又与国家监察法等国家法律衔接配套。

  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是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党和国家机关延伸的重要力量,规则是指导监督执纪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要时刻铭记作为省纪委省监委一员的身份职责,把学习过程作为淬炼党性、历练品格、提高本领的过程,作为增强履职监督使命感、荣誉感、归属感的过程,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任务,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全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认真履职尽责。规则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立足有效监督制约,在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上着力,针对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和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作出严格规范,在各个环节规定具体审批事项,体现了全程管控、从严把关。

  党中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体现对派驻机构的信任和重托,也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到执纪监督与审查调查两手抓、两手硬,按照规则要求,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职责权限,特别是在线索处置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对问题线索处置全程可控;在谈话函询环节,规定谈话函询前要严格审批,必要时对谈话函询的说明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在初步核实环节,规范启动审批程序,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初核;在审查调查环节,严格报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在案件审理环节,规定纪律处分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通过一系列规范细致、精准严谨的工作,教育、感化、挽救被审查调查人,实现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锤炼过硬本领。规则专门设立监督管理一章,进一步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规定了多项自我监督制度,主要包括: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回避等。强调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私存线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建立办案质量责任制,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

  规则的印发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内部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在深入学习运用上下功夫。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全面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融会贯通。特别要深刻理解、熟练掌握规则的核心要义,学透吃透精神,找准深化派驻监督的方向路径,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责打下坚实基础。要在提升监督执纪监察能力上下功夫。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高点起步、高标准要求,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要求。坚持全员办案,让每一名同志都有锻炼的机会,在实践中成长进步。要在强化自我监督上下功夫。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坚决防止执法犯法行为发生。健全内控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健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