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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营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4-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4日至8月2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东营市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2022年10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东营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这次省委专项巡视,是对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要求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扛牢政治责任、推进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有力鞭策。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凝聚思想共识。市委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高度重视专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安排,要求各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做到真改实改,坚决整改到位。2022年10月12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领导有关讲话要求,传达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我市整改落实工作。2022年10月2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整改落实方案,要求提高站位扛牢责任抓整改、细化措施不折不扣抓整改、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抓整改,扎扎实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2022年11月29日,召开东营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对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作了进一步部署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承担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推进任务的部门单位,按照市委部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融入整改大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导、问责、线索核查、制度建设4个工作组,统筹做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制定了《〈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对东营市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反馈意见细化为47项具体整改任务、117条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牵头负责同志、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分别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可操作、可落地、可见效。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从严从实整改。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改进工作、补齐短板弱项、进一步扛实扛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政治责任的契机,抓紧抓实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市委常委会先后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调度整改工作,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调度,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同志按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工领域的整改工作,加强督导调度,强化整体推进。在2023年1月3日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市委常委同志共查摆问题74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强化监督问效,着力做好省委专项巡视与省审计、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以及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专项巡察的联动工作,对承担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实现了全覆盖监督。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长治长效。聚焦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着力完善专项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聚焦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建章立制,出台《东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东营市市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驻东营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生植物群落保育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等制度文件18个。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决立行立改,确保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要求不深入不系统,对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组织领导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不深入问题

  针对贯彻落实黄河安澜战略方面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特别是“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等重要论述,胸怀“国之大者”,担当使命任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等重要工作,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把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对黄河安澜战略定位的认识。山东生态文明学院成为全省首家面向党员干部开展生态文明专业化培训的特色学院。二是充实规划内容,根据国家、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结合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对保障黄河长治久安、加快构筑抵御自然灾害防线等事项进行研究论证,明确了“大江大河长治久安与大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治理的重要标杆”的战略定位,充实完善了大力实施河道整治工程、保障黄河入海流路相对稳定等相关内容。

  针对谋划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方面问题,一是组织修订《东营市盐碱地现代高效农业规划》,将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作为重点内容,细化完善具体举措,确保规划的引领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全面准确摸清全市盐碱地资源底数,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认真组织开展盐碱地资源调查,详细分析掌握全市盐碱地类型、分布、数量等情况,为盐碱地综合利用提供科学支撑。三是统筹谋划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盐碱地特色种业、科研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充分挖掘盐碱地综合利用潜力。

  针对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方面问题,一是统筹推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讲好黄河故事”的重要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东营市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系列文件,构建科学系统完整的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体系和机制。二是全面加快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成立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入库项目的东营市黄河人家风景区有关配套设施完成建设。加强文物保护,成立东营市文物考古研究所,2处革命旧址、466件馆藏文物入选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项目保护传承,举办山东·沿黄九市非遗风俗展,“非遗在社区”全国试点工作通过评估。三是开展弘扬黄河文化系列活动,成功举办2022东营市旅游发展大会、2022年中国沿黄九省区民歌艺术展演、黄河流域视听合作发展大会、第十五届孙子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活动,策划推出“沿着黄河来旅行”系列主题推广活动及17项配套子活动。组织筹备“黄河文化论坛”,全面提升黄河文化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与媒体传播,与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创作的广播剧《守望黄河口》获全国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纪录片《大河之洲》受到中央宣传部表扬推介。

  针对指导督促下级单位学习贯彻不到位方面问题,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将贯彻落实任务细化为100项具体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每月调度推进落实情况,市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汇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按照知悉范围将中央、省委文件印发至有关部门单位,确保部门单位认真传达、及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二是及时调度督促市委安排事项,进一步提升请示报告办理工作质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关于组织领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将黄河安澜、水资源优化配置、固废危废污染防治等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任务落实中的重要问题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重要议题专门进行研究,审议《东营市贯彻落实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东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不折不扣落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

  二是全力保障黄河长治久安。积极配合黄委编制《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充分反映黄河防洪、防潮工程现状及建议。加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2022年重点实施的广利河、打渔张河、沾利河、褚官河、永丰河等5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均已完工。

  三是严格落实节水控水工作要求。制定《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有序推进依法节水控水。摸清全市水资源利用底数,优化配置黄河水、长江水、中水、雨洪水等水资源。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水控水社会宣传活动,营造全民节水护水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11月印发《东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各项管长远、管根本措施,统筹推进固废危废污染防治。

