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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凤增: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 提升监督法治化水平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体公民和所有组织必须遵循的共同行为准则。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努力提高派驻监督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宪法对监察委员会章节的新规定。这次宪法修订的最大成果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最鲜明的特点、也是修订篇幅最大的,是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将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独立章节写入宪法,使监察体制改革于宪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察法,监察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经验做法的科学总结,以立法形式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依法治理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结构性改革,监察由行政监察改革为国家监察,监察部门由政府组成部门提升为国家监察机关,表明监察体制改革是“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措施。派驻机构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目标,持续深化“三转”要求,围绕增强“四个意识”,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纪律建设,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和方法,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在依纪依法履职上迈出新步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履行监察法赋予的法定权限。派驻机构由过去主要是监督执纪,变为既执纪又执法,形势任务要求都面临新调整,迎来新变化。要跟上时代要求,适应形势变化,积极作为,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

  派驻机构运用监察法赋予的法定权限时,要把握住几个关键节点,一是依法用权,法无授权不可为,否则就是越权,越权就是执法违法,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二是法治思维,坚持法律的眼光、法律的尺子、法律的标准,依法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三是程序合法,执法监察中既要严把事实关、法律关,还要严把程序关,在调查文书、审批报批、调查手段、书证物证等方面,都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同时,纪检监察干部在依法开展监察执法中,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监察法对加强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对因执法不规范造成损失的,还规定了国家赔偿制度。作为执法者,更要带头遵纪守法,依法规范权力行使,不踩红线、不碰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

  三、学习贯彻宪法和监察法,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派驻机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上,突出抓住以下方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转化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核心看齐,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领袖权威,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忠诚履职尽责。认真贯彻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积极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持续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主责主业,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依法履职的政治能力和政策水平,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作宪法、监察法的维护者、捍卫者和参与者。要按照省纪委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等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对全省民政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调研督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检查督查,坚持不懈纠治“四风”。

  三是推动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督促驻在部门把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列入普法内容,教育党员干部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严守纪律的关系,自觉把纪律挺在前面。使党员干部认识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是指纪律高于法律,而是指纪律严于法律。协助开展理论测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普法用法活动,督促党员干部从上到下、从领导干部到基层人员增强法治思维,依法履职用权,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四是在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上走在前列。派驻机构要把监察法作为开展监察工作的基本依据,学在前、做在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密结合,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贯穿各项工作全过程。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咬耳扯袖常提醒,问责追究不放松,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省纪委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组长 马凤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