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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者终失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4-17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古往今来,诚信都是不可或缺的社会规则,是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

  杭州老字号胡庆余堂里有块牌匾,上书“戒欺”二字。跋文由创始人胡雪岩写就:“凡百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他规定“采办务真,修制务精”,员工有违反,不仅褫夺饭碗,还要送官。正因对信用如此看重,这家老字号才得以生意兴隆。

  然而,无论哪个时代,都有人忽视信用的地位、轻视信用的价值。其结果,就是付出代价,有时这代价还很惨重。

  清代褚人获的《坚瓠集》记载,明嘉靖年间,某地督学乐于擢拔少年才俊。一个成年人为了讨好督学,参加科举考试前特意刮了胡子,假扮少年。没想到,他考得并不理想,只居于第四等。督学训诫成绩差的人时,宽恕年长者,批评年幼者。这个人假扮少年,不但没有得到好处,还挨了一顿骂,可谓弄巧成拙。有人嘲笑他:“昨日割须为便考,今朝受责加烦恼。儒巾纱帽不相当,有须无须皆不好。”可见,为了投机而作假,一旦被人拆穿,难免名誉扫地。

  失信于人,损失的可能不只是名声。《郁离子》记载,一个济阳商人过河时遭遇翻船事故,有一渔夫赶来,商人忙喊:“你若救我,给你黄金百两。”商人被渔夫救上岸后,却翻脸不认账,只肯出十两黄金。后来,商人又遭遇同样事故,有人欲救,那个渔夫说:“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于是无人肯施救,商人最终淹死。省下了黄金,却丢掉了性命,这笔买卖显然是亏本的。再如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以致身死国灭,代价就更为惨重了。

  虽然历史一再证明“失信者终失算”的道理,但时至今日仍有人执迷不悟。现实中,有的企业无视商业信誉,视合同为儿戏;有的“老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搞“教科书式耍赖”;还有“官赖”无视政府公信,长期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在他们眼里,诚信与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相比,仿佛一文不值。殊不知,每个个体的失信行为,都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降低整体的道德水准,提高社会的交易成本。害人终害己,在一个缺少诚信的“霍布斯丛林”中,没有人能获得最基本的安全感,也没有人会是最终赢家。

  失信现象之所以禁而难绝,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守信者难保不吃亏,失信者常常得实惠。一次刚性有力的惩处,胜过一百次苦口婆心的劝导。对待失信行为,仅靠道德教化远远不够,必须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制度笼子,形成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生态。如此,才能对公序良俗、世道人心带来正向激励,为诚信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如今,我们国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越来越快,力度也越来越大。从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28个部门联合对家政服务领域失信行为全面亮剑,到国家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进行惩戒,再到“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严格惩戒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一段时间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建设的部署,多部门、多领域广泛开展的联合行动,就如一张天罗地网,对失信者日渐形成“合围之势”。

  “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涵养社会诚信,同样需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只有“关键少数”老实做人、踏实做事,俯仰立信于天地、行止无愧于良心,切实以守诺重信的作风争做诚信的标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带动更多的人真正把信用刻在心里,共同托起一个信用中国。(魏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