  五是强化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工作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东营市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四水四定”有关工作,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四水四定”原则的职责分工。加强专题调研,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始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开展“四水四定”战略研究,启动编制“四水四定”研究报告,加强系统研究、科学谋划,全面提升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平。

  六是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作用。对市推动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更名为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领导小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了更新。市领导小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及时研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相关工作。强化市级统筹指导,召开市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同步部署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调度指导各县区工作。完善定期调度机制和项目谋划机制,组织编制东营市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重点项目清单、2023年重大活动清单。

  3.关于贯彻落实有差距问题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领导方面问题,设立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及时调整组成人员,规范工作运行,履行好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制定出台市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市部门单位职责,并在省级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5个部门单位职责,细化明确8项部门责任,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针对有关规划内容方面问题,一是编制出台有关规划,2022年8月编制出台了东营市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的要求,充分发挥东营市湿地保护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二是启动编制能源发展规划,根据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立足能源资源禀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要求,结合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全市可再生能源、油气、电力等规划,编制完成东营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三是修订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内容。印发《关于修订〈东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东发改能源〔2022〕323号),修订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东营原油库迁建工程建成投产,渤中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发出全国平价海上风电第一度“绿电”,华润财金红光渔业800MW渔光互补项目已并网32万千瓦,加快创建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

  (二)关于履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不到位,落实重点任务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对“洪水风险依然是流域的最大威胁”认识不深,黄河安澜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一是加强对黄河防汛工作的研究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对2021年防御黄河秋汛进行复盘总结,对下步防洪防凌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树牢对“洪水风险依然是流域的最大威胁”的认识,努力保障黄河安澜。组织开展汛前河势查勘、工程普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2022年排查消除隐患1058处。

  二是编制防洪规划和预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范围和重点,目前正在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方案开展河道现状调查分析。加强防洪预案修编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2022年6月印发《2022年东营市黄河防洪预案》;7月印发《东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9月组织各县区及有关单位对2022年防汛工作进行总结复盘,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谋划2023年度防汛预案修编及应急演练工作。

  三是加强防汛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按照用旧储新、急用先行原则,制定2023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明确市级计划储备防汛抗旱应急物资33类、37292件,及时进行采购储备。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L298-2004)》《山东省洪涝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试行)》要求,制定完成《东营市洪涝灾害防御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草稿)》,根据定额编制对全市洪涝灾害防御物资进行了初步测算。

  四是健全省级防洪减灾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保障机制。13项省级防洪减灾水利工程资金保障均到位,将根据项目进度分期分批支付。严格项目准入,在项目实施前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开展前期调研评估。建立市财政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政府投资项目联审机制。

  五是持续加强河湖岸线清理治理。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攻坚行动,第二轮省保护督察反馈的违建企业已全部关停退出,对“四乱”问题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集中清理整治,已全部整改完成。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有关要求,在全市市级以上河道建立健全“河湖长+生态警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四长联动依法治理河湖工作机制,河湖“四乱”存量问题已全部销号,对新发现问题及时排查整治,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

  六是着力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加快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超额完成2022年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年度任务。开展易涝点整治,将易涝区域治理纳入2023年度辖区“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内容,11个易涝区域治理单独列入2023年重点水务工程建设清单。完善中心城区联调联控机制,修订完善《东营市中心城区河道水系蓄滞洪区汛期水位调控方案》《东营市中心城区泵站(井)汛期运行管理方案》《东营市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管理运营维护水平。

  2.关于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意识不强,水资源保护利用有差距问题

  针对水资源优化配置方面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各类水资源综合利用,市委常委会会议多次专题研究水资源相关事项,启动编制“四水四定”研究报告,科学配置黄河水、长江水、中水、雨洪水等水资源。二是出台有关法规,将节水奖励激励、非常规水开发利用等作为重要条款纳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为深入推进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保障。三是扎实推进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修订完善《东营市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方案》,综合采取节约用水、严格水资源监管、水源置换、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持续推进黄河水资源超载治理。四是采用长江水与黄河水的水源置换的方式,探索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区域水权交易模式,2022年完成6笔水权交易,共计3200万立方米。将再生水、雨洪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全力开展中水回用、海水淡化、雨洪水拦蓄等工作,提高非常规水配置比率。严格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审查,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按照水资源论证要求使用再生水。

