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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考察回归原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7-08-17

  前不久,据福建省厦门市纪委通报,厦门国有企业火炬集团下属厦门高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杨浩淼、时任市场部副经理吕建鹏组织由同安区五显镇时任镇党委副书记杨应额等5名镇领导,以及7名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察组,2015年1月16日至22日赴成都、武汉考察期间借机用公款到景点游览,相关人员均受到处理。 

  类似“贪玩一时乐”,借考察之名顺道旅游的案件并非仅此一例。考察本是学习其他单位宝贵经验的好机会,可少数党员干部却把它当成福利,总想着借机出门“放松放松”。 

  众所周知,考察、调研作为不同单位、部门、地区之间交流经验、学习先进、看齐典型、补齐短板的有效途径,也可以避免“闭门造车”“孤芳自赏”。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通过考察,相互学习借鉴,让不同的经验、做法、思路在一起产生思维的碰撞,擦出智慧的火花,进而取长补短。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改进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蔚然成风,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发力的大背景下,个别党员干部出现了“不适应”,耍起“小聪明”,玩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有的人总想着借考察之机,出门“放松放松”,让原本严肃的考察“变了味”。 

  “变了味”的考察既浪费了各级考察资源,又考不到实处,察不出效果,与考察的初衷背道而驰。长此以往,贪图享乐之风就会在暗中滋生,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就会被抛之脑后。 

  考察变味的背后,干事创业激情衰退,出现职业倦怠者有之;对考察思想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理解考察的意义者有之。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自我约束不够,纪律观念淡漠、规矩意识不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员干部面对单位安排的考察学习任务,要端正心态,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带着强烈的进取之心踏上“取经之路”。时刻不忘考察的目的是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寻求突破,彻底摒弃把考察当福利,寻求贪图享乐的不正之风。与此同时,要考到实处,察出效果,拓宽考察的内涵和外延,让考察变得“内涵丰富”。考察前做足准备工作,明确考察重点,细化考察方案,“不打无准备之仗”;考察中力求细致认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克服“人到心不到”的状态;考察后立即进行反思总结,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调查工作报告,杜绝“一察了之”。除此之外,要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把遵规守纪贯穿于考察的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孔德柱 中国纪检监察报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