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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4-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济宁市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9月30日,省委巡视组向济宁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对我市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济宁市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全面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担当。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巡视反馈以来,召开4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规则、听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把全市上下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推进落实。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全体常委同志参加的市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均明确专人抓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视整改抓落实格局。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市委书记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具体抓、抓到底,第一时间安排对反馈意见进行责任分解,制定落实方案、整改台账,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问题,做到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市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2022年11月26日,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市委常委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并作个人对照检查,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查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常委班子和各常委同志均制定了整改措施,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三)细化分解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工作要求,细化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时限和工作要求,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制定印发《整改台账》,建立整改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采取项目管理、台账推进的办法实施整改。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均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项项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强化督导调度,推动整改落实。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调度会议督促整改进展。将整改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实行全程督导,对进展缓慢事项及难点问题,靠上跟踪督促、集中力量攻坚,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五)坚持举一反三,长效抓好整改。市委将巡视整改落实与全面从严治党、干部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既抓好当前问题整改,又深挖问题根源,推进标本兼治。结合巡视反馈问题,着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动作”清单,创新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建立工作实绩台账,出台《济宁市转变作风“十要十不准”》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夯实干部作风建设,确保巡视整改取得长期成效。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要求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不高,工作落实有差距”方面问题

  1. 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主动融入和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推进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2年以来召开4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力推动在济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审议通过《中共济宁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议》,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2. 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中未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内容”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积极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进行集体学习研讨。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机制,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市、县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2023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2023年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4次,举办专题报告会暨“干部大讲堂”2场。

  3. 关于“落实省专项规划进展缓慢”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全面落实规划重点任务。配套出台了《济宁市关于落实〈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分工方案》,细化完善“两张清单”推动责任落实,推动济宁全方位融入山东半岛城市群战略。二是紧密衔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紧编制《济宁市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目前已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形成规划编制大纲初步思路,正根据规划目标和分析识别的生态问题等梳理相关资料,分析上位及相关规划要求,综合确定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

  4. 关于“抓重大项目推进用力不足”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对重大项目推进实行月度监测,精准把握项目投资完成和资金支付情况。汶上化工园区污水分质处理项目已竣工验收。二是扎实做好黄河流域重点项目管理储备,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定实施2023年省市黄河流域重点项目58个,其中争取省黄河流域重点项目25个。印发《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对项目全过程管理进行规范。三是扎实做好2023年度黄河流域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工作,出台《济宁市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协助项目做实做细前期工作。截至目前,4个项目已通过省级层面初审,推荐至国家层面申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

  5. 关于“落实文化‘两创’重要指示要求不深入”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济宁重要讲话精神,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文化“两创”工作。出台《关于打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新标杆行动计划(2022—2025年)》《济宁市高质量推进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关于济宁市推进“八个融入”加快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宁市2023年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实施方案》,系统布局文化“两创”重点任务。二是努力践行“四个讲清楚”和“增强世界儒学话语权”,成功举办2022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第八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形成《国际友城市长尼山共识》,发布《尼山宣言》。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刻把握‘两个结合’深入推进文化‘两创’座谈会”,高标准承办全省深入推进文化“两创”工作调度会、首届中华印信文化精品展,提升完善《尼山文化片区综合发展规划》。三是开展“济风儒韵”文艺作品质量提升行动,编制《2023—2025年全市重点文艺作品创作生产规划》,协调推动纪实文学《河道总督》在《中国作家》发表,我市4个项目入选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

  6. 关于“挖掘儒家文化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存在短板”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推动不同文化协同发展。组建文化“两创”工作专班,2023年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座谈会、打造全国一流文化名市工作推进座谈会、文化“两创”实践座谈会、文艺繁荣发展座谈会,统筹推进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等不同文化的研究阐释和转化发展。二是加强不同文化研究阐释。立足文化资源富集优势,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端智库的联合协作,充分发挥社科规划引导和社科成果激励作用,组织实施济宁市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将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等不同文化的融合阐释作为年度重要课题,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开展文化“两创”实践与理论研究,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典型经验,形成重大理论研究成果。三是全面展示文化“两创”成果。以“文化‘两创’·济宁答卷”为主题,加强对接合作,策划开展系列活动。高标准筹办2023国际孔子文化节、第九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举办首届中国研学旅游创新发展大会和全市旅游发展大会。四是深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两公园两廊道一片区”建设为牵引,推进核心片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编制黄河、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出台《济宁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一核两带三极四区,八类项目多点联线”的国家文化公园总体格局。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河道总督府遗址博物馆、大运河微山湖博物馆等文化公园、体验廊道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研究生院、鲁源小镇、尼山环湖道路提升工程等15个尼山文化片区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打造200个文化“两创”示范点。深化“山东手造·济宁好礼”推进工程,创新举办“创意济宁”文创产品设计转换大赛暨“山东手造·济宁好礼”优选100评选活动。精心举办“黄河大集”系列文化惠民活动。

