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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一轮巡视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04-2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淄博市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10月10日,省委巡视组向淄博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4个方面的11个主要问题、23项具体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建议。市委坚决认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全面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委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以整改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2022年10月12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交办会,研究任务分工,明确标准要求,压实整改责任。10月24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整改落实及责任分工方案,市委书记从扛牢政治责任、严实推进整改、强化督导检查等方面对抓好巡视整改提出要求。市委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和相关市领导任成员的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各项任务落实。11月3日,召开工作专班部署会,研究安排集中整改期间整改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2023年1月10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集中整改报告进行研究讨论。

  二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研究、定期调度、强力推动全市面上整改工作,带头领办“整治地下水污染推进迟缓”、“流域内重大隐患仍未消除”等5项重点整改任务,集中整改期间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12次。各分管市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2022年12月2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12月29日,市委党内通报市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整改工作方案一并印发市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各区县委,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各自整改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措施,加强日常调度,推动巡视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制定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责任分工方案,将巡视整改工作细化为4个方面、23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验收。工作专班分别于2022年11月3日至8日、12月1日至7日,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对全市面上整改情况进行3轮督导调度,对重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根据督导调度掌握的情况,工作专班定期向分管市领导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提醒市领导督促分管部门加大力度抓好牵头事项整改落实,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四是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认真解决好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制度供给。截至目前,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生态环境执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齐文化传承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制度性文件28个(含正在征求意见文件1个)。对涉及具体区县的巡视反馈问题,组织其他区县举一反三开展对照查摆,持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巡视整改总体进展顺利,23项具体整改任务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整改任务均按序时进度有序推进。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不够高,抓落实存在差距”方面

  1.反馈问题: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有偏差。对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学习领会不深。

  (1)关于“市委常委会示范表率和推动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全面增强沿黄城市意识,自觉站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022年6月16日,召开市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淄博市“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12月8日,再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三是将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常委会向市委全会的工作报告,并作为市委向省委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统筹推进机制,2022年6月16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统筹推进机制的意见》,7月15日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调度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推进工作落实;2023年3月23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淄博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进行了专题研究,拟于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2)关于“谋划推进站位不高”问题。一是抓好违规项目整改,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完善手续。问题共涉及6个项目,其中1个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完成整改;4个项目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完成整改;1个项目列入省煤电机组整合方案,计划2023年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省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履行“两高”项目窗口指导、提级审批程序,落实“五个减量替代”,未落实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就高青化工产业园扩区问题,省、市有关部门与高青县进行专题对接,要求高青县进一步确认扩区面积,严格按照新出台的《山东省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扩区条件和程序进行扩区,扩区材料必须组织县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省政府审核。

  2.反馈问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态保护治理”重要指示不力,流域内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立足老工业城市加强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不大。

  (3)关于“打击非法填埋倾倒固废、危废不坚决”问题。一是加强对相关企业固危废处置工作监管,利用信息化平台,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准确申报固危废产生、贮存、运输、转移、处置等信息,已完成污染较重区域固废处置工作。二是琛博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化工废水案件由司法机关移诉判决。三是加强刑责治污,制定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会商机制,及时移交环境违法线索,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7起涉嫌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四是市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淄博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分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巡视集中整改以来,对222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物料平衡核算,厘清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基本情况,抽取122家重点产废单位、一般产废单位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夯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统筹执法与帮扶工作,印发有机化工、石油炼化、喷涂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指导案例,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进企活动,指导企业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健全突出问题督办机制,形成相关部门抓监管促整改合力,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坚决杜绝以罚代管。

  (4)关于“推进处理历史遗留固废、危废不力”问题。一是结合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固体废物重点问题点位,采取月调度、季通报、预警提示、现场督导等方式,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整治五年行动,逐步解决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问题。截至2023年3月底,共排查发现固体废物问题点位157个,已完成整改141个。二是加强对相关企业赤泥综合利用项目督导调度。2022年12月6日,会同省稳住经济基本盘督导服务组对相关企业赤泥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调研。12月8日,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组织召开由省有关部门、山东高速集团、山东大学、相关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赤泥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进会,项目年产赤泥基胶凝材料50万吨,首次实现赤泥在交通工程领域的大产量及高附加值利用。截至2023年3月底,山东高速赤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已经建成,达产后年可消纳赤泥30万吨。相关企业赤泥基胶凝材料研究项目已建成达产,年可消纳赤泥20万吨。督促相关企业加快推进拜尔法东线生产线改造,改用从几内亚进口的高铁铝土矿,生产满足钢企消纳要求的赤泥产品,年可消纳赤泥50万吨,项目预计2024年年底完成。加快推进由相关企业执行的海工胶凝材料科研项目,预计2025年形成50万吨/年的赤泥消纳能力。通过上述项目,每年可消纳约150万吨赤泥新增量,力争“十四五”末全市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46.9%。

