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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坚持抓早抓小 规范税收行为违纪问题线索管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8-31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地税机关及税务人员廉洁履职,省地税局坚持挺纪在前、严把关口,对税收行为中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统一规范、从严管理,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涉嫌税收违纪违法行为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厘清纪检机构和税收业务部门的职责定位,规定12种情形作为问题线索来源,明确税务稽查、税收管理、征收管理、督查内审等部门向纪检机构移交问题线索的具体内容及程序,对隐瞒不报、应交未交、不积极协助配合、无正当理由不进行调查等9种情形作出问责规定。

  《办法》聚焦税收行为中的风险环节和违纪问题,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税收行为全过程。(驻省地税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