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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耀华:以规则为遵循 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2-12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这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做出的进一步规范,再次释放“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党中央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规则的制定,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历史和现实经验的总结,更是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现实挑战的必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规则,要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推进依纪依法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纪检监察机构的光荣职责。

  学习贯彻规则,要始终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规则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指出,规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中,首要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的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工作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和原则,是纪检监察机构履职的生命线。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更要严格遵循派驻工作领导体制,自觉遵守重大案事件及时报告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突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政治监督,督促监督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使命。

  学习贯彻规则,要让规则成为工作的必然遵循。规则的制定,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为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必要制度遵循,必将极大激励派驻机构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好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因此,学习宣传好规则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始终保持思想上的高度重视,充分了解规则的制定对于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和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规则常态化、制度化,与履行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紧密联系,在工作中深化内容理解,在学习中指导工作实践,真正实现融汇贯通、学通学透。贯彻规则的关键在于工作实践中的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要正确运用规则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最核心的监督执纪权,包括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和审理等程序,完善了各项工作规则,整合了工作流程,强化权力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强化规则的运用,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依法依规履行过程中,着力提升工作成效。

  学习贯彻规则,要强化自我监督,扎紧制度笼子。规则的制定,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工作规范,充分的彰显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加强自我监督的决心和信心,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求的重要体现,是党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特别是规则单独增设监督管理一章,规定了包括,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等多项自我监督的制度,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这些制度的设立进一步强调了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善扬恶的利剑永不蒙尘。(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时耀华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