  (5)关于“整治地下水污染推进迟缓”问题。对省委巡视反馈的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等3处地下水污染问题,通过严把项目准入,开展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持续进行地下水强排、监测和管控等,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核心区未搬迁企业,已明确时限和措施,确保按时稳妥有序完成。

  3.反馈问题:管住黄河“水池子”的意识不强,水资源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6)关于“对黄河水资源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存在以生态治理、河道整治等名义引用黄河水进行补源等问题”问题。一是责令高青县停止干二排调蓄工程、北支新河治污减排工程引用黄河灌溉水进行补源,须在灌溉季节科学合理调引黄河水用于农业灌溉,非灌溉季节全部使用地表径流进行补源,确保不占用黄河农业灌溉水指标。高青县已制定措施,在灌溉季节开启干二排水闸进行农业灌溉,并在北支新河上游筑坝拦截,防止灌溉用水流入北支新河治污减排工程。二是督促桓台县严格执行《山东省黄河生态补水管理办法(试行)》,合理制定生态补水水量,并按批复的补水方案实施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三是《淄博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四是建立市有关部门黄河水资源工作协商机制,确定常态化联系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实现配水会商、水量调度、信息共享协同配合。五是对具备生态引黄工程条件且有生态补水需求的区县进行摸底,编制2022—2023年度黄河河道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后实施补水。

  (二)“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扛得不牢,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用力不足”方面

  4.反馈问题:构筑黄河安澜屏障存在短板。对洪水风险是流域最大威胁的认识不到位,提升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差距。

  (7)关于“黄河滩区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针对黄河滩区内1500亩林木问题,市有关部门会同高青县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截至目前,高青县对1500余亩密植成片高大林木进行核查梳理,其中,2处约6.2亩土地权属为其他市,72处约1295亩按照“只伐不种、逐步退出”的原则列入动态监管,需限期清除的24处约225亩已全部清理完毕。加强黄河滩区林木监管,坚决杜绝在黄河滩区内新种植片林问题。二是扎实做好滩区搬迁和土地复垦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居住群众搬迁,基本完成217亩土地复垦。三是督促高青县各级河长和河管员定期巡河,2022年11月份以来,高青县总体有效巡河率均高于市河长办规定的不低于95%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河湖违法问题有奖举报制度,高青县公众护水平台已建成投用并于2022年11月25日上线运行。

  (8)关于“流域内重大隐患仍未消除”问题。一是计划在桓台县建设新的蓄滞洪区,青纱湖不再承担蓄滞洪任务。2023年1月31日,省有关部门原则同意利用修编《山东半岛流域防洪规划》契机,从规划层面取消青纱湖蓄滞洪区并合理确定替代蓄滞洪区。3月24日,我市提报的青纱湖蓄滞洪区替代方案已经省有关部门同意并纳入《山东半岛流域防洪规划》,计划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新的蓄滞洪区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2026年开工建设,2030年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区防洪影响区域评估报告》已经市有关部门批复同意,责成马桥镇政府于2023年5月底前修订完善《马桥化工园区防洪预案》,落实《桓台马桥化工产业园防洪影响区域评估报告》中的各项防洪除涝措施。三是根据《山东省小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科学确定我市境内小清河马踏湖蓄滞洪区及水闸、泵站调度原则,合理运用马踏湖蓄滞洪区及相关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四是园区内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评估报告确定的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履行防洪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市、县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对2020年以来化工园区新增的5个未经防洪评价项目尽快补办防洪评价手续,其中1个项目已由桓台县有关部门备案,其余4个项目计划2023年6月底前完成防洪评价手续。

