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信息公开>巡视巡察

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4-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10月11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厅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把整改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自觉。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5次召集厅党组会议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率先垂范带领党组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和厅长任双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1条问题细化为42项具体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以严明责任倒逼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三)坚持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抓好整改。坚持严、实标准,对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定期调度,并将其列入“3+N”包市帮扶重点内容,对整改进度慢的及时督促提醒,对整改不力的通报批评,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巡视反馈问题与纪检监察、审计、环保督察等发现的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落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问题产生。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将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及时总结经验,查短板、补漏洞、建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我厅细化分解的42项整改任务,27项已完成,其中22项长期坚持;15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长期坚持。

  (一)关于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严实,走在前、高标定位的意识不强方面问题

  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从政治高度系统谋划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厅党组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将其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担当,紧紧抓实用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机遇。围绕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两清零一提标”、绿色建筑发展等开展系列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调研报告》《山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加强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研究思考和系统谋划,并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写入202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报告进行安排部署。

  2.对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是保障黄河下游长久安澜的重要基础性工程认识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高位筹划。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厅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中心组读书会、“我们支部圆桌会”等形式,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研究落实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会议、防汛防台风会议等。二是强化系统建设。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查漏补缺力度,强化系统治理,督促市、县重点编制完善了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加强防汛演练、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加快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易涝点整治和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整县(市、区)制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强化会商研判,及时传达各类雨情汛情及气象预警信息,强化值班值守,遇强降雨时加派干部夜间值班。2022年,全省城市和县城未发生人员伤亡。四是压实工作责任。将城市防汛纳入“3+N”包市帮扶重要内容,由厅领导带队,对16设区市易涝点整治、城市建成区雨水管网建设、防汛物资和队伍储备、应急预案和演练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各地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3.截至巡视进驻,全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部分雨水管网低于国家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快城市和县城建成区低于国家标准雨水管网的改造。一是明确责任。2022年11月印发《关于做好城市防汛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城市更新,对低于国家标准的雨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二是强力推进。要求各设区市制定城市雨水管网改造提升台账,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优先对城区低洼易涝区雨水管网进行改造,逐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投资计划等内容。指导各地将改造计划列入当地年度城建计划。督促各地城市雨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重现期严格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标准上限值。三是加强督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总结制度,对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重点督导。

  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问题清单,落实定期调度制度,因地制宜加快城市和县城建成区低于国家标准雨水管网改造。2023年汛期前,出台城市建成区雨水管网提升更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建设改造。2023年全省新建更新改造1000公里以上。

  4.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后,未严格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教训、补齐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城市防洪排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地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加快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城市防汛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未配置大型移动排涝泵车县(市)争取财政支持,按照不少于1台标准,将大型移动排涝泵车列入2023年采购预算。

  下步整改措施:指导未配备大功率移动排涝泵车的县(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每县(市)不少于1台的标准,2023年汛期前全部配置完成。建立调度销号机制,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县(市),下发督办函、现场督导、全省通报,确保如期完成。建立大功率移动排涝泵车台账,落实到单位、人员和联系方式,健全城市防汛重大灾情互助救援机制。

  5.从打造黄河下游生态廊道的政治高度认识建筑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存在差距,推动装配式建筑全域、全产业链发展还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等要求,扎实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的发展意见》《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统筹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域、全产业链发展,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济南、青岛、烟台市达到50%以上”,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进行解读。二是加大金融支持。经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协商,印发《关于建立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的通知》,将装配式建筑相关工程项目、产业基地纳入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全省共申报入库装配式建筑项目41个;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绿色金融政策要求及工作流程,对接提供融资服务。三是强化科技创新。2022年10月18日,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等11部门编制发布《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2022-2030)》,明确将新型建筑工业化重大创新需求纳入山东省科技计划支持范围,着力攻克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及配套技术、绿色建材、装配式施工、装配化装修、智能装备等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四是加强技术推广。2023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同步举办黄河流域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大会,积极推动行业交流、推广技术产品。此外,按照有关要求,对于职责明确、可由主责单位牵头协调的,不再保留议事协调机构,因此不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下步整改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绿色金融支持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政策。继续组织省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将新型建筑工业化方面的技术研究作为重点支持方向,做好已立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尽快形成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