  针对地下水开采方面问题,一是有关县区辖区内农业灌溉取水井目前已全部关停。二是对5家欠缴水资源税的企业全部完成追缴,对15家违规取用水企业全部进行处罚。三是全面加强地下水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保护。加大地下水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地下水保护良好环境。将地下水管理保护作为重要条款纳入《东营市节水控水管理办法》,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利用提供保障。

  针对农业节水方面问题,一是积极筹措工程配套资金,截至2023年3月,各项目均已完成结算和相关审计,已到位资金2107.52万元。加强资金使用拨付管理,未到位资金根据市、县财政预算安排分期分批予以保障。二是加快有质量缺陷的灌区工程整改提升,市属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量测水信息化配套工程中的信息化终端全部修复连通。

  针对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方面问题,一是严格按省级规定将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灌区斗渠等工程单元,有关县区已将初始水权分配到各镇(街道)各支级取水口,将农业用水控制指标分配到村级。二是对超范围享受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的对象进行排查和纠正,有关县区明确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补贴范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费用已拨付到位。三是指导各县区持续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前已完成县级自验、市级验收,省级复核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针对工业节水方面问题,一是推进企业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持续推进总投资54.26亿元的水资源综合治理改造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动再生水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全市产业聚集区和工业园区再生水厂和再生水利用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提升再生水利用率。三是开展节水创建活动,垦利胜坨化工产业园通过园区水效领跑者省级公示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利华益利津炼化入选国家级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废水循环利用补短板模式,全市45家工业企业被评为2022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入选数量居全省首位。加强对企业工业节水的宣传、培训和督导,举办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面向企业开展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制造培育等方面政策知识宣讲,增强企业集约节约用水意识。

  3.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得不牢,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调查和封闭式保护管理工作方面问题,一是加强重要植物资源封育保护区建设,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要求,开展植物本底资源调查,制定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生植物群落保育实施方案》。二是对天然柳林等植物实施封闭式保护管理,在重要区域、主要节点安装宣传警示牌,对保育区实行封闭式保护管理。加强保育区巡护检查,认真维护保育区天然柳林等植物生境原真性。

  针对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方面问题,一是建立常态化监测体系。每季度对黄河口国家公园范围内养殖区域开展水质监测,2022年10月对自然保护区13个重点区域进行了水生态环境监测,为监督管理提供准确数据支撑。二是严格落实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措施,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新建引黄闸口6个,连通水系24公里,修复湿地1.5万亩。科学确定重点区域巡护路线,每周不少于三次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护管护。推进确权海域到期收回,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针对互花米草防治方面问题,一是建立职责明确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市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督导、县区落实”的互花米草治理领导体制,压紧压实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部门责任,强化县区、市属功能区主体责任,加强对互花米草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二是开展集中治理,山东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6161公顷互花米草于2022年9月完成了全面刈割,2022年11月完成了4次深度翻耕,完成治理任务。三是开展“拉网式”巩固治理,对2020、2021年度治理区开展持续巩固治理,对萌发片区及时翻耕,完成互花米草治理成效自评估。四是开展现场督导攻坚,成立市级督战队,各涉及县区、市属功能区成立攻坚队,动态监测、及时跟进互花米草清除治理情况。五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制定《东营市互花米草防控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健全完善常态化监测体系,构建互花米草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和增量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市县联动、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跟进处理、长效治理的工作格局。

  针对水环境治理方面问题,一是加强河流水质常态化监测巡查,对全市42个重点河流断面每周开展水质监测,对市控30个断面每月开展监测,对污水处理厂和直排企业等固定污染源每月进行2次监测。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安装排污口标志牌,标明排口名称、编码、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信息。2022年,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退出全国“后30位”。二是强化工业污水治理,截至2022年底,共检查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情况60家。三是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扎实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工程年度形象进度达110.3%,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2022年度任务超额完成,6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工。四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管控,加强对畜禽及水产养殖粪污、尾水等处理设施的监管,全市较大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投资1.2亿元对有关县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和尾水治理,防止农村污水直排河流。五是积极推进水生态修复工程,广利河、溢洪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推进实施五六干合排生态治理项目。

  针对排污监管方面问题,一是严肃查处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检查涉雨水排水重点单位27家次,实地检查排污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各项措施、雨水自行监测、雨污分流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二是加强排污企业雨水排放监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检查,指导排污企业完善排污设施,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的要求做好自行监测。畅通环境信访渠道,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解决了一批水环境污染问题。