  (9)关于“黄河防汛应急体系建设有短板”问题。一是制定《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全市应急防灾视频监控资源管理机制的通知》,组织区县、部门认真梳理视频监控资源权属责任,提高防汛视频监控资源的利用率、在线率,截至2022年8月底,全市450处防汛重点风险区域视频监控已全部接入市“一网统管”智慧应急平台,接入视频监控图像1029路。二是组织高青县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梳理,目前已储备柳秸料247万公斤,木床17450根,铁锨3430把,斧头、镐、锯1150把,运输车辆291辆。高青县对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逐一落实物资存放地点。三是组织高青县对防汛队伍进行调整更新,组建群防队伍1.53万人,建立人员信息台账。高青县对群防队伍组建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照群防队伍花名册逐一检查队伍数量、人员组成,电话抽查成员信息及责任知晓等情况,并对不属实内容及时更正。

  5.反馈问题:节约集约用水意识不强。作为严重缺水城市,对节约用水认识不到位,水资源管理粗放问题仍然存在。

  (10)关于“水资源监管宽松软”问题。一是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考核。将水资源节约集约指标纳入年度市对区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完成2022年度指标考核,对未完成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的3个区县进行扣分。二是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市水资源执法宽松软问题立行立改工作专班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涉嫌超采地下水的109家企业、涉嫌少征水资源税的26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发现存在问题企业68家,已完成整改61家,正在整改7家。问题企业中,应进行处罚企业31家,已依法执行处罚30家;已封填(封存、拆除或整改)违规取水设施的企业25家,已更换(维修或校核)排水计量设施的企业19家。已依法追缴水资源税(费)1676.7万元,已依法追缴污水处理费145.4万元。印发《淄博市水资源联合执法检查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用水计划管理和取用排水过程监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排水行为。三是市纪委监委约谈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就水资源执法宽松软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抓好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罚款处罚,并补缴水资源税。对7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相应处理。四是制定《淄博市水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和科学用水。五是组织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取用排水数据分析会商研判机制,计划开发数据分析系统,切实抓好取用排水监管。

  (11)关于“对节水挖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淄博市落实节水激励政策若干措施》,起草《淄博市再生水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正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二是下发《关于做好化工园区省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区县根据化工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中水设施、园区中水管网及园区中水使用情况,统筹制定园区中水回用规划方案。已制定完成园区中水回用提升方案及光大水务等4家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方案,目前正有序推进园区方案落实。三是市有关部门编制《大中型灌区渠首远程在线监控建设方案》,与高青县基本完成渠首在线监测数据共享。组织高青县制定《引黄灌区农业水费及机井、泵站等管道灌溉工程运行维护费计收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春灌开始启用。组织市有关部门制定《高青县引黄灌区农业水费计收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17万亩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31万亩。

  6.反馈问题: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不到位。“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措施不够有力。

  (12)关于“大气环境治理乏力”问题。一是加大专业执法培训力度,2022年多次组织各级开展业务培训,邀请VOCs、脱硫脱硝行业环保专家开展重点行业秋冬季专项执法培训和现场教学,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能力。二是编制《淄博市生态环境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在智慧监管系统中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源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三是组织开展7轮次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碳排放、消耗臭氧层、建设项目等重点时段和行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企业315家次,发现问题223个,2022年对涉嫌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225起。四是组织编印有机化工、石油炼化、喷涂印刷等行业领域《执法检查突出问题指导案例》,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五是责令市有关部门单位向市纪委监委作出深刻检查,开展作风效能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13)关于“水环境污染治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快推进“两清零、一提标”工作,按照《淄博市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清零、黑臭水体清零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进度。加快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减少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的工业水量,减轻齐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溢流对河道水质的影响。截至2023年3月底,齐鲁化学工业区北部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批复,正在进行土建招标。扎实推进相关区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造任务。二是持续加强乌河流域水质监管,加强对乌河流域入河排口及污水管线巡查监管。及时处置管道混接错排,降低雨污混流对河流断面影响,截至2022年年底,排查发现涉及乌河的雨污管道错接、混排问题125处,已整治124处。在乌河、东分洪河、涝淄河等河道的重点断面安装在线水质监测设施,及时溯源排查水质异常,整改恢复水质达标。2022年乌河东沙断面、乌河入预备河处水质均达到Ⅳ类水体。三是召开全市水环境质量分析会,每月发布水环境质量通报,分析研判当期水环境质量形势。加强乌河东沙断面、乌河入预备河处断面水质监管,组织相关区县签订乌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协议,及时会商研判出现的水质异常问题。

