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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 主动担当作为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09-30

聚焦主责主业 主动担当作为
——山东省纪委省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先进事迹

  2014年以来,从省纪委监察厅第六纪检监察室到省纪委省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该室始终坚守政治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征程中,高点定位、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奋力担当,不断创造一流业绩、培育一流作风、打造一流队伍,擦亮“六室”品牌。

坚决果断执纪,做正风反腐的“先锋队”

  扎实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理念,创新方法,推动执纪办案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方面,强化动态管理,夯实线索基础,科学精准处置线索。5年来,共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226件,其中初核320件,谈话函询378件,办结问题线索1115件。另一方面,严查快处,果断执纪,强化震慑,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5年来,共立案审查60人,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9人,其中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先后查处了临沂大学党委原书记丁凤云、原副校长李富山等人贪污腐败窝案,聊城大学原副校长孙兰雨和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临沂市人大代表违反会纪案件等一批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督导威海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定办理的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杜克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做实做细监督,做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真正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5年来,谈话函询办结问题线索占比约30%,强化审查核实,杜绝一函(谈)了之,提出补充说明意见80余次,发现问题30余个,给予4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谈话提醒,对2名同志提出职务调整建议,直接转初核13人次。坚持关口前移,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结合廉政档案和线索受理处置情况,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93批次,共计943人次。强化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方法,增强监督效果。对接巡视监督,向巡视组介绍情况21次,受理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173件;对接其他监督,受理审计监督移交线索17件。参加专题会议、民主生活会70余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13人次。

强化问责追责,做压实责任的“推进器”

  始终高悬问责利剑,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参与事故问责。先后参与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荣成造船厂5.25二氧化碳泄漏事故及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等问责,共问责63人,其中省管干部3人。

  推动党内问责。着力夯实管党治党责任,释放失责必问信号。先后对临沭县委原主要负责人、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纪委书记、蒙阴县政协原副主席不缴党费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问责23人。

  突出环保问责。先后实施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海阳市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海景房问题,生态环境部通报的潍坊围滩河表面整改问题、东营广饶县甄庙村非法填埋坑虚假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烟台三地高尔夫球场违规占用防护林保护区问题等问责督导,督导发现省管干部失职渎职问题线索20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给予诫勉7人,给予批评教育9人;督促有关市委、市纪委监委问责9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

加强督促指导,做联系单位的“勤务员”

  加强对联系单位的督促检查、联系指导、服务保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强化监督检查。单独开展执纪安全检查4次,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在全省进行安全大检查6次,协助检查验收留置场所8次。加强对转办要结果件的审查,提出反馈意见90余次,开展现场检查督导20余人次,有力推动联系单位监督执纪工作。

  加强调研指导。派员开展调研7次,撰写执纪监督调研报告5篇,参与起草《山东省<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派驻机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乡镇街道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制度。

注重自身建设,做加强党建的“示范者”

  以党支部建设为依托,以加强学习为抓手,以优化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自发为潍坊水灾等捐款4000余元,资助3名家庭困难学生,营造团结向上良好氛围。开展家访9人次,谈心谈话100余人次,及时掌握队伍思想动态,确保队伍始终处于监督之下。

  切实加强学习,解决“本领恐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各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实施“每日背诵”制度,组织集中理论和业务学习30余次。 

      注重实践锻炼,历练坚强作风。7人次抽调中央纪委帮助工作累计达31个月;8人次参与省委工作专班累计达7个月。室内同志向作风要效率要时间,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克服困难干工作,在苦干实干中提升能力、锤炼作风,谱写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