  针对固废危废污染防治方面问题,一是将固废危废污染防治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东营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东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等文件,对统筹推进各领域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加快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二是加快推进固废危废问题整改,对巡视反馈的25处未处置固废危废点位实施分类治理。加快推进办理未办结的13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目前已办结5起,对未办结案件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力争尽快办结。三是深入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评估,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过程安全、规范。加强“四闲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巡查,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发挥网格巡查作用。

  4.关于“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力度不够,发展质量有差距问题

  一是持续打造低碳环保绿色品牌。举办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面向企业进行了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制造培育等方面宣讲。积极做好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企业申报工作,推荐3家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企业申报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是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力度。制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累计培育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31家、省级及以上8家,市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27家。联合国家级、省级服务平台和专业机构,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申报等精准对接服务150余场次。树立示范标杆企业,2022年1家企业进入全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示名单,4家企业认定为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新培育认定市级以上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50家。开展重点产业项目集中诊断,诊断项目230个。建立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培育库,入库项目50个。

  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确定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对各级财政科技投入作出具体部署。2023年,市财政安排新增科技前置引导资金1345万元,包括市级科技创新重大专项5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专项500万元、盐碱地综合利用专项200万元、自然科学基金和支持青年人才发展专项145万元。发布实施《东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正在组织2023年度申报工作。建立科技创新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23年市财政安排科技专项资金提高19.5个百分点。

  四是充分发挥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作用。加大省级以上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项目的培育,鼓励引导企业申报省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项目,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报63个重点项目。及时结算技改扶持的完工项目,已进行前五批157个技改扶持项目完工结算,根据扶持协议实现扶持项目闭环管理。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作风建设不严实方面问题

  1.关于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短板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对重要文件进行研究审议,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前置审核机制,对拟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市委文件稿,会前对合法合规性、行文依据、体例格式、是否符合“短实新”要求等进行前置审核。

  二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市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确定事项进行任务分解分工,逐一明确牵头负责同志、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持续跟踪督办,确保落实见效。

  三是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市委对全市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并领导、组织、推进全市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支持和监督全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

  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针对落实提醒谈话和约谈制度方面问题,一是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与分管副市长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市长分别与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与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二是开展经常性提醒谈话和约谈,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市级负责同志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及时掌握分管部门和联系县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较多的,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或约谈。三是健全完善党内谈话有关制度,出台《中共东营市纪委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办法》,由市纪委提前梳理谈话对象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责任、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负责谈话的市级干部提供参考。制定《关于市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意见》,对落实党内谈话制度、规范开展党内谈话作出具体规定。

  针对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监审把关方面问题,严格发改、水务、财政部门监审职责,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理顺污水处理费收缴及拨付程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规经营。

  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执行方面问题,及时与巡视反馈项目的中标单位修订合同,严格执行合同各项内容,严把服务质量,严格落实资金支付工作规范,保障资金安全。市直有关部门对2021年以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自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关于对标“严真细实快”要求有差距问题

  针对有关工程决策实施方面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东营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东营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东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重要决策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方案,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要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按照《东营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行为监督管理,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二是大力开展文旅康养产业招商工作,与省内外企业积极广泛洽谈,对接引进水产养殖和农业一体化种植等项目。

  针对高耗水农作物种植面积压减方面问题,一是严格压减目标,督促有关县区针对压减不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镇(街道)产业发展实际,将压减任务调整到具有压减条件的区域。二是全面排查整改,成立市高耗水作物调减工作专项督导组,赴县区开展水稻、莲藕调减专项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虚假调减行为。三是积极发展旱作农业,有序引导耕作条件好的稻田改种其他粮食作物,跟踪做好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推动由高耗水农业向节水生态高效农业转变。

  针对有关文件数据方面问题,一是科学调整全市湿地保护率指标,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指标,2025年湿地保护率将不低于60.47%。二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市直有关部门细化措施28条,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发文程序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针对有关规划公布方面问题,一是公开发布规划,对《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进行脱密处理,按程序经保密审查后,于2022年9月26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规划,2022年11月14日,组织召开《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通报规划编制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为规划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逐项分析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2019年以来巡视巡察、环保督察、电视问政等监督渠道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新进行全面梳理,对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单独标注,列入跟进监督工作台账,推动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制发《关于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跟进监督的通知》,明确监督责任主体,细化监督工作任务,完善监督工作闭环。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压实各相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发现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三是调整更新专项监督台账。及时对台账中岗位或职责分工有变动的责任人,进行全面梳理更新。更新后的台账已于2022年8月15日下发各监督主体,督促抓好监督落实。建立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围绕省级部署任务分解措施、市级具体任务推进措施、新纳入监督清单任务的落实措施等,动态调整更新市级台账内容,更新后的台账已于2022年11月14日下发。加强“一台账、两清单”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省纪委监委要求,对照年度任务目标,加强督导调度,及时完成台账清单更新。