  (14)关于“土壤修复不彻底”问题。目前全市12处污染地块中,5处地块因暂无规划或者开发利用计划,依法实施风险管控;7处地块已进入治理与修复阶段。一是7处治理与修复阶段地块情况。1处地块于2022年8月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目前已完成修复施工单位公开招标;1处地块已初步完成土壤治理与修复,修复土方量约8.63万立方米,已编制完成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待省有关部门组织评审;2处地块重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计划于2023年完成地块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案编制,2024年完成地块修复,2025年开展地块修复效果评估;3处地块均设置围挡和警示牌,待场地腾空后启动相关修复工作。二是5处实施风险管控地块情况。3处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进入风险评估阶段;2处地块已完成初步调查,均已关闭厂门,设置警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7.反馈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任重道远,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效果不够明显。

  (15)关于“新旧动能转换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做好钢铁产能转移退出及水泥行业低效落后产能整合淘汰。我市钢铁产能转移退出工作全部完成,转移退出炼钢产能510万吨、炼铁产能346万吨。认真落实《全省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组织淄博鲁中建材等4家企业制定新建水泥粉磨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方案已经省有关部门完成公告。二是2022年9月11日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积极对上争取相关企业新车型研发、固定资产投资、生产补贴、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政策,推动相关企业对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

  (16)关于“推动科技创新用力不足”问题。一是在保障“三保”支出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市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强科技领域资金保障,在2022年市级拨付科技资金6201万元基础上,力争2023年市级科技投入较上年增长10%。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坚持同步下达资金和绩效目标,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完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1822家企业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74家,829家企业获得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7520万元。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开展科研攻关,8个创新项目获得省重点研发计划扶持资金9328万元,90个项目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扶持资金3145万元。三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策宣传,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灵活推出金融产品。2022年,35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共获得科技成果转化贷款496笔,贷款金额16.77亿元,同比增长29.6%。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的若干措施》,推出“科技研发贷”,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高且增速快的企业,加大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力度。四是加快齐创大厦项目施工进度,目前地下主体工程全部完成,地上主体工程综合楼A、综合楼B主体工程均已封顶,室内二次结构与安装工程、室外幕墙工程同步推进中。

  (17)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有短板”问题。一是成立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山东省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进行任务分解,研究确定25项重点任务,分解细化为推进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打造黄河精品旅游线路、推进落实黄河文化惠民工程、推动黄河主题艺术创作等具体措施。二是认真落实《淄博市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突破行动方案》,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文化“两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淄博市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要点》,对文化“两创”工作进行系统谋划、整体推进。三是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颜神古镇、金鼎1948、华侨城稷下湾、马踏湖、海岱楼钟书阁等新建文旅项目已建成开放,市委旧址改造项目全面完成,齐国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子项目有序推进。四是2022年12月18日举办第十九届齐文化节暨2022齐文化与稷下学高峰论坛,来自全国5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7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线上线下研讨。计划依托中国社科院和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在北京设立齐文化北京研究院,已形成基本方案。五是制定《淄博市文物保护利用“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共勘探项目364个,勘探面积2280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修缮项目39个。2022年8月29日成立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10月17日设立市文化和旅游局革命文物科。六是举办2022山东黄河生态旅游体验季暨山东·高青黄河文化旅游季启动仪式等活动,推出“黄河从这里流过·开启发展新篇章”等黄河专题栏目。围绕黄河流域文化、文物、非遗、乡村等资源设计黄河旅游线路,策划打造十大淄博特色沿黄精品旅游线路。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严实,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违纪违法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8.反馈问题: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18)关于“对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听取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情况作为述职重要内容。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2022年度区县委书记和市直有关工委(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点评、各区县委书记和市直有关工委(党委)书记的述职均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各级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二是编印《淄博市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深入剖析全市能源系统系列腐败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查处的政商交往腐败典型案件,深刻汲取相关案件教训,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三是每季度定期调度“一案三跟进”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督促案发单位跟进通报曝光、跟进剖析反思、跟进堵塞漏洞,202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有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433件,案发单位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6场次。四是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将各区县委和承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的13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为2022年度廉政谈话对象,将巡视反馈问题列为必谈内容,由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其进行廉政谈话,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五是研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具体措施,印发《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提醒工作机制(试行)》,进一步明确廉政教育提醒工作基本内涵、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聚焦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任务,加强对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提醒。六是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改造提升齐文化廉政教育基地,布展“大河清风·黄河廉洁文化主题展”。2023年3月27日至28日,全省廉洁文化建设推进交流会在淄博召开。