  6.2021年,有的设区市和县(市、区)未完成工作目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相关市下发装配式建筑发展问题督办函,要求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广政策,确保完成国家、省确定的目标任务。相关市制定了装配式建筑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到2023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4%。赴相关市现场督导,指导制定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创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及完成时限。二是编制发布《山东省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导则(试行)》,对装配式建筑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推动市、县落实装配式建筑推广政策。三是将装配式建筑纳入设区市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设区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对未完成发展目标任务的相关设区市予以扣分,督促各地完善长效推进机制。此外,我省从2021年开始,主要对设区市装配式建筑推广下达目标任务,不再对县(市)单独提出要求。

  7.有的市作为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试点成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没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住建厅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赴该市开展督导,现场查看装配式建筑项目,召开督导座谈会,全面了解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创建情况,督促其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提升成效。二是指导该市制定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创建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主要任务、推进措施及完成时限。据该市上报数据,2022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8.推动各地建立党建引领机制有缺失,垃圾分类与基层治理相结合不够紧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新性办法少,成效评估制度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党建引领机制相关政策。调度各市建立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情况,起草了省级推进工作的规范文件,按计划2023年上半年印发。二是推动垃圾分类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协调省有关部门,将垃圾分类纳入《2022年山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2022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推动落实垃圾分类融入社区治理。三是建立垃圾分类成效评估制度。制定印发《202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评估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暗访评估,印发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和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评估情况通报。四是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坚持一月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推进垃圾分类“六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提升社会各界的垃圾分类意识。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联合省有关部门制定文件,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2023年6月底前出台。二是推动各地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融入社区治理”的相关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分主题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度。

  9.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个人和单位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等问题的法律责任,作为生活垃圾主管部门,督促各地严格执法刚性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向各设区市特别是问题涉及的相关市进行交办,要求各市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二是每月通过信息评估系统调度各市行政执法进展情况,对相关市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督导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全省所有设区市均已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

  10.厨余垃圾分类作为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重点,省住建厅重过程调度轻结果运用,奖励惩戒政策措施没有配套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交办督导。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向各市特别是问题涉及的市进行交办,要求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每月通过信息评估系统调度各市工作进展,对涉及的市重点督促。印发《2022年城乡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分类暗访评估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暗访评估工作。二是组织观摩交流。2022年9月,先后分区域组织各市和县(市、区)赴威海等地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分类观摩交流活动,精选印发55个典型案例,推进互学互鉴。三是强化宣传引导。2022年10月,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坚持一月一个宣传主题,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推进各地垃圾分类“六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提升社会各界垃圾分类意识。四是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引导方面,2023年1月编印《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汇编》,推广了14个厨余垃圾分类典型案例。3月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公布厨余垃圾分类等示范创建评估标准,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惩戒落实方面,2022年3月《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生效实施,条例明确了各类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2023年4月印发《关于1-2月份各市厨余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通报》,针对部分城市厨余垃圾分出比例较低问题,约谈了相关城市环卫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下步整改措施:每月调度各设区市厨余垃圾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在全省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分区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各地厨余垃圾分出率。

  (二)关于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主动作为不够,履行推动山东半岛城市群发挥龙头作用职能尚有差距方面问题

  11.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主动融入和争取支持力度不够,在夯实责任、跟踪问效,协调推动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上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以国发〔2022〕18号文件为契机,加大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汇报沟通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对山东工作的倾斜支持。坚持“3+N”包市帮扶和季调度通报制度,截至2022年底,已开展2轮包市帮扶,印发3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季度通报。对包市帮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市整改,对主要问题汇总形成台账,闭环管理;将突出问题纳入季度通报,通报全省住建系统,抄送设区市政府,督促各地整改到位。

  12.对习近平总书记“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之路”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部署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厅党组采用党组会、中心组读书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之路”重要指示要求,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狠抓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行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