  7. 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重要指示要求不到位”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系统谋划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完成大运河南旺枢纽数字化平台系统构架建设和徐建口斗门、南旺分水龙王庙遗址现场扫描与模型制作,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目前实现常态化开放,编制完成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方案。二是加强文物保护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资金管理使用的若干措施》,推动文物保护项目顺利、按时完工。截至2023年4月8日,2019—2021年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提升至55.8%。三是集中开展2019年以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行政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实施文物行政执法巡查检查,加大区域文物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四是加强对上沟通汇报,采取专题汇报、挂职锻炼、邀请实地调研等形式,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和指导。五是建强文物保护和考古人员队伍,争取调整优化我市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设置,高效统筹编制资源,完成市直文博单位2022年度人才引进工作,启动2023年度市直文博单位考古人才招聘工作。

  8. 关于“文旅产业发展的示范作用不够突出”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着力将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出台《大力提振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政策措施》,全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二是加速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动态完善重点文旅项目库,石门康旅慢城等4个项目入选2022年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第一粮仓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入选2022年“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库。复兴之路文化科技、鲁源小镇、南阳古镇旅游综合提升工程、河道总督府遗址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正在推进,鲁源小镇首开区景观工程已全部完工,圣源大道提升工程和尼山圣秀改版已顺利完成。邹城市被评为2022年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工作先进县,微山县获评第四批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完成东郎(济宁)电影创意产业园项目签约。三是全力推动景区提档升级,召开微山湖创5A总结暨全市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工作会议,印发《关于推动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创新打造“三孔”景区演艺活动和研学旅游产品体系,跨界融合做好景区资源IP授权,“三孔”景区成功举办“你好,孔子”国际网红研学活动。召开2023年三孔景区提升工作务虚会、全市旅游景区管理提升工作会议,制定《关于推进全市2023年旅游景区品质提升的工作方案》,对全市重点通景道路旅游标识系统优化提升、统一规范。四是积极延伸旅游业态,建立旅游专家智库,制定《济宁市乡村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济宁市研学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遴选打造一批研学旅游基地,成功争取首届中国研学旅游创新发展大会在我市举办。组织开展第六届济宁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文旅消费得到进一步激活。五是扎实做好济宁文旅形象策划推广,济宁名人、美景、美食被中央广播电视台《可爱的国 美丽的家》栏目重点推介,我市33个景区(项目)列入省“10条黄河文化主体线路”,“传承黄河文化·云游文化济宁”正式向海外宣传推介,推出“孔子家乡体验游”国际友城文化交流图片线上展播活动。举办2023济宁市“黄河大集”暨“济宁好礼华夏年”好客山东贺年会启动仪式;与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旅游相关企业分会、媒体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文化旅游推介活动,组织我市重点文旅企业参加“好客山东再相逢”2023山东文旅推介活动;统一策划全市“踏青赏花”宣传推广活动。面向海内外上线“欢乐春节——济宁春节去哪儿玩”多语种H5,进一步提升“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文化济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关于“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扛得不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不够扎实”方面问题

  1. 关于“抓防汛减灾体系建设用力不足”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健全城市雨水管网排水体系,纵深推进城市排涝工程建设,推动新建泵站3处,改造提升6处。加强主干道雨水排水管网清淤疏通,推进雨水管网排查检测、错接混接整治等项目。实施城市河道清淤和挡墙修复工程,目前已全部完工。二是完善城市防汛联动机制,通过实战演练、桌面推演强化协同作战能力水平。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大力推动泵站、桥涵、排水管网等防汛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做好城区大型桥梁在线监测,不断提升城市安全运行水平。三是加快城市防洪排涝设施体系建设,研究《老城区排水工程设计内涝影响评估》《老城区排水内涝治理项目建设建议》。召开主城区城市防汛排涝项目建设部署会议,推动实施水系治理、泵站建设及改造提升、道路管网改造、积水点改造、水质改善提升、防汛排涝信息化建设6大类27个防汛排涝项目建设。

