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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瑜: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依法开展派驻工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应时代大势、契合党心民意,必将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对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宪法修正案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地位,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崭新历史阶段。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全国人大先通过宪法修正案,再通过监察法,及时将宪法修正案所确立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具体化,这是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生动实践和鲜明写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结合个人学习情况,谈几点体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派驻机构要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用政治的眼光去审视,用政治的尺子去衡量,用政治的标准去研判,切实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真信笃行,保持理论上的清醒;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立党的观念,加强请示报告,在纪律建设、监督执纪、问责追究各个环节全面落实党的领导;落实党章规定,聚焦主要任务,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找准工作着力点,当好“啄木鸟”和“护林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找准目标定位。要把监督放在派驻工作的首位。在纪委监委双重职责中,监督都是打头的,居于基础地位的。上级纪委监委赋予派驻机构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从近几年的派驻实践看,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不同于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探头”就是要把工作聚焦在发现问题上,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对处级以上干部的日常监督,早发现,早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中,最终实现少发生、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目标。要重点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处理问题,注意体现小切口、大效果,对处理的问题要逐一记录在案。对省委巡视发现的问题要像过篦子一样逐一梳理、逐个解决。从建章立制、察访、问责通报等方面入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三是敢于担当责任。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派驻干部干的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特殊的岗位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过硬的作风,必须敢于担当,不能爱惜“羽毛”,不回避矛盾,不逃脱责任,不当老好人。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党规党纪意识,树牢“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以直面问题的勇气,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中,体现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要把严的要求贯穿派驻监督全过程。坚持严在标准、严在细节、严在程序,个人做事要严,领导把关要严,各项工作体现高标准、严要求。要锤炼过硬作风。坚持实字托底,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重实际、狠落实、求实效,以务实的作风挺直腰杆去监督查处其他不实的问题。

  四是补强工作短板。突出主责主业。这几年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各个派驻纪检组工作不平衡。对零立案问题,要一分为二地看待,立案不是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但也是一个重要指标,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业务数据之一。要始终把审查调查作为派驻监督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该批评就批评,该调查就调查,该问责就问责,该打的板子一定要打下去,决不当“不抓老鼠的猫”。要敢于唱黑脸、敢于担责任,以案立威、以案强纪。准确把握纪法边界。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让我们同时负有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责任”,一体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既审查违纪问题,又调查违法问题。工作中,既要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贯通,还要精准把握纪与法的边界、执行的尺度,要根据监督对象的“身份”和“行为”,针对什么人、干的什么事,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该贯通的时候贯通。统筹用好“两把尺子”。(省纪委驻省外侨办纪检组组长 朱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