  (四)关于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得不牢问题

  针对化工企业手续办理方面问题,对手续不全的化工企业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全部落实了停产措施。对问题企业区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3家企业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领域,其余企业待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后,根据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针对黄河滩区违规引水方面问题,黄河滩区内违规引水泵站全部拆除,启动滩区取用水专项督查行动,严肃查处私架设备取水行为,严格监督滩区扬水站取水用途,确保用于农田灌溉。

  针对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方面问题,一是准确把握“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等具体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报告整改落实细化方案》,将规范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列为重点整改措施。二是积极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工作,累计建成田间病虫害智能监测站20处,发布病虫信息20余期,准确率达90%以上;完成163万亩小麦“一喷三防”统防统治、12万亩秋蝗统防统治;完成30万亩东亚飞蝗绿色防控,建成市级绿色防控示范区1处,不断提高农药利用效率,降低农药使用量。

  针对地热开采方面问题,一是依法关停违规开采地热井,全面梳理全市地热开采情况,督导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对无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手续的地热井关停封井。二是加快推进地热开采手续办理,督促地热开发企业加快推进地热井回灌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制、评审,市自然资源、水务部门完成11个地热供暖区块项目回灌方案的审查工作,市行政审批部门对7个地热项目的水资源论证进行了审查。

  针对危化品车辆停放方面问题,一是加强社会化停车场建设管理,制定下发《东营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社会化停车场验收工作方案(试行)》《东营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社会化停车场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目前,全市共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社会化停车场14处。推动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配套建设排队叫号装卸、电子围栏报警等系统,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和问责查处,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社会化停车场管理有关规定,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检查82场次,约谈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同志31人次,督促及时整改问题隐患24处。2022年10月,公安部将东营市列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城市,目前正积极向上对接,加快争取数据资源支持。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全程可视化调度指挥平台管理应用办法》,推广预警“网办”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智能监管水平。三是打击危化品运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2022年7月开始,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停放秩序联合整治行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87次,检查车辆12200余辆次。将多次违规、严重违规的车辆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限入、禁入措施,通过信用积分管理的方式实现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有效管理。

  针对游船运营方面问题,一是加快运营手续补办,积极与船厂及船厂所在地海事部门沟通,联系办理有关手续,使其符合在黄河入海口区域运营条件。二是全面加强监管排查,对全市黄河口游船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营运资质等情况。

  2.关于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责成有关县区全面梳理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对未有效运行或功能相似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合并。2022年11月,有关县区下发专门通知,进一步规范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等事宜。

  二是开展县区议事协调机构面上规范清理工作。2022年10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展自查,对职能弱化、职能重叠、无保留价值、不发挥作用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清理规范。截至2022年底,各县区全部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

  三是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和管理进行规范。严格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凡新设置市级议事协调机构需经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且经市委编办审核备案后才能设置。2022年11月,安排部署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报告年度运行情况报送工作,确保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运行。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我市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不足。下步,将保持工作定力,坚持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一是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定期举办党员干部读书班、学习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抓好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用好山东生态文明学院等载体开展专业化培训,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坚持对表对标,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落地落实。牢记“国之大者”,以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为牵引,扎实推进黄河口生态保护、保障黄河安澜、盐碱地综合利用、服务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重点工作,为服务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真正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坚持为民惠民工作导向,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在打造共同富裕的省域范例中走在前列。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工作机制,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完善挂图作战、督导落实、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抓住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大机遇,加快推动石化、石油装备、橡胶轮胎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努力在突破“四新”经济、数字经济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推动塑造东营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以更大力度强化科技研发创新,着力引育创新人才、搭建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企业、攻克创新技术、完善创新机制,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加强与周边地市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与沿黄地市、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合作,深度融入山东半岛城市群和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五个振兴”,着力打造沿黄沿海盐碱地特色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

  四是突出主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专项监督,以政治监督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基固本、大抓基层,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倡树“创新实干、事争一流”鲜明导向,完善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制度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46-12388;邮政信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53号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57091;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shandong.12388.gov.cn/dongying/。

  中共东营市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