  13.推动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用劲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高位推动。厅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工作形势,制定推进措施。在济宁微山召开全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现场会,交流推广经验、查找解决问题、部署推进工作,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截至2022年12月底,36个县(市、区)完成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整县制清零,顺利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省、市、县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检查督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进展缓慢的市、县进行通报。将各市工作进展情况纳入“3+N”包市帮扶重要内容,委托第三方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严格评估验收。制定验收标准,2022年9月印发加快推进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年底,受新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人员到相关县(市、区)开展省级验收。2023年1月5日至3月4日,组织开展了4批次省级验收,36个县(市、区)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省级验收全面完成。

  14.黑臭水体综合施治措施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系统治理。着眼实现清水入河、污水入管,扎实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推广城区施工排水“小蓝管”技术,确保水体“长制久清”。二是强化排查整治。对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情况,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两种手段,采取“天上看、地上巡、群众报、专业测”等多种方式,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施定期监控,组织专业力量每月进行水质检测,组织工作人员每天巡河检查,发动基层组织、群众有奖举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知立改。对上半年出现黑臭的水体第一时间下发通报、督办函,指导当地完成整治。三是强化各项保障。发挥黑臭水体整治会商机制作用,建立情况通报、会商研判、协同整改制度,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地严格职责分工,落实人员经费,确保黑臭水体整治有人管、有保障。

  15.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质效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深刻理解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对水生态环境、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到我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艰巨性。二是加强综合指导。对各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综合发力,科学制定改造计划,针对改造成本高、所有制复杂的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综合调查研究,因厂施策,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污水处理提标改造的质量和效益。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组织专家加强技术指导,细化改造工艺路线,选用合理工艺,确保经济可行,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实行月调度、季通报,重点对沿黄区域、南四湖流域进行调度指导。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科学制定改造计划,进一步开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综合调查研究,因厂施策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设,优化运行处理工艺,持续提高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

  16.东平湖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作为构建环湖生态屏障的重点工程,如期完成任务存在不少困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第三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实地核查情况通报,督促各地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持续调度东平湖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情况,督促加快工作进度。2022年,东平湖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17.对“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重视不够,节水标准体系不完善,节水宣传抓得不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专题研究推进。召开厅党组城镇水务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专题学习研究城镇水务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城市节水工作研讨会(线上),邀请国家和省市领导、专家讲解2022版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复查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交流先进节水城市经验,部署年度城市节水工作。二是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22年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复查工作,推荐高密、曲阜、邹城等市申报国家节水型城市,完成烟台、威海、新泰、寿光、乳山等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对招远市开展省级节水型城市评价材料审查和实地考评,完成360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居住小区评价。三是完善城市节水标准体系。编制完成《山东省节水城市评价标准》《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四是不断加大城市节水宣传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山东省暨济南市2022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指导各市开展丰富多彩的节水宣传活动。加强城市节水日常宣传,组织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推进节水宣传进社区、进学校,着力营造节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下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城市节水工作机制,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广泛开展城市节水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等载体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用水重复利用率。完善城市节水标准体系,宣传贯彻城市节水相关标准,加强城市节水日常宣传,切实提高城市居民节水意识。

  18.城市用水方式粗放。正向激励不足,水价杠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0月会同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完善供水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等工作,引导城乡居民节约集约用水。二是加大节水激励力度。指导各地对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小区、企业、单位给予资金奖励,济南、青岛等市已出台节约用水奖励办法。

  下步整改措施:充分发挥水价杠杆调节作用,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水价政策,严格执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加大节水激励力度,鼓励各地对创建成功或复查通过的国家节水城市或其他公布命名的省级以上节水载体,给予多种形式支持奖励。

  19.沿黄9市中有5市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市尚未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一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城市节水和供水计划管理。严格执行阶梯水价制度,加大城市节水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二是推广使用再生水。将再生水纳入企业用水计划,加强企业水资源管理。在城市市政杂用、景观环境、生态补水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对利用率较低5市进行重点督导,预计2023年底前2市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50%,另外3市达到80%。

