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体会文章

张光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全面建设法治滨州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现实意义重大,历史意义深远。滨州全市上下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坚定不移做宪法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和推进者,让宪法精神在滨州大地开花结果。

  一、坚定宪法信仰,始终做忠诚的崇尚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其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其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这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第一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不仅让我们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也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体现,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我们将始终把崇尚宪法作为一种信仰、一个根基,更加准确地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的合理性、必然性,更加深刻地领悟宪法修改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坚定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切实保证宪法实施,真正让宪法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认同和信仰,成为全社会普遍的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强化宪法意识,始终做模范的遵守者。宪法只有深入人心,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坚持把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迅速在全市上下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一是突出学习教育对象。就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宪法学习研讨,坚持把宪法学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着力培养和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能力,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学习宪法必须从娃娃抓起,从青年一代抓起。我们坚持以深化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开展“全国零犯罪学校”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好新修改宪法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内容。尤其要强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理论和实践成果”的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全市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与全民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同时将宪法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创建体系,融入传统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之中,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创新学习教育形式。突出抓好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宪法宣传”行动,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坚持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注重用群众生动鲜活、浅显易懂的语言,注重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以法释疑,注重用生动具体的案例以案讲法,切实做到深入浅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真正让宪法规定深入人心,让宪法精神广泛弘扬,让宪法意识深植人心。

  三、维护宪法权威,始终做坚定的捍卫者。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实现。一是坚持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绝不超越宪法法律,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宪法法律实施中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始终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城乡基层民主管理制度,深化政务、村务、事务、厂务公开,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都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强化宪法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中的职能作用,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依法保证宪法得到严格遵守和执行。充分调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宪法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拓展公民参与宪法法律监督的途径和形式,提高宪法监督实效。同时,健全完善违宪违法追究制度,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予以严肃追究,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四、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做有力的推进者。最好的尊崇是运用,最真的信仰是践行。我们将始终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强力保障宪法实施推动。一是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牢固树立依宪立法的观念,依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权限,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每一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符合宪法精神。同时做好与宪法相配套、相衔接的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废止与宪法相抵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二是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既面临着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重大机遇,也面临着环保问题整改、金融风险防控等巨大压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充分发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教育、引导、推动和保障功能,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应对突发情况和复杂问题时,充分运用好法律这一武器,严格依法用权、依法办事,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我们既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各类突出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又切实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滋养法治精神、增强法治底蕴,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特别是切实加强政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培育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情操,以政德促法治,全面推进法治滨州建设进程,为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滨州市委书记 张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