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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中的纪律】六大党章:进一步严明党纪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6-22

  1928年6月18日至7月11日,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经过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

  关于党的纪律的规定,六大党章基本保留了五大党章的内容,其亮点在于突出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明确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操作性规则,对于纠正党内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加强组织纪律建设影响深远。

  六大党章将“党部执行纪律的方法”分为对团体和个人两种情况,并对违反纪律的处理程序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对党员退出机制做了较大调整。六大党章强化了基层组织机构职责和财务审查监督,对于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具有积极意义。

瑞金打响反腐第一枪

油画《红都枪声》

  谢步升,家境贫穷,1929年参加工农武装暴动,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虽然这个官职不大,但随着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在叶坪建立,他的声望陡然增高,思想作风逐渐蜕化变质。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打土豪所得财物,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伪造通行证私自贩运物资到白区出售,秘密杀害干部和红军军医。1932年5月9日,谢步升被枪决。红都瑞金打响了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惩治腐败分子的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