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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思国: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 扎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两法”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一、学思践悟,学懂弄通做实宪法监察法。宪法监察法是纪委监委工作的行动指南。作为派驻机构,学习“两法”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应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学懂”上力求深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两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了解宪法修改和监察法制定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主要内容,特别是要全面掌握监察法具体内容。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对标要求、对标跟进,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二是在“弄通”上做好结合。把学习贯彻“两法”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全省环保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综合派驻监督执纪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学思践悟、学用结合、以学促用,着力提高政治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问责处置的实际能力,以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效果。三是在“做实”上转变理念。切实转变工作理念,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既要善于运用党纪条规和纪律思维、纪律方式正风肃纪,又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和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依纪依法,扎实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党章赋予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宪法赋予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两者是相互衔接、互为补充、有机统一的,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专责机关作用的立身之本和关键所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握好边界,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纪委监委职责“同心圆”的圆心就是监督,派驻机构的首要任务是监督综合监督部门党组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创新完善监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依纪依法,强化政治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要求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设生态文明大讲堂。遵循自然生态要山青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的目标要求,向省环保厅党组建议,邀请专家学者讲党纪条规和环保业务知识,前三次讲座安排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和监察法以及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切实提高党的建设水平。督促综合监督部门以加强机关作风纪律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争创一流业绩,塑好部门形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正风肃纪。督促开展巡视问题“回头看”。督促省环保厅对各处室单位提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对照整改台账,认真进行梳理。对于没有完成整改任务的,限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快速达到整改目标;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回头看”是否存在反弹现象,努力再查找、再整改、再提高;同时,严格建章立制,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整改问题见底清零,长效机制落地落实。对厅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建议省环保厅聘请专业人员,对厅属单位逐一进行财务审计,重点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三公”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等方面细查深究,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纪依法严肃追究。严肃环保督查问题责任追究。结合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落实,以环保督查问责倒逼确保全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三谈两述一警示”。开展廉政谈话。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先后对综合监督部门处级以上干部开展日常廉政谈话40余人次,针对发现有违纪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处级以上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纪检组组长为党员干部上党课,结合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把握好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监督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本领。(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组长 席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