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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时间:2017-03-30

  日前,泰安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新泰市教育督导室干部贾成叁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4月,新泰市教育局组织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教育督导评估检查,督导二组组长贾成叁等7人在督导有关乡镇时,接受相关镇教办赠送的礼品。新泰市纪委给予贾成叁党内警告处分。 

  2.肥城市王庄镇魏坊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3月,魏坊村经“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多次为村“两委”委员额外发放补助。村党支部书记魏绪岭参与决策并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肥城市王庄镇党委给予魏绪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款责令退赔村集体。 

  3.宁阳第十二中学违规列支招待费、违规发放福利津贴奖金问题。2013年3月至2016年7月,宁阳第十二中学从学生食堂结余资金中列支招待费;2013年3月至2016年7月,违规发放福利津贴奖金。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孙维防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宁阳县纪委给予孙维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交上作风建设合格答卷。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发现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变换花样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泰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