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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1-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3日至4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视反馈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巡视工作要求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迅速部署各项整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凝心聚力抓整改落实。2021年9月23日,局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深挖根源、细化措施,真改实改,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压力传导,压实整改责任。聚焦反馈问题,全面落实意见建议,制定了《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巡视反馈的问题建议,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局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强化督促检查,每周调度整改落实情况,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注重协同联动,凝聚整改合力。2021年7月31日至10月26日,先后召开8次党委常委会议、6次局长办公会议、3次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重点整改事项、审议有关制度办法等。局党委书记李关宾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多次会议研究推进工作,亲自抓动员部署、抓组织协调、抓跟踪调度;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用心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合力攻坚,形成了整改合力。

  (四)强化统筹兼顾,一体推进落实。坚持从严从实、务求实效,对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长期解决的问题,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坚持推进巡视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坚持推进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纠治“四风”,打造政治过硬的地质队伍。坚持推进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系统谋划“十四五”煤田地质规划体系。坚持推进巡视整改与履行主责主业相结合,为地质找矿保能源安全、地质服务促生态文明和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开辟新的道路。

  (五)加强制度建设,放大整改成效。坚持量质并举,标本兼治。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障碍、机制梗阻和制度缺陷。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招标管理不严、违规兼职、推动科技创新力度欠缺等方面问题,局党委制定和修订了“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清单、招投标管理办法、局管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文件,7个队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相应制度规定,逐步形成了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立足职能定位、结合我省实际推动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质、能源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扎实”问题

  (1)关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局党委先后举办了“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会、专家报告会、专题学习班,采用多种方式,深入系统学习领会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严格按照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明确了牵头处室、协助处室和学习秘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确定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2个专题,学习内容和范围做到了全覆盖。三是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党委常委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四是补学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将讲话精神融入到我局专项规划中,完成《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工作专项规划》《土壤(大气、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为我局干部职工解读《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五是编制了《习近平关于地质工作、自然资源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汇编》,并印发给各队院、各处室学习,择机组织考试,巩固验证学习成果。六是建设学习型机关。成立青年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定期分享读书学习体会。坚持开展“每月读一本书”活动,每月推荐并配发1本经典书目。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等重要论述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等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适时开展专题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并做到及时更新、长期坚持。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研究,持续关注国家、省及行业领域新能源方面的政策要求及技术发展动态。结合《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纳入局“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督促指导各单位发挥勘查优势,加大对地热能、干热岩、盐穴储能、废弃矿山地下水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研究力度,承揽项目数量和合同额明显增多。四是结合队院主责主业和主攻方向,加强新能源领域技术工艺、装备等要素提升,研究制定了“装备提升行动计划”。五是积极寻求合作,加快推进与山东能源联合开展干热岩开发利用研究工作。

  (3)关于“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不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组建创新团队,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已建立14人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创新团队,目前正在开展水沙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三是围绕“生态修复”,积极开展“山东省岩溶发育区地质环境调查”“日照市桃花岛及周边海域综合地质调查”工程项目科研化试点工作。四是围绕“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生态修复技术”与山东建筑大学、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中心开展了交流,举办了城市地下空间精细探测与安全利用国家级高级研修班。五是参与实施沂蒙山区域、泰山区域、南四湖、东平湖流域等全省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作,并派驻人员为临沂市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技术服务。

  2.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到位,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4)关于“对公益性、基础性定位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多次就发挥公益性基础性作用进行研究。要求根据职责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和自身职能定位,积极与省有关单位对接,找准工作着力点,增强主动性和服务意识。二是研究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专项规划、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基础测绘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关内容已融入全局“十四五”规划中。三是根据巡视整改立行立改的要求,制定了《全局工作要点》,把中央、省委重点工作全部纳入,及时督促重点工作推进落实。四是进一步优化了2021年度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强化对公益项目的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日常督促,每月及时调度公益项目情况。五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基础性作用的实施意见》,对全局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从制度上保障公益性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5)关于“推动转型发展比较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就全局向地质找矿和地质服务并重转型发展多次进行研究。就“煤炭能源发展转化升级需要我们怎么做”“提高煤炭的综合利用效能我们能干什么”“即将投入运行的地质实验中心能为此做出什么贡献”等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开展“五大制高点”建设,培植煤田地质局发展新优势。研究制定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施地质服务领域“装备提升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地质服务领域的硬件水平。三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逐月调度各队院资金情况,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举办了项目合同管理和信息化系统使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五是局党委组织专题调研,形成了节约成本、内部控制等内容的多项调研成果。

