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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明县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4-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3日至8月22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东明县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2022年10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东明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切实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迅速开展组织动员,全面凝聚思想共识。2022年10月9日,省委巡视组对我县反馈会议召开后,县委第一时间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视反馈意见在一定范围印发传达。2022年10月15日、11月2日、12月30日和2023年1月10日,先后召开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22年11月25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各专班整改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11月27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成员主动查摆问题,带头压实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县委深刻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牢牢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和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同志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县委常委任组长的4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监督问责、线索核查、制度建设等工作。巡视整改工作实行县委常委负责制,专门成立由县委常委任组长的6个整改专班,分别牵头负责乡村振兴及污染防治、村集体经济发展、防洪减灾及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领域问题整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全部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为做好全县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三)压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责任明确、高效运作、整改彻底”的原则,将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9类问题,细化分解为31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研究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印发出台了《关于做好省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工作方案》。县委书记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调度推动问题解决,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9件,以上率下带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了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导调度,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重点督导,制定了县委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计划,建立了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列出全县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任务,每周调度问题整改进展,定期下发工作提示单,督促有关县级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按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整改方案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制度激励和约束。同步建立整改监督台账,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强对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组织领导方面问题

  1.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站位不够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及时,推进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力度不够”的问题。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进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根本遵循,建立健全常态化重温学习机制,以上率下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带头作用。2022年11月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重温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拓展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压实各级主体责任。2022年11月3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国家战略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承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县直部门和沿黄四乡镇,系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11月16日,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了抽查,确保真学真用真提升。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推动“第一议题”制度落地落实。一是县委常委会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2022年共召开3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加强“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督导考核机制,将其列为县委巡察、督查重要事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和基层党建述职内容。

  3.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12月成立以来,及时跟进研究、调度和督导不够,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基层落地落实还有差距”的问题。

  充分发挥县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作用,着力破解制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我县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了县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会上通报了《东明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审议了《东明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集中开展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以来,多次组织专班力量深入沿黄四乡镇和县直责任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工作,重点围绕如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时了解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情况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先后形成了《关于滩区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东明县打造沿黄生态廊道情况调研报告》和《东明县推进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督导落实情况报告》等多篇工作成果,有效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明落地生根。

  4.关于“迁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对配套工程重视不够、抓得不紧”的问题。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迁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群众生活便利度,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全面开展村台幼儿园问题整治“回头看”,对未启用的村台幼儿园,按照“一园一案”原则,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尽快达到启用标准。目前,全县25所滩区迁建配套幼儿园,已全部启用。二是大力实施村台新村阵地提升行动,按照“十有十规范十提升”标准,对25个村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了规范提升,并推行村“两委”干部坐班值班和便民服务事项“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目前,25个村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部启用并高标准运行,累计办理为民服务事项1800余件。

  5.关于“村台后续运行管护不到位,个别村台管网堵塞、污水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坚持立足长远、统筹谋划,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台后续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巩固滩区迁建成果。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扎实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工作推动黄河滩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新建村台(社区)形成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资金,原则上主要用于村台绿化、道路、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公共用房维修支出,不足部分由属地乡镇财政兜底。二是建立健全村台为民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25个滩区村台(外迁社区)配套的36座污水处理站已全部纳入县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体系,环卫保洁工作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统一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服务。三是持续开展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外迁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研究制定了《东明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村台社区人居环境考核工作方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反馈问题,督促抓好整改。2022年11月14日、12月11日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村台人居环境督导检查。四是有关部门已经现场指导村台周边养殖户通过垫高棚舍、及时垫料等措施,防止养殖粪污外排。五是相关单位已经责成施工企业对村台下水道进行了维修,今后将定期检查,确保下水道排水通畅。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方面问题