  2. 关于“城市防汛预案未按规定要求履行批准程序”问题。完善防汛预案技术性审查和报批程序,指导县(市、区)对城市防汛预案作进一步修编完善,相关成员单位的防汛预案技术性审查和报批程序已全部完成。

  3. 关于“对蓄滞洪区群众转移避险宣传发动不彻底、撤退路线不合理、预案细化不到位、物资保障不扎实等”问题。扎实做好蓄滞洪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在宣传发动、撤退路线规划、预案细化、物资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采取明白纸、条幅、大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逐村规划科学合理的群众迁安转移路线。细化蓄滞洪区群众搬迁安置预案,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再修订再完善严评审,确保满足迅速转移群众的需要。扩容防汛应急物资仓库,购置一批防汛救灾物资,基本满足汛期应急处置险情需求。

  4. 关于“消除防洪隐患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紧盯河道行洪障碍、病险水闸、水旱灾害防御隐患等薄弱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检查力度,狠抓问题整改,补齐防汛救灾短板弱项。2022年以来,全市各类水利工程运行良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平稳有序。

  5. 关于“防汛物资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进一步规范防汛物资管理使用,制定多项管理制度,全面盘点仓库库存防汛物资,完善物资台账,落实仓库分区管理,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做到环境整洁、物资规整、底数清晰。

  6. 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重要指示要求不到位”问题。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水资源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出台《济宁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方案》。制定《济宁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加快现代水网体系建设4条行动措施。已启动《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济宁市“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中期评估,补充强化“四水四定”和水资源承载能力方面要求。深入开展水资源相关专题研究,按照“四水四定”原则,统筹划定了“三区三线”,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形成报审稿,并上报技术审查。加快编制《济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纳入“四水四定”原则和水资源承载能力方面要求。

  7. 关于“水功能区划调整不及时”问题。加快调整水功能区划,将《济宁市水功能区划》调整项目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目前已申请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已收集汇总2022年和2023年一季度水功能区监测数据等基础资料,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省水功能区划调整最新政策要求,衔接好省、市水功能区划,确保与城市发展、产业结构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相适应。

  8. 关于“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不到位”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强化取用水监管,按照“先再生水后新鲜水、先外调水后当地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原则配置水资源,完成全市取用水专项整治“回头看”阶段性工作。二是加大地表水利用工程建设,长江水厂目前稳定运行,运河水厂已试通水,羊山水库、梁宝寺平原水库地表水供水工程2022年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三是持续开展自备井封停工作,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完成金乡县、鱼台县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

  9. 关于“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重视不够”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严格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有关要求,加大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提高再生水利用标准,出台《济宁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二是完善再生水输配设施建设,新建再生水管道30公里,新增再生水利用量1万方/日。三是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统筹将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加大市政杂用领域再生水利用力度。邹城市已成功申报全国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

  10. 关于“节水控水仍有较大差距”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持续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控高耗水项目盲目上马,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对超计划用水单位执行累进加价制度,指导其优化配置水资源,增加再生水利用量,减少地下水开采。二是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济宁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济宁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三是以典型示范带动全行业节水,截至目前,累计建成全国水效领跑者2家,山东省级标杆单位2家,山东省节水型高校2所,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小区)近80家,市县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小区)500余家。四是省下达济宁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为“十四五”末比2020年降幅11%,2022年比2020年降幅4%,济宁市2022年实际降幅6.15%,超出省定目标2个百分点。五是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鱼台县、梁山县已通过审核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全市11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已全部通过验收。