  (6)关于“地质找矿竞争力下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地质成果研究。瞄准胶东深部金矿找矿示范区与齐河-禹城整装勘查区,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地质调查成果。进一步加大对禹城铁矿成矿规律研究,推广创新“禹城模式”。二是积极争取省财政地质勘查找矿类项目。组织各单位按照立项指南积极准备项目入库。三是持续扩大省外找矿成果。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新疆哈密探获新的资源。四是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协调指导局属各单位聘请高校及业内专家,全过程参与项目储备、立项、施工设计、实施、验收、报告评审等环节,以干代训,加速人才队伍培养。组织全局深部找矿与绿色勘查培训班。五是将找矿类设备作为“大头”列入“装备提升行动计划”。六是制定完善科技方面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加大科研投入,提升找矿方面的研发能力。

  (7)关于“地质服务尚未成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政策、主动对接。2021年8月以来,多次对接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邀请省生态环境厅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解读了《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二是高标准编制专项规划。完成地质服务领域5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全力打造地质服务“制高点”。建立创新团队,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地质服务“制高点”领域的重点项目。2021年10月26日现场会在济宁召开,第二勘探队建设的山东省矿山钻探应急救援中心被全国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现场会确定为现场观摩点。

  (8)关于“服务海洋强省建设用力不足,海洋地质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局“十四五”海洋地质专项规划。二是明确近期海洋地质工作重点研究方向。三是加强技术合作交流,与中国海洋研究所等多家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技术交流、人才培养和项目争取合作机制。加大与自然资源、海洋发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管理使用海域、发展滨海旅游业、促进海洋牧场可持续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四是实施海洋地质项目工程科研化,建设专业队伍,提升了海洋地质科研水平。五是组织召开海洋地质装备提升研讨会,将海洋装备列入“装备提升行动计划”。六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全局海洋地质规划和海洋地质发展方向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海洋地质工作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够坚决,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仍未破除”问题

  (9)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力度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起草了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三小”实施意见等科技管理制度,探索实施工程项目科研化试点,不断优化全局科技创新制度环境,激发科技创新工作热情。举办“工程项目科研化”专题培训班。二是全面摸排全局科研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建立局科研平台建设使用情况台账,对其中12个不再适用的科研平台进行销号。三是将专利、论文、专著、科技奖励等科技创新成果获得情况、科研平台建设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科技学术交流活动等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积极推动单位转型发展。四是深入推进研究院法人治理机构改革,指导研究院完成院章程修订,定期召开院务会研究部署业务工作。调整完善了研究院学术人才委员会,举办了院科技创新暨重点科研课题研讨会、博士座谈会等科技活动。研究院充分发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优势,通过“青优计划”引进应届博士研究生。五是聚焦省委省政府需求,围绕“制高点”建设和重点领域发展,建立“卡脖子”技术动态清单,通过“揭榜挂帅”等联合攻关模式,聚力突破“卡脖子”技术。六是落实冲击地压工程实验室开放项目资金,冲击地压实验装备已购置完毕,正在等待安装调试,“煤矿安全评估”工程科研化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七是编制重点项目科研资金池机制方案,每年配置科技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科技投入逐年正常增长机制。

  (10)关于“推动绩效分配改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到部分单位开展了绩效工资分配专项调研,摸清了现行绩效分配现状。二是探索绩效向基层一线倾斜,相同情况下,一线工作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上浮。三是确定了第三勘探队作为所属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试点,实施按工作岗位、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灵活确定绩效工资系数的绩效分配方案。四是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按照上级绩效分配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绩效分配制度,一方面扎紧制度笼子,要求局属单位党委坚决执行有关“硬”指标要求;另一方面,给局属单位充分放权,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1)关于“指导各队院差异化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委编办批复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局属单位各自的专业优势领域,突出第一勘探队海洋地质和瓦斯治理,第二勘探队抢险救援和采煤塌陷地治理,第三勘探队水文地质,第四勘探队地热和隧道抢险救援,第五勘探队分析测试、物探测井和冲击地压,物探测量队物探地震和测绘,研究院地质技术、冲击地压和山水林田湖草沙。实施“装备提升行动计划”,各单位围绕主攻方向提升装备水平。二是重新修订了《局属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考核指标作了修改,合理设置了差异化考核指标分值,突出了对“五大制高点”建设和主要职责履职情况的考核。三是实行局属事业单位项目备案制,防止局属事业单位之间同类业务无序竞争。四是全面落实内部协同合作机制,提升综合竞争力。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用好“1+N”协助模式,充分发挥“1+1>2”的聚合效能。2021年8月,4单位合作承担了新疆矿区安全评估项目,为16处煤矿开展“一矿一策”安全会诊评估。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两个责任’落实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防控有短板”问题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一是印发了《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清单》《2021年局党委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局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二是召开党委常委会对今年以来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三是印发实施《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截至2021年10月底,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履职谈话和廉政谈话44人次。四是对照《省直机关党建责任制第一轮专项督查问题清单》开展了自查,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五是督促各队院对照2020年局党委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局属各单位已上报了整改进展情况。六是修订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调整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13)关于“抓早抓小、以案促改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对2017年以来局系统内干部职工承揽局属各单位项目情况进行了摸排,对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发挥队院纪委和派驻业务部门监督员作用。二是印发了《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压实廉政风险责任,完善风险排查方式,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整改期间,局机关各处室共排查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范措施40项;各队院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9个,制定防范措施109项。三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的一起问题线索开展了初核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立案查处,充分释放管党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四是用“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对局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及时开展了警示教育,局党委安排有关部门与相关单位党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五是常态化发送廉政警示教育信息。继续抓好重要节点廉政提醒,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四风”问题靶向纠治工作的通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六是适时用好典型案例,集中整改期间开展了2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及时开展教育警示。