  (19)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实”问题。一是认真查摆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列入2023年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任务落实。二是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与“中梗阻”、“齐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履职担当、服务企业、维护群众利益等监督重点,扎实开展四季度“中梗阻”专项察访,共查处“中梗阻”问题35个,2022年11月8日通报6起破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问题。三是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对于新上兰炭项目参照耗煤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减量替代要求,2021年以来我市未新上涉兰炭项目。四是责令有关区县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项目整改情况和耕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专班,建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常态化推动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落实。

  9.反馈问题: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

  (20)关于“跟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强化政治监督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重点,印发《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审核指导市委第一轮巡察18个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督促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驻在部门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职能职责,紧盯权力使用、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中的关键点风险点,开展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黄河流域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孝妇河生态修复等6个立项监督,2022年通过上述立项监督发现问题81个,立案2起2人。三是监督落实市纪委监委《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区县责任清单、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及2022年工作要点补充任务清单,建立完善问题、责任、措施、落实“四张清单”,贯通融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每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四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月”行动,以聚焦台账清单严查任务推进不力、聚焦责任落实严查工作质效不高、聚焦权力风险严查项目建设不优、聚焦难点堵点严查作风建设不严“四聚焦四严查”为重点,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任务落实情况和阶段性成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03个,督促相关区县、部门抓好整改。五是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编制《省委巡视淄博市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任务分工清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走过场、敷衍应付、应改未改、边改边犯、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等问题,既问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又问各有关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21)关于“有的问题线索处置不够到位”问题。一是把好问题线索“首办”关口,市纪委监委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定期督办、动态更新。修订完善《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工作规范》等制度,精准研提问题线索,对受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逐一开展集体分析研判,研究确定处置方式。二是全面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于直接了结或经谈话函询了结后仍反映不断的问题线索重新审视和分析,集体研判提出分办处置建议。三是把问题线索办理时效、程序及质量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评价体系,紧盯时间节点,严格按时处置。每月对在办问题线索案件进行督办,对办理数量、时限、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四)“落实整改工作要求有偏差,推进上级审计、环保督察等整改不到位”方面

  10.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压得不实。

  (22)关于“2019年以来,审计署、省审计厅、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70个,未整改到位13个”问题。对上级审计、环保督察反馈的未整改到位的13个问题,压实相关单位整改责任,实行动态销号管理,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已整改完成8项,其余5项均取得阶段性成效。

  11.反馈问题:边改边犯问题仍然存在。

  (23)关于“环保督察连续反馈的矿山环境生态修复治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一是责令相关企业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所产生砂石清运处置进度,目前堆放砂石全部处理完成,机械均已撤出,现场全部恢复,面积约50亩。二是2022年10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以来关闭废弃露天矿山、“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修复项目拉网式排查的通知》,对全市114处废弃露天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打击非法采石行为。三是制定《淄博市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做好动态管理。四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3月底,共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20起,其中16起涉嫌刑事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五是完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移交制度,于2022年10月17日下发项目移交协议书,要求各区县将后期管护监管职责移交所属镇(街道),压实管护监管责任。目前,已完成的86处2013年以来关闭废弃露天矿山项目中,已移交30处,无需移交56处;28处“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中,已移交18处,无需移交10处。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已办结4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其余正在办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市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工作还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二是举一反三不够深入,反馈意见中没有点到具体问题的部分单位缺乏较真意识,实质性整改成效不明显。三是长效机制建设仍需加强,个别没有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需要加快建章立制,彻底堵塞漏洞。下一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抓好常态化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坚决扛牢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要求的学习,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准确把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全面增强沿黄城市意识,自觉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谋划经济社会发展。把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督查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淄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统筹推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见效。准确把握淄博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的定位,深刻领会“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战略要求,聚焦黄河滩区迁建、流域安全隐患治理、水资源管理、固废危废处置、节约集约用水、齐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优化政策供给,完善配套措施,以项目化方式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切实履行好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健全落实市、区县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调度,严格跟踪督导。

  三是严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引导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事项、重点问题直接上手、直接研究、直接推动。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党建和业务工作落实落地。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四是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边。坚持分类推进,对已基本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明确各阶段目标要求,确保整改扎实有序推进;查清查实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办理,绝不遗漏。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具体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3-12388;邮政信箱: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0号中共淄博市纪委信访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255001;电子邮箱:http://shandong.12388.gov.cn/zibo/。

  中共淄博市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