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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官盛东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20-05-03

  “四邻祀祖邀皆去,一尺缝衣买不能。惭愧兰溪遗爱庙,宽柴宽米守门僧。”若不是金圣叹这首诗,我们很难想象他的朋友、浙江东阳历史上一个有名的知县盛王赞(1588年—1652年)归隐后的穷困。在这个连守门僧都“自惭形秽”的廉吏身上,有哪些品质值得我们后人学习呢?

  国难显忠臣,也显担当。1644年,明朝灭亡后,明朝宗室在南方建立了一些政权,继续与清抗争,史称南明。因获南明弘光政权兵部尚书张国维首荐,盛王赞二度出仕,补为东阳知县。当时县里“乱民叛党林立”,盛王赞临危不惧,妥善处理,把被迫卷入的县民悉数释放,“余党感恩,皆散去”,不费一兵一卒便达到了保境安民的目标。

  宽以待民是盛王赞一贯的施政理念。四年前,他从家乡苏州赴兰溪上任,与亲友在江边盟誓:“自今凡有利于民、无利于官者,不可不为;有利于官、无利于民者,慎不可为!”说到做到,初心不改。在兰溪期间他赈灾荒、平冤狱,政绩突出;到了东阳,同样是惠政如初,秉公执法。

  与对待老百姓不同,盛王赞对待官员却有点“不通人情”,无论是上官还是下差。有一回,御史乔可聘出巡金华,在兰溪遇到水涨舟阻,请盛王赞找几个纤夫帮忙拉船。没想到这个知县立在雨中大声喊:“百姓都去农忙了,上官如不嫌弃,就让我来拉吧。”乔可聘尴尬地只好下船,冒雨坐轿而去。在东阳时,他对下属管束尤严,“吏书玩法,必辱之跪”。这种“严冷孤介”“不善事上官”的个性,竟成了其仕途的障碍。兰溪为官三年,尽管“举卓异第一”,却仅因为招待上司不周,以“偏执乖张”为由而被迫去官。

  安贫乐道的内心是抵御“糖衣炮弹”的最强壁垒。面对诱惑,盛王赞始终做到了“洁己爱民、不染一尘”。他的曾祖官至严州太守,有清誉。他自己亦素来清苦,少年失怙,蹉跎半生,五十才中进士,当官对他而言就是报效国家、服务百姓。当兰溪县令时,一家人粗茶淡饭,妻子终日在衙斋内织布为生。三年任满入觐前,属下提议将四百两赎金用作路费,他断然予以否决;东阳任上老母亲去世,婉拒乡亲们的祭奠,同时把赠送来的礼物如数奉还;甚至在归隐阳澄湖后,兰溪人顺道拜访要留下财物时,他也不受丝毫,一生清廉如此。从“惟衣囊、书簏两肩而已”到“家无长物,日不再食”,盛王赞做“穷官”做到了乐此不疲。

  盛王赞死后,“兰溪人立祠祀之,岁以生日为盛公会”。在故乡苏州,他身列“沧浪亭五百名贤”。在东阳任知县匆匆数月,但去后留思,“盛东阳”美名传至今日。

  身卑忧国、做官甘穷,这是盛东阳留给我们的最好启示。(严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