  2.关于“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突出”问题

  (14)关于“项目分包存在关联交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公职人员2017年以来企业兼职(任职)、经商办企业和以个人名义分包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程序自查、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全面排查了全局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经商办企业和以个人名义承揽本单位项目情况。二是指导各单位对2017年以来违规企业兼职(任职)或经商办企业等有关情况进行查核处理,对涉及的干部职工分包承揽本系统项目的情况进行调查,查清是否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制定了《关于公职人员企业兼职(任职)、经商办企业、以个人名义分包项目的处理建议》,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常态化管理。制定了《局管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管理办法》,对局管干部企业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行规范,督促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管理。印发了《关于强化项目分包管理的通知》《项目分包管理办法(试行)》,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进一步强化项目分包管理。

  (15)关于“招标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指出的违反合同要求分包、直接指定分包商、涉嫌围标串标的项目逐一进行查实。二是对2017年以来分包项目中违反合同要求分包、直接指定分包商、围标串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及自查出的违反合同要求分包、直接指定分包商问题进行了处理。制定了《关于对违反合同要求分包、直接指定分包商、围标串标等分包问题的处理建议》,对违反合同要求分包、直接指定分包商、围标串标问题分类给予处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四是完善制度规定,强化常态化管理,印发了《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做好外协队伍优选及档案留存工作,按技术、施工、劳务分类建立合作库,进一步强化全局项目分包的常态化管理。

  (16)关于“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纪检部门对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在全局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按照巡视整改立行立改要求,印发了备用金管理办法,从额度控制、出借手续、日常管理等方面对全局备用金管理进行统一规范,督促严格执行。各所属单位均出台了具体的备用金管理办法并开始执行。三是对各所属单位备用金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导各单位按备用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清理。四是制定了财经法律法规专题教育培训计划。五是修订了地质勘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

  (1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一是将相关账务核销资料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并不断跟进审批进度,待批复后完成账务核销。 二是印发了《山东省煤田地质局资产管理工作标准》,修订了《国有资产购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管理标准和工作规范。三是开展了资产管理专题培训,提高了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四是完成了资产管理标准化、动态化、智能化试点工作,召开全局资产管理现场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做法。

  3.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8)关于“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监督质效。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与局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监督提醒,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或者工作建议,跟进督促落实,持续推进监督具体化。二是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到直属单位开展监督调研,加强对有关队院政治生态、工作作风的监督了解,有效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三是规范执纪问责。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自身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19)关于“机关和各队院纪委履职能力偏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保证程序合法,确保办案质量。二是提升能力,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坚持实施挂职锻炼,积极参加上级纪检机关和有关方面组织的纪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纪检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把握职责定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四是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依规依纪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工作。五是针对巡视整改线索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对局属单位1名科级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13名党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六是开展了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自查工作,对2019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边查边改、规范处置,进一步完善了问题线索处置台账。七是持续开展所属单位党委向业务部门派驻监督员制度,由单位纪委负责统一管理和工作指导。参加了省直机关落实“两个责任”培训班,选派1名同志到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干代训”,常态化开展纪检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4.关于“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彻底”问题

  (20)关于“违规发放值班补助、向下属队院摊派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巡视期间已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3月底已将发放至个人的值班补助全部收回。二是修订了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内控管理。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发放和培训费用支出的政策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令行禁止。