  1.关于“构筑黄河安澜屏障存在薄弱环节。县委对洪水风险这一黄河流域最大威胁放松警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洪水威胁意识弱化、措施不力,防洪减灾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安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对黄河防汛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未雨绸缪的警惕思想,健全常态化备战应战机制。一是加强抗洪防汛宣传教育。2022年11月25日,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增强对黄河防洪减灾工作的思想认识。2022年12月2日,依托全县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组织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防汛抗旱专题培训,印发了《东明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防汛抗旱专题培训资料汇编》和《防洪避灾知识手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常态化防洪备战意识。二是严格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制度,定期会商研究防汛工作,加强防汛形势研判和预警。2022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累计组织会商研判11次,启动暴雨预警1次,四级应急响应4次。

  2.关于“防汛人员物资保障不充分”的问题。

  认真落实防汛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防汛人员物资保障。一是严格加强防汛救援队伍管理。县防指下发了《关于对防汛救援应急抢险队员再排查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防指对前期摸排的防汛救援队伍进行再核查,切实摸清本范围救援队伍基本情况并动态管理,及时上报人员调整情况,并做好人员队伍的培训演练。2022年5月20日,已经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黄河防汛抢险实战演练;巡视整改以来,相关部门再次进行了培训演练。二是健全完善应急防汛物资储备体系。制定了《东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县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2年-2030年)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积极谋划储备县级综合救灾物资仓库项目,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并抓紧推进后续工作。三是加强防汛物资购置储备。2022年11月8日,召开了县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工作会暨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推进会,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足类足量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并加强质量检测。县政府牵头先后两次为有关单位统筹补充购买了编织袋、救生衣、橡皮艇、冲锋舟、帐篷等各类防汛物资,并购置了一台大型排水车,缓解了防汛物资种类不全、数量不足的问题。四是强化防洪通讯网络保障。有关部门购置了高清移动布控球和2部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保障设备,协调有关部门新增基站项目13处。

  3.关于“城市防汛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深刻吸取问题教训,立即责成相关部门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和政府工作会议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实5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同时,严格督促县城市防汛办公室规范履职,制定印发了《东明县城市防汛应急排涝方案》,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汛会商预警工作机制。2022年11月25日,县城市防汛办公室召开第四季度城市防汛会商研判会,认真总结前期城市防汛工作经验,并对下步城市防汛工作进行会商研判。

  4.关于“防汛抗旱指挥平台资源整合不够,未接入河务、城市、水务防汛指挥平台”的问题。

  严格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将化工园区超融合指挥平台、烟花爆竹仓库视频、气象信息预备系统、智能水务系统、铁塔高空摄像系统等接入防汛抗旱指挥平台,实现了水务、城市、河务防汛影像信息实时共享。

  5.关于“城市建设‘重面子轻里子’,未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管网建设落后,城区内涝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坚持“里子面子一起抓”,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一是编制完成了《东明县城市给水专项规划》《东明县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东明县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初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会审,正在进行详细规划设计。二是积极推进老护城河联通工程,全力加快南护城河与万福河水系连通。目前,已铺设连通管网1300米,完成总工程量的80%。三是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内给排水设施建设,新建22条道路雨污水管网66.128公里。目前,我县城市规划区内已建成雨水管道113.5公里、污水管道152.1公里,给水管网总长度159公里,城区道路全部实现雨污分流,在全市率先实现“两清零、一提标”。四是制定了《东明县城市防洪排涝应急处置方案》(东城管〔2022〕14号),对城区40段管网全部进行了清淤疏通,新增雨水篦子40个;将抽水机、水泵等防汛设备列入了年度预算,并与2个防汛设备批发经营网点及2个机械租赁公司达成合作协议,随时调用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工作需要。