  下步整改措施:督促5市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和供水计划管理,扎实做好执行阶梯水价制度、城市节水宣传、企业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加强工作调度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城市用水重复利用率。

  20.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引导激励各地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纳入节水型城市创建和评价指标体系,并落实到2022年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中。二是督促各设区市在城市市政杂用、景观环境、生态补水等方面,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优先使用再生水。三是对全省污水处理工作继续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市政杂用再生水利用量为零的县(市)进行重点督导,督促制定再生水年度利用计划,逐步提高使用率。

  下步整改措施:在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纳入节水型城市创建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激励各地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督促各设区市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继续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确保到2023年底各县市均实现市政杂用使用再生水。

  21.对承担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政策开展分类指导督促不够,离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要求差距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扎实开展“3+N”包市帮扶督导,对我厅承担的农村改厕、清洁取暖、“两高”项目中房屋建筑违规开工、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工作进行分类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22.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还需要持续下大功夫。农村厕所改造建管脱节,底数不清,未建立有效管控保障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2月份第三方抽查发现的问题,印发《关于对农村改厕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将相关问题通报有关市县进行整改,2022年3月底,抽查反馈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摸清台账底数,结合有关机构暗访调查农村改厕情况,印发通报,督促有关市县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会同省有关部门印发包市指导通知,对各地改厕台账、问题摸排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已完成9市实地指导。三是加强建管衔接,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改厕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加强台账动态监管、质量实时监管、管护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机制调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营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强化后续管护,着力健全有效管控保障机制。

  23.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地区差异大,省住建厅未出台相应指导政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指导政策。配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省级清洁取暖运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市、县采取“三级分担”机制,对国家补贴资金未覆盖到的市县给予补贴,确保补贴政策全覆盖、规范化。二是完善补贴机制。指导各地采取中央、省、市、县四级“抬轿子”的办法,建立较长时期运行补贴政策,根据取暖设备实际运行、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科学制定当地运行补助标准。

  24.省住建厅认为“两高”项目属于工业项目,未将项目中的房屋建筑依规纳入日常巡检监管范围,沿黄9市有的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即违规开工建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11月印发通知,加强督导调度,指导存在违建项目的各设区市按照前期印发的处置方案加快整改。二是指导各设区市住建局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了解“两高”项目进展情况,协调服务“两高”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办理房建工程施工许可。三是将“两高”项目涉及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房建工程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根据立项项目清单、群众投诉举报等信息,实施常态化排查监管,发现应办未办施工许可的,依法依规处置。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跟进整改落实工作。定期调度违规项目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有关市县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意见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进一步抓好督导核实。适时组织督导核查组赴各市抽查违规项目整改情况,督促各市做好整改方案的执行落实。三是加强常态化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对接新立项项目清单,抓好在建项目常态化监管工作,督促有关项目责任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活动。

  25.指导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存在薄弱环节。城乡环卫长效治理责任压得不实,动态管理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根据第三方暗访评估及日常调度督导情况,印发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市认真整改问题,暗访评估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督导核查。印发《2022年度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地暗访评估指标》,将2021年暗访评估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作为考核扣分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实地暗访评估。三是及时印发通报。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实地暗访评估结果,结合日常实地督导和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等级评价,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抄送设区市政府,压实各市整改责任。四是加强日常监管。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五是完善收运设施。2022年,推动各地新建(改造)垃圾分类房(亭)3.8万个,配置垃圾分类等环卫车辆4.1万辆。

  26.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发挥比较优势,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大机遇,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要求,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省住建系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为抓手,抓紧抓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机遇,深化住建领域改革创新,出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分工落实方案》等政策文件,每季度印发全省住建系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情况督查通报,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27.引导培育龙头企业办法不多。龙头企业是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领头羊”,省住建厅履行行业责任不到位,扶持政策措施供给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财政支持。将省级财政奖励政策延续至省政府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激励新晋特级资质企业在产业规模、质量效益、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深化央地合作。省政府与2家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落户央企与本地企业加强合作。三是强化金融支持。加强与建设银行战略合作,持续加大对建筑企业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四是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理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权责,切实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2022年,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756万亿元,同比增长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招引总部企业落户山东,通过加大央企在鲁投资、传授先进管理经验、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等,促进全省建筑业提档升级。二是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融资信贷支持。三是坚持培优扶强,推动目前无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的设区市向先进市学习特级企业培育经验,力争实现零突破。

