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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树立激励担当鲜明导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3-08-21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被举报后心情一度很沉重、失落,现在感觉如释重负。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关怀。”日前,面对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民警高尚来表示。此前,黄岛区纪委监委多次收到反映高尚来违纪问题的举报,经核查认定举报问题与事实不符,按程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高尚来澄清正名。

  坚持澄清正名、正向激励,青岛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查诬告陷害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十项措施》等文件,明确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干部监督等部门的责任分工,细化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对强化研判分析、做好反馈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化指引。

  青岛市纪委监委创新机制,对每一起检举控告都进行精准分析排查,确保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负面影响。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第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第二,排查无中生有、诽谤诬陷等违法行为,维护信访举报秩序,净化信访举报环境;第三,排查是否需要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及时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青岛市纪委监委紧盯线索来源,每月统筹调度,强化研判分析,通过实地督导、个案调度、案卷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督导,精准识别及时受理处置,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澄清正名力度,遴选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树起激励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澄清474次483起,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66名党员干部和17个党组织正名。(刘强 项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