  6.关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成效较差,管理黄河‘水池子’比较粗放”的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全力推进集约节约用水。一是积极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圆满完成高村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共治理渠道30.688公里,新建、改建建筑物104座,修筑管理道路16.44公里,配套测水量水设施67台套。王高寨灌区、堡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通过水利部批复,其中涉及王高寨灌区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已下达,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二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2022年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推广高效节水面积1.5万亩。三是加强农业用水计量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县15条农业引水干渠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共安装计量设施105处,结合农田机井以电折水,进一步完善农业用水计量监测体系,逐步实现农业用水按量收费,推动农业用水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四是严格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建立了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整改台账,切实加强对高耗水企业节水改造的督促指导。

  7.关于“城市供水管网老化,一户一表改造覆盖率不到1/3,城市管网漏损率较高”的问题。

  大力推进市政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全力改善供水质量,提高供水综合效能。一是加快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提升工程,2022年新建改建供水管网22公里,管网综合漏损率降至7%,基本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计划在2023年改造五四路(黄河路至文化路)、健康路(向阳路至工业路)、三八路(工业路至文化路)、三八路(三八路至五里河)沿线4.6公里的老旧(铸铁、水泥)供水管线,确保管线漏损率持续下降。二是持续推进城市小区物联网水表一户一表改造,依据改造计划,预计2023年改造7000户,2025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城区一户一表改造。

  8.关于“超采深层地下水问题突出。在全域划为深层地下水禁采区的情况下,深水井地下水监管不严、压减不力”的问题。

  坚持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切实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一是深入开展全县深层承压水井摸底调查,完善细化压采工作台账,169眼未封停深水井全部纳入台账管理,现已封停111眼,其余58眼将于2024年年底前全部封停。二是研究制定了《东明县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计划对农村部分供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为地下水压采提供置换水源保障。三是分类施策、精准抓好地热水井管理。目前,有关部门已责成4处城区供暖热源井采取了回灌措施,对27处营业性取用地热水井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进行回灌或关停。对其余涉及居民小区供暖等民生项目的,计划待华汪热力项目建成后,抓紧实施供暖热源替换。

  9.关于“居民生活用水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多措并举增强居民生活用水保障能力,切实改善民生福祉。一是加快提升城区居民用水保障能力,城区第二供水厂、自来水厂扩能改造等项目建成投用,城区日供水能力达到5万吨,同时达到省市城市供水“双回路”建设要求,实现了城区24小时供水。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三年专项行动,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对菜园集水厂进行改扩建,将净水生产能力提高到10万吨/天,相关方案已经办理了项目立项申请、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项目招标备案等前期手续,并通过市发改委初审。三是积极谋划滩区替代水源建设,已完成滩区替代水源可行性研究调查报告,并录入发改、财政项目库,通过县发改部门申报了项目,市发改部门正在初审。

  10.关于“生态保护修复有差距。县委系统治理、协同推进意识不强,统筹滩内滩外,落实区域联防联控责任方面用力不够,对滩区内水污染治理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的问题。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加大滩区内水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滩区良好生态环境。一是加强滩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督促第三方公司做好村台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目前,滩区迁建配套的36座污水处理站已全部正常运行,村台污水直排外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二是针对“待复垦的村庄周边存在坑塘积水黑臭”问题,高标实施滩区旧村复垦工程,对旧村周边坑塘全部进行了填埋复垦,彻底消除黑臭积水。三是研究制定了《东明县黄河滩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22年,滩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小麦“一喷三防”、玉米“一防双减”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病虫防治效果达到8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我县被评为第二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整建制推进示范县。

  11.关于“落实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责任不力、源头把控不到位。对影响水生态的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产生活污废等处置不力”的问题。

  严格落实南四湖流域联防联控责任,切实加强源头把控,确保污染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完善日常巡查、远程监控、群众有奖举报等措施,强化入河排污口动态管理,发现污水直排问题,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河湖水质稳定达标。巡视整改以来,已开展2轮入河排污口巡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二是认真落实《东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管护责任。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87座,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12.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县委对补齐高质量发展不充分这一黄河流域最大的短板办法不多、创新创造能力不足,成效不明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力度不大”的问题。