  28.推广绿色建筑力度不大。2021年10月,制定了新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但政策力度和持续激励引导作用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解下达年度目标。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年度工作要点,向各市分解下达新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数量等工作目标,实行月调度制度。二是加大绿色金融支持。经商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建立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储备项目库,实行即时申报、动态更新入库制度,将星级绿色建筑作为重点支持方向。截至2022年底,共筛选入库星级绿色建筑项目124个。三是组织星级标识评审。2022年,各地在“国家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星级标识的绿色建筑项目共71个,标识项目面积133.5万平方米。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组织各地对绿色建筑相关推广政策、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检查,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29.提升改造历史文化名城还有短板。全省共有60片历史文化街区,48片位于城市老区,省住建厅立足建筑密度较高、街巷较窄的实际研究论证不够充分,现有设计标准不能适应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需求。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建筑密度较高、街巷较窄的历史文化街区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山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微型综合管廊设计导则》。2022年11月,召开《导则》专家评审会,原则通过该《导则》。组织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导则》进一步修改完善,12月7日正式印发,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街区人居环境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30.督促落实燃气安全责任不够有力。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不到位,守底线保安全意识不够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加快更新改造。强力推进“四个全面更新改造、两个应改尽改”,2022年全省改造燃气老化管道813.7公里,93.7%的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使用不锈钢波纹管,灰口铸铁管、30年以上老化管道、建(构)筑物占压管道实现基本清零。三是从严督导检查。组织3轮次省级“百日行动”包市督导,各市共组织开展燃气企业、餐饮燃气用户等安全执法检查2.9万次,餐饮等公共场所入户安检、加装泄漏报警装置、落实教育培训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完善长效机制。修订《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率先在全国对用户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标准作出法规约束,并将有关更新维护费用纳入配气成本。加强燃气安全信息化建设,编制智慧燃气系统建设等标准,推动实现运行风险可视化、监管规范化、运行透明化、管理精细化、保障主动化。加大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等重点领域检查频次,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能力。

  下步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各级属地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双安全员”制度,深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技能。

  31.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召开全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对各级抓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作出部署。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省住建厅积极发挥协调机制牵头作用,多次召开协调机制成员单位会议、全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议,督促各级盯紧“五个环节”、落实“五个一律”,实施省、市、县三级帮包督导,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同时,指导各地加大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等重点领域检查频次,广泛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和能力。

  (三)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抓得不紧方面问题

  32.管党治党责任与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深度融合不够。2020年至巡视进驻,厅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时,没有针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出明确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深挖产生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压紧压实厅党组成员责任。二是开展202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将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召开厅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述职会、年度支部书记述职会议,针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提出明确要求。四是召开2023年度全厅党的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列入管党治党责任重要内容。

  33.议事规则不完善。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不明晰,部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符合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印发《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执行程序。二是2022年12月印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年中预算追加等事项的批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4.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日常教育监督不到位。抓早抓小、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存在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厅党组巡察工作规划,将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纳入巡察内容。二是印发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对厅机关、厅属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和厅属单位专职纪检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带头与党组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谈话,厅机关纪委与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谈话,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四是组织观看案例警示教育片,转发省纪委监委相关分析报道,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国庆、元旦前夕印发通知,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不间断发送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35.督查检查质效不高。近年来开展“3+N”督查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仅当面反馈,未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后续整改落实情况难以进行跟踪督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健全“3+N”包市帮扶制度,每轮帮扶结束后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完善问题反馈和整改督导闭环机制,不断增强督查检查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将帮扶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季度督查通报,并抄送设区市政府,督促各地整改到位。三是对各市上报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在后续督导帮扶工作中开展“回头看”,推动问题真整改、改彻底。

