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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早军:做深做细做实监督这篇“大文章”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1-29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监督检查工作新设一章,且将其放在总则和领导体制之后的第一位,充分体现了将监督挺在前面的理念。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能的要求,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要求,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选择。

  定位向监督聚焦,做深监督新格局。突破原有监督思维。规则明确要求地市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并取消了原有第一十条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论述,将信访举报放在第三章“监督检查”之中,这要求我们打破监督局限于监督检查部门的传统思维,将信访举报、派驻监督等监督统筹纳入监督检查全局筹划。重构现有监督力量。整合现有的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部门日常监督、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牵头专项监督、信访举报部门分析研判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等监督职能优势,各监督部门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深化现有监督力量配备,形成协作配合又衔接制约的新监督格局。探索建立“大监督”体系。在市纪委监委机关新设5个监督检查室的基础上,探索建立“1+5+3”监督体系,以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1个牵头监督的部门,以5个监督检查室作为监督骨干力量,以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作为3个监督支撑点,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探索建立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科学严密的“大监督”体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换为监督效能。

  责任向监督压实,做细监督新方法。加强日常监督。结合被监督对象职责,通过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多种渠道,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监督方法。着眼于规则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探索抽查复核、个案剖析、大数据分析、“蹲点式”谈话等新监督方法。同时,妥善分析应用检举举报平台、廉政档案等新渠道提供的监督信息、数据,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探索研判汇报机制。监督检查部门汇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多方监督信息,把脉被联系部门、单位、地区突出问题,多维度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定期向党委汇报政治生态研判成果,科学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

  力量向监督倾斜,做实监督新效能。主动监督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把监督工作向一线部署,既要靠前监督,发挥好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靠前贴近的优势,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又要主动监督,把监督视线、触角放到被监督对象身上,下沉到被监督单位、地区调研,摸清被监督对象廉洁情况,增强监督的深度、精度。把牢党风廉政建设回复关口。将党风廉政建设回复作为利用监督成果的途径,依托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切实排除有“硬伤”“暗伤”的干部,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助力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综合运用监督监察建议。切实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及时下发,以案促改,督促责任单位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确保责任落地、到位,让法纪的刚性约束体现在每份建议书执行中,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东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孙早军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