  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对接国家、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全力加快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以新旧动能转换的新成效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全面落实链长制,积极推动石油化工产业转型升级,2022年实施重点项目60个,完成投资105亿元;申报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26个,推荐列入省级重点技改导向目录项目8个;加速推进石化产业“减油增化”,结合实际将原计划建设的300万吨/年减油增化项目优化调整为30万吨/年UPC科技示范项目。东明石化原油催化裂解制烯烃(UPC)项目已被纳入山东省“十四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支撑性引领性项目,先期30万吨UPC科技示范项目已完成立项手续办理,正在开展项目专项评价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二是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通过建立亩产效益评价联系人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差异化政策执行情况,依据评价办法对企业进行ABCD分类,对评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异化用气、用电等政策,反向助推要素资源向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聚集。

  13.关于“科技创新意识不强、科技研发投入不足,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差距较大”的问题。

  大力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研发投入体系,全面提升优势产业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持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大力宣传和落实好各级科技领域政策,帮助山东东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县高浓度化工废水全流程处理技术项目”申请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570万元并拨付到位。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计税率、企业研发仪器和设备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2022年1-11月份累计为15家高新技术企业减税1280余万元。三是加强研发惠企政策宣传工作,面向重点企业召开研发和创新年报培训会,指导企业正确归集研发投入数据,做到应统尽统。2022年,全县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7家、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22家,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填报研发费用4.87亿元。

  14.关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不够,农业产业发展层次不高”的问题。

  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一是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提档升级,筛选有一定规模基础、发展前景好的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建立动态企业入库清单,加大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推进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稳步增加。2022年,全县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家。二是充分发挥东新农场“南农”先行区带动作用,与相关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东新农场建设一处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目前,已建成千亩高粱种植基地。三是强化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建设,现已完成2023年储备项目入库,新增入库项目53个。四是制定印发了《东明县“北工南农”南部功能区若干扶持政策》,明确提出鼓励支持农业品牌创建,对新申报认证的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三品一标”等进行资金奖励,推动新增“三品一标”17个。同时,积极开展网络品牌创建,对东明西瓜、东明西瓜甲天下、全国最大的商品西瓜生产基地三个网络品牌进行续展,利用网络平台重塑东明西瓜品牌优势。

  15.关于“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且产业性和经营性收入少,发展方式单一、质量不高”的问题。

  坚持把党建引领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着力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一是强化落实《东明县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全县乡村组织振兴考核重要指标,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村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已达到343个,占比85.96%;村集体经济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7个,较上年增长11.9%。二是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2022年召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座谈会12次,帮助指导制定村庄发展规划162个,发展培育产业项目42个,吸引、培养产业发展人才116人。三是深入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县已成立300余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其中280个已实体化运行并实现盈利。四是探索推行国有经济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有关乡镇试点成立2家镇属国有企业、25家村级子公司,带动2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健康发展。五是用活用好政策杠杆,利用中央、省级扶持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000万元,带动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19个,推动产业连片发展。

  16.关于“推动黄河文化挖掘保护、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统筹谋划不足、投入力度不大”的问题。