  36.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政治监督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黑臭水体治理治标不治本等方面问题,督促深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科学系统谋划,指导各设区市扎实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做到统筹推进、标本兼治。二是同步建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台账,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调度,推动落实。三是将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纳入政治监督活页,列出具体问题清单,围绕11条问题42项具体整改任务开展清单化监督。四是与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定期沟通,通报情况,提出监督建议。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等任务,强化监督检查,贯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

  37.日常监督跟进不及时,针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有关工作主动约谈处室负责人不够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主动约谈相关负责同志,推动扛牢整改责任,督促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二是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具体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年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集中分析研判。三是会同厅党组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作为重要内容研究沟通,推动落实。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38.机关纪委工作主动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厅机关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加强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工作。二是印发厅党组巡察工作规划,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纳入巡察内容,推动厅属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三是针对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开展“嵌入式”“下沉式”监督,撰写监督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下步整改措施:对相关处室、单位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情况继续开展“嵌入式”“下沉式”监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到基层一线现场查看整改落实情况;厅党组开展巡察,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纳入巡察内容,推动厅属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四)关于持之以恒抓整改力度不够,巡视、环保督察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39.对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足、推动不力,本轮巡视期间发现,农村改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粗放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调度,全力加快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计划进度如期完成。二是2022年12月召开全省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视频会议,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系统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别通报第三方调查、各市交叉指导有关情况,督促相关市县加快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2022年10月印发《农村改厕工作评估细则》,2023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改厕后续管护整县制市场化运营管理的通知》。三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督促相关市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快进度、销号管理,并坚持举一反三,加强水体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长制久清”。四是严格施工扬尘管控,编制印发《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指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压实建设、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落细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形成高压震慑。

  下步整改措施:强化督导调度,加快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按计划进度如期完成。建立健全农村改厕管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施工工地扬尘管理长效机制,压实各地责任,发现问题即知即改。

  40.整改长效机制和管控制度不健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落实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及管控制度,定期印发城市建设扬尘治理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各地落实扬尘防控六项措施,对落实不力的开展实地督导和通报约谈。二是结合“3+N”包市帮扶及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城市黑臭水体即知即改、立知立改,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和管控制度。

  41.全省仍存在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将全省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工地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实行跟踪督导,倒排工期、逐一销号、闭环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工地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强化督导检查。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暗访抽查力度,2022年对8市开展了暗访督查,累计抽查房屋建筑施工工地41个,发现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121项,下达问题移交确认单8份。10月下旬,对有关市扬尘防治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抽查。三是约谈督促整改。2022年11月,召开整改工作座谈会,约谈了有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同志,督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防治措施,针对扬尘治理不到位的工地逐一分析原因,逐一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持续加强扬尘监管。四是实施标准化管理。出台《山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指南》,修订《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将扬尘防治工作纳入项目标准化考评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重点内容。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扬尘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大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42.整改缺乏长效机制。牵头督导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城市黑臭水体返臭问题,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未结合督导职责提出针对性较强、可操作的措施,缺乏治本之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城市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问题,建立周调度制度,现场进行督导检查,结合部门督导职责,完善细化整改方案,增强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两种手段,采取“天上看、地上巡、群众报、专业测”等多种方式,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实施定期监控,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下发2022年及“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的通知,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督办,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知立改。三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所有设区市、每季度对县(市)已整改完成的黑臭水体进行水质监测,对2022年上半年出现黑臭的水体第一时间下发通报、督办函,指导当地完成整治。发挥黑臭水体整治会商机制作用,建立情况通报、会商研判、协同整改制度,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生态环境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厅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力量办理,已办结巡视移交信访件379件(次),其余正在办理。驻厅纪检监察组对接收的信访件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均已办结,给予1人批评教育,针对发现问题制发了1份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将进一步深刻领会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这个“国之大者”,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全面彻底抓好整改。一是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进一步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整改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加大推进力度,抓好跟踪问效。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巡视整改与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两手抓、两促进,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不断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1-51765075;邮政信箱:济南市市中区小纬四路46号,邮政编码:250001;电子邮箱:szfcxjst@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