  11. 关于“抓污染防治问题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快实施“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程,系统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2年度推进方案》确定的65项任务和133个项目全部完工,2022年全市28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制定《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3年度推进方案》,明确2023年度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点项目,待省级方案出台后,对市方案进行完善后按程序印发。二是扎实推进水质保障行动,严格落实《济宁市2022年国省控河湖“一河一专班”工作方案》,强化断面包保,全面排查整改影响河湖水质问题。全面推进水环境突出问题攻坚月活动,2023年1—3月水环境质量指数4.85,改善率8%。三是抓好湿地保护和河湖生态修复,编制《济宁市南四湖流域河湖生态缓冲带生态修复导则(试行)》,组织开展年度收割行动,2022年全市共收割芦苇1.2万亩、菹草10.9万亩。推行“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治污模式,全市39家规模化污水处理厂已配建人工湿地。四是严格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与有关地市签订市县联防联控协议48份,签订18个跨市和29个市内县级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兑付2021年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12. 关于“推进矿山综合整治力度不够”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修订完善《济宁市“十四五”期间露天非煤关停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关停矿山修复治理。健全全市历史遗留露天非煤矿山修复治理“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监督管理体系,印发《济宁市露天开采矿山废弃地植被生态恢复技术导则(试行)》,高标准制定技术标准。二是深入实施矿山修复治理攻坚行动,完成土方量257万立方米、绿化面积3504亩,提前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1处矿山修复治理整改任务。三是加强绿色矿山创建指导和成果巩固,制定《济宁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10家矿山达到建设标准;组织开展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修复项目储备,适时组织现场勘察,择优编制可研报告。

  13. 关于“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还存在短板”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强化污染物高值问题整改。建立高值区闭环管理机制,2023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未被认定为高值区。持续推进PM2.5改善,2022年全市PM2.5浓度为43μg/m3,同比改善8.5%。二是深入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完成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问题整改。常态化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VOCs走航监测,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VOCs走航监测12次。三是强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整治。对全市在营环检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推动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2198台。四是持续强化各类场所扬尘管控,优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分工和重点工作事项,细化道路、工地、港口、矿山等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并督促整改。制定市县领导夜查方案,全面清理整顿重点监管领域、环境敏感区域大气污染问题。

  14. 关于“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多措并举遏制新增问题,开展耕地卫片监督和省级耕地遥感监测图斑核实整改,压紧压实县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体系,检查验收“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改变耕地用途现象。完成2021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评选,着手开展2022年度评选工作。二是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印发《济宁市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保护实施方案》,制定《济宁市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全面规范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三是稳步有序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2022年完成100%稳沉和历史遗留塌陷地治理。明确2023年治理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和精准督导制度,逐项目建立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强力督导推进。

  15. 关于“对‘十强’产业统筹谋划重视不够”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做优做大产业集群,我市2个集群、4家企业入选2022年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及集群领军企业。围绕“231+1”制造业产业集群梳理核心产业链19条,绘制产业链图谱29个,将892家攀登企业对链入位、分链组团,助推企业不断膨胀规模。全面实施“1352”农业全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引导形成以“头部”企业为引领、以骨干企业为支撑的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二是狠抓企业培育,5家企业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34家企业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16家企业入选省级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三是全力推动“十强”产业项目建设,2022年158个省级重点实施类项目已全部开工,280个市级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完成率124.3%。

  16. 关于“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和研发经费投入占比较低”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22年新增高企400余家。建立了高企培育数据库,对库内企业进行精准培训。二是大力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我市在研发投入3项考核指标方面实现大幅提升。实施关键技术突破计划,在高端装备、高端化工两个领域打造“1+N”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实施重点项目36项,建成省级以上行业科技创新平台4个。启动实施“全球揭榜”项目8项,入库备选项目25项。6个项目获批省级重点创新项目。建立纳统企业数据库和重点企业研发工作台账,逐家企业开展对接辅导,引导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三是实施科研院所招引计划,2022年46家大院大所落地实体化运作。梳理企业技术需求492项,开展对接活动15场。推进攀登企业产学研合作,753家攀登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占攀登企业数量的比重为87.25%,其中613家企业与“国字号”“中字号”大院大所建立合作。积极对接有关高校校地融合发展合作事宜,举办融合发展专题对接会;成功举办人才科技创新发展大会,签约人才、科技项目31个。截至目前,共推进新签约引进大院大所20家。

  17. 关于“推动滩区迁建后续帮扶工作有短板”问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市县两级成立专项小组,统筹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工作。围绕迁建工程后续工作、完善迁建社区配套服务、完善滩区基础设施、支持滩区产业发展、聚焦要素资源等6个重点方面,出台了《济宁市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进一步巩固滩区迁建成果的若干措施》。二是通过吸纳就业、举办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增强滩区居民就业扶持,2022年累计解决就业5600余人。

  (三)关于“紧盯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存在短板”方面问题

  1.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上紧下松’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召开党建工作座谈会和全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推进会议,制定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动作”清单,印发《全市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试行)》,创新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联系点制度。建好用好党委(党组)及党委(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出台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实施方案,深化考核“月调度、季度监测、半年分析、年底总结”工作机制,构建“系统培训、调研指导、督促检查、预警提醒、考核评价”全链条工作架构,压实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党建责任,压实工青妇“党建带群建”和机关党建、基层党建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末梢。