  坚持把挖掘保护黄河文化、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作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统筹谋划,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全力打造文化“两创”标杆区。一是深入挖掘开发东明黄河文化、庄子文化旅游价值,围绕“庄子故里、逍遥黄河、生态东明”品牌定位,谋划实施黄河生态旅游廊道项目,打造沿黄特色文旅风情带。目前,已经成立了县黄河生态廊道项目建设指挥部,编制了《黄河滩区风情带总体规划》《东明黄河滩区旅游特色村发展规划》,完成了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专项债券项目库,正积极申请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二是加快推进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提档升级,新建的文化旅游项目景观绿化、商业街部分均进入竣工验收阶段。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省级文物单位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配套专款用于文物保护修复。四是加强文物单位巡查保护,对王高寨九十六烈士陵园和泰山行宫存在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治整改,重点文物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下一步,相关单位将组织第三方公司对文庙、西葛岗牌坊制定修缮方案和保护计划书,切实加强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防范和纠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廉政教育。2022年11月28日,县滩建办举办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同时,组织廉政教育宣讲团成员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廉政宣讲4次;制作完成《看见黄河》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监督专题片,着力营造崇廉尚廉、清风正气的良好氛围。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通过谈话提醒、廉政提示等措施,加强了对相关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管理。巡视整改以来,共开展主动约谈309件次。三是深入分析已办结案件涉及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洁风险隐患,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认真查找单位自身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关于“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大力支持督促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严格落实“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进一步聚焦监督重点,围绕职责履行、项目落实、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巡视整改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42人次。二是发挥信访渠道作用,通过来信、来电、网络举报等方式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三是坚持把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与纠治“四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结合起来,深入纠风治乱。巡视反馈以来,共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17起,党纪政务处分19人。四是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及时对查处的案件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3.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县委落实‘严真细实快’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认真落实“严真细实快”要求,扎实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一是认真对照《东明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逐条细化具体目标,分解确定工作任务,形成新的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并于2022年12月1日印发实施。二是健全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任务推进机制,2022年11月29日,组织召开了县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东明县黄河流域生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关于“落实河长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河长制工作规范开展、有效落实。一是县河长办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提升巡河质量的通知》,督促各级河湖长规范开展巡河活动,并于2022年11月11日组织开展了河长制业务培训会,切实增强各级河长规范履职意识和能力。巡视整改以来,东明县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400余次,发现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强化河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纳入2022年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将巡河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情况作为河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5.关于“工作存在应付思想,采取封堵和补水等临时措施解决河流断面考核达标问题,治标不治本”的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消除应付思想,以科学、扎实的工作措施,推动河流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一是2022年11月24日,县生态保护委员会依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动员会,对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意识。二是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治本之策推动水环境、水生态综合治理,2022年11月,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回头看”,严厉整治非法入河排污问题,健全河流入河排污口巡查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各类污水直排河流。同时,坚持从源头抓起,实施完成了东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艺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建成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持续加大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切实减少可能出现的入河污源。2022年1-12月份,根据国家“采测分离”人工监测反馈数据,我县2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河流水质均达到市政府三类水质考核标准要求,全年水质改善率排全市第一名,全省第二名,共获得河流横向和纵向补偿资金830余万元。

  (四)关于整改落实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持续推动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有关问题整改用心用力不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省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项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问题。

  认真分析研究华汪热力“公转铁”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组成项目专班,科学制定推进方案,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目前,华汪热力铁路专用线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结20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余正在办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近一段时间努力,虽然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巡视整改工作协调性不够强。有的单位对自己牵头的问题下力气大,对其他部门牵头,需要自己配合的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量较少,影响了问题整改整体效果。二是个别问题整改还需持续推进。有的单位对一些长期性、系统性问题,存在畏难心理,整改措施不够硬,解决问题的针对性不强,有的还存在把日常工作当整改的情况,致使个别问题整改进度不够理想。三是建章立制还不够规范。有的单位对建立长效机制认识不到位,整改问题就事论事,没有结合实际出台务实管用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成效不够明显。

  下一步,县委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紧盯问题不放松,常抓整改不懈怠,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明的纪律,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东明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坚决扛牢县委主体责任,压实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县委常委带头整改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是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坚持把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其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持续解决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的各类问题,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抓常抓长、走深走实。坚持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相结合,对已完成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长期性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对行业性、普遍性问题加强系统整治,从体制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确保达到整改一个、提升一片的效果。

  三是扎实做好结合文章。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抓手,将其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健全完善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相关机制,全力加快“北工南农”主体功能区建设,奋力争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0-7211958;邮政信箱:中共东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中共东明县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74500;电子邮箱:zgdmxw@126.com。

  中共东明县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