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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9-10-15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
——记青岛市崂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霍荣

  在崂山有这样一位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5年来,埋头苦干,审理的近700起各类党纪政务(政纪)案件中无一起有理申诉发生;心无旁骛,对业务工作“一口清”“问不倒”,被称为“纪检度娘”;大胆创新,推出“三个一”工作法,探索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新路子,主持编发的《纪检监察业务参考与指导》成为大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和要求的指南……他就是崂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霍荣。

用“钉钉子”精神练就看家本领

  走进霍荣的办公室,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整齐码放的专业书籍,一摞摞学习工作笔记本,桌子上摆放着一套已经被翻的折了角的《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政策法规汇编》。同事说,霍荣是个“书虫”,每一本业务书上都有自己的记号,如果有的同志因为借过去看,他还要在笔记本上作登记,被同志们称为“老抠”。

  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张岩龙说:“霍荣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学习,我们有任何问题问他都没有难住他的时候,工作中有什么疑难问题,在微信群找他推送的文章总能找到答案”。

  从2004年8月走进纪检监察机关那一刻起,他就清醒的认识到:要履行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这一光荣职责,不仅需要一腔热情,更需要掌握过硬的纪检监察业务本领。十五年来,他始终把心思用在学习和掌握业务上,沉下心去钻去学,虚心向前辈们学习请教工作技巧,通过学习《崂山区志》《崂山村落》等书籍深入了解崂山的社情民意、风俗习惯和历史传统,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每当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他总是第一时间搜集并研究各种权威解读、评论,做好宣传和解读。记得2018年8月27日,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邀请霍荣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内容,正巧的是,8月26日晚上,新华社全文播发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了及时准确地将新旧条例的变化传达给培训班学员,霍荣连夜搜集了大量权威解读并调整了讲稿,课后许多学员纷纷通过微信给他点赞。

用“上医”的思维治“未病”

  “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作为一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纪检监察干部,霍荣善于运用“上医”思维来治“未病”,从而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他对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宣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针对崂山区农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他主动提出对全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一册一讲一考”活动。

  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村社区干部应知应会的要求,收集整理了三大类17项政策法规,主持编印了《社区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学习读本》,配发到全区1300余名农村基层干部手中;对全区5个街道162个社区的“两委”成员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在授课过程中,他注重巧妙运用网络热点事件,社会焦点问题和身边典型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社区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党性教育。

  为了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霍荣还自己购买了授课设备和参考资料,“到什么山唱什么歌”,不搞“一个方子治百病”,根据授课对象不同对授课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在讲课中,不是枯燥的照本宣科,不是空洞的简单说教,而是用自己平实的语言来揭示深刻的道理引发听众的共鸣,比如他用“守好纪律的底线,不碰纪律的红线,执行纪律的实线,不搞纪律的虚线”来告诫大家遵规守纪;比如他用“为人父母者,要有养育儿女之担当,为人子女者要有赡养老人之担当,为人兄弟姊妹者,要有互相扶助之担当,为党为国为民服务者,更要有奋斗者之担当”来阐释担当。有很多单位慕名邀请霍荣为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党的十八大以来,霍荣已开展廉政主题教育宣讲21场,听课受众3500余人次,其本人被确定为青岛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团成员,被崂山区委党校聘为兼职教师。

用法治思维守护初心

  案件审理工作必须要坚持法治思维,有人形象的称之为“站在窗口,守着关口,管住出口”的“三口之家”,案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威信和干部个人的政治前途和命运。

  霍荣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把对党负责和对干部负责的思想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审理一起涉嫌违规设立“小金库”案件中,发现案卷中关于“小金库”资金去向的证据仅仅是一份情况说明,无法证实资金去向。办案人员以信访人没有反映贪污为由,建议以私设“小金库”行为处理,不再核实资金去向。对此,霍荣坚决反对,将该案退回重新调查。在另外一起案件中,通过审核笔录发现,审查组对被审查人曾提出的合理辩解未予采纳。为了核实这一情况,霍荣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对有关证据材料进行反复核实,发现被审查人主张的自己曾垫付过资金的可能性无法排除,在认定和收缴违纪款时应当予以部分扣除。经多次与审查组负责人沟通,最终接受了审理意见,并通过了区纪委常委会的审议。

  有的说这样做是不是太严了,但霍荣却说,每一起案件都是历史的承载,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同时履行执纪和执法两项职能,都离不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这二十四字基本要求。

用恪尽职守书写责任担当

  针对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霍荣专门组织力量对各街道纪工委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逐一与五个街道纪工委进行点对点、解剖麻雀式教学和指导,现场解答纪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和问题,受到纪工委普遍好评。面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转隶人员和新进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水平不一的问题,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编写了《纪检监察业务参考与指导》,及时把上级精神和要求,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案件查办工作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梳理和转发,帮助“纪检新兵”第一时间掌握最新动态和要求,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已编发19期。为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霍荣主动提出牵头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大提升活动,组织制定活动方案,策划开展专家讲座、以干代训、案件评查、结对练兵等活动,着力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案件质量,撰写了《找准问题精施策,完善制度抓规范,力促基层案件质量再提升》调研报告,入选青岛市纪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调研成果之一。为解决受处分党员干部存在担心顾虑多、思想压力大的问题,霍荣探索形成了“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开展一次纪律宣讲、做实一次思想疏导”为基本内容的“三个一”工作法,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这一经验做法也得到了《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认可并刊发了相关文章。

  15年来,霍荣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克己奉公,踏实工作,先后多次受区委区政府嘉奖,荣立三等功2次。他常用一句诗“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来自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