  2. 关于“市委对2022年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关注不够”问题。加强对2022年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围绕项目决策、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制定印发《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廉洁风险监督办法》,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廉洁风险点排查整治,对梳理出的廉洁风险点持续更新、建账管控。构建“1+4+N”监督机制,将重点项目纳入“一台账、两清单”信息化专项监督平台强化监督,定期调度、反馈问题、督促整改。

  3. 关于“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盯得不紧、抓得不牢”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盯紧抓牢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建立2022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作为重要内容。紧盯下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开展强有力政治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落实措施》《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办法》,已对部分市直部门“一把手”开展了廉政谈话。二是从严从实加强日常监督,聚焦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廉政提醒,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通报2期9起典型问题。三是做深做实干部警示教育,印发《警示教育资源采集管理使用工作办法(试行)》。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全市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拍摄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迷途难返》已进入后期审校阶段。

  4. 关于“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存在不足”问题。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绘制“廉行济宁”廉洁地图,推出60个教育点位。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廉洁教育展馆建设,重点打造28处融入廉洁文化的“两创”示范点,命名市级示范点10个。做好文化“两创”示范机关廉洁文化景观和标语标识提升工作。开展“济风儒韵”文艺作品质量提升行动,将廉洁文化融入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作品创作过程,《微山湖上好舵手》成功入选全省十大剧本,山东梆子小戏《运河两岸歌不休》和小品《生命颂歌》分别入选“厚道齐鲁地 美德山东人”全省主题情景小剧优秀作品、入围作品名单。二是编印《孔子廉政名言解读》《济宁文物话廉》等廉洁文化系列丛书。摄制《孔氏家风:以文化人 诗礼传家》等作品百余部,在“齐鲁廉洁家风”栏目刊播40余部。三是推出“孔子论廉”“孟子论廉”“非遗里的清廉”等微信公众号栏目。组织开展齐鲁好家风主题巡展600余场次,举办“清风润邹鲁”廉洁文艺巡演。曲阜市试点建立警示教育流动站已覆盖260多个村居。

  5.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要求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按照“一年塑造、两年提升、三年突破”实施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召开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组建市干部队伍建设指挥部,出台《济宁市转变作风“十要十不准”》,健全完善干部执行力档案,用好“正反面”典型通报,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调研督导,精准施治督促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二是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集中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专项整治,聚焦作风简单粗暴漠视群众利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三类“四风”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每月编印《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等三个本子,晾晒重点工作实绩,激发部门和县(市、区)争先进位。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完善以下看上“直通车”机制,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三是落实精准问责、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制度,对重要问责事项提级审核把关,注重保护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干部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问题,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四是组织各县(市、区)修订完善城区防汛应急预案,补充“防汛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流程”等附件内容,目前,各县(市、区)完善后的预案已全部通过审查验收。

  (四)关于“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抓常抓长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关于“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标本兼治、堵塞漏洞有欠缺”问题。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立环保督察整改指挥部,协同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制定《济宁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部分领域邀请高水平专家进行评审,全过程指导整改。印发《关于明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确定2023年重点推动完成9项中央环保督察、12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细化时间节点、整改措施,指导抓好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6项。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给我市的信访件,建立专门台账,逐一核查办理,确保办理质效。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还需久久为功、长抓不懈,不断巩固提升。下步,我们将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做到持续整改、彻底整改、全面整改,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济宁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建设,切实增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深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意义、总体形势、重要原则和目标任务的认识,自觉拉升标杆、高点定位,扛牢政治责任,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济宁力量,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分责、硬落实、严考核,切实做到真抓实管。进一步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健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狠抓廉洁风险防控,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三)扎实履职尽责,全面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及时跟进落实《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8个方面的30条措施。持续完善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生态治理、耕地保护、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采煤塌陷地治理、现代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滩区迁建帮扶、新旧动能转换、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一系列重点任务和工作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四)巩固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将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倒排时间、集中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需要长期抓好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跟踪督办,着力完善治本之策、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将巡视整改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紧密结合,不断提振精气神、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改进工作,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7-2341517;邮政信箱:济宁市红星中路9号市委办公室党建工作协调科(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72000;电子邮箱:jinswbdjgzxtk@126.com。

  中共济宁市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