  (21)关于“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定调研计划,要求班子成员每年调研不少于2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局主要领导同志先后4次到第一勘探队、第二勘探队、研究院项目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成本控制、海洋地质等专题调研工作;其他常委同志分别到所分管单位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开展了资产管理工作、“三小”创新、“制高点”建设、科技创新、成本控制、海洋地质、地质服务等方面的调研。每次调研活动均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做到了思路清晰、观点鲜明、措施可行。二是改进调研方式,践行“一线工作法”,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的调研占比不低于50%,做到真调研、查实情,提高了调研的针对性。三是加强调研成果管理,对调研成果及时总结。四是对调研计划完成情况和调研成果落实效果实行年终通报。

  (22)关于“‘制度建设年’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制度汇编》中2015年以来的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对于应废未废、应修未修的制度进行废止、修订。按照巡视整改立行立改要求,2021年6月废止制度15项,修订制度12项。二是梳理全局2005年以来制度,对已经出台新制度、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的制度进行集中清理。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不实,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差距”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政治功能不强”问题

  (23)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中央与省委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印发了实施方案。二是立足主责主业,突出公益属性,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各所属单位针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出台《关于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实施方案》,督促落实。三是编制全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含1个总体规划、9个专项规划)。四是将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接情况列入督查范围,定期调度。

  (24)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巡视整改立行立改要求,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三重”范围和“一大”标准,提高了制度的适用性。二是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规范、国有资产购置管理办法,完善了预决算规章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三是优化了资产管理标准化、动态化、智能化系统。四是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凡是列入“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全部经过集体研究,并将长期坚持。

  (25)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了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听取本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和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等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筑牢思想基础。二是提前谋划。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实地调研、访谈、书面征集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在找准找实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了剖析深刻、措施过硬的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严格程序。及时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了省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会上,局党委常委同志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直面问题、直接了当,取得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四是认真整改。在深入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真正达到民主生活会互助提升、增进团结、解决问题的目的。五是积极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待上级部门下达通知后按要求开展。

  2.关于“干部人才选用体制僵化、不规范”问题

  (26)关于“人才储备短板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专业技术带头人(骨干)“结对帮带”实施办法》,从全局选拔10名左右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带头人”作为导师,从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出重点培养的优秀人才作为徒弟,经过为期3年的培养,力争培养出5名左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10名左右重点专业方向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和10名左右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印发了《关于延长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退休年龄的通知》,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退休年龄延迟至六十五周岁。二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争取用编进人计划,已组织1次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人员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2人。围绕“五大制高点”建设,已柔性引进4 名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专家教授,作为我局“五大制高点”建设领军人才。通过“青优计划”引进2名应届博士研究生。三是督促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和骨干力量与新入职人员增进沟通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新入职人员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温暖,增强其对单位的认同感。主动和历城区政府、唐冶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接,就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人才项目申报、住房保障、落户政策等内容沟通交流,完善了人才认定工作,提升了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局属单位采取多种方式改善一线工作生活条件,在一线设立项目部,开展送清凉、健康查体等活动,实施标准化工地建设,提高了野外生活待遇。四是2021年7月以来,已举办各类地质讲坛、学术报告会、学术研讨会近30次,参加各类学术交流22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7)关于“招聘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设置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提高招聘学历学位门槛。印发了《局属单位公开招聘指导性意见》,从严设置了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提高了招聘学历学位门槛。在职处级以上干部(含相应职级)近亲属报考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行备案制。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2016年以来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了自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对2016年以来招聘过程中存在的“不避亲”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28)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和所属单位两级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经常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深刻领会主体责任对推进党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组织、纪检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履行好第一责任。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党政“一肩挑”制度,重点加强“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带头人。四是发挥督查作用。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用好督查方式方法,增加发现问题数量,提高发现问题质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对落实工作不力、责任意识不强、贯彻力度不够,出现“中梗阻”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五是根据机构改革和干部调整,及时调整局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按照要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党建工作。督促各所属单位党委及时调整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按要求召开会议,相关材料报直属机关党委备案。

  (29)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局有关领导成员到党建基础比较薄弱的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通报了有关情况,对今后的党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时提醒提示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分管业务工作与分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及时研究有关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所分管单位和处室党建工作综合情况汇报,并向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时汇报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规范基层组织建设。针对2021年党支部班子不健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是督促各所属单位开展党支部书记配备情况自查自纠。目前各单位已完成自查自纠,并对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配备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了人员调整。适时到各所属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到位,并把本次检查结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四是建立了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制度,每个季度召开1次,对党建工作进行梳理指导并督促落实。五是开展了一次基层党建工作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已经立行立改,对需要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问题,分类形成了问题清单,印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针对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六是建立党建工作提醒制度,从2021年10月开始,提醒范围扩大到各所属单位党委。

  4.关于“干事创业的劲头不足”问题

  (30)关于“局党委干事创业激情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常委同志既分管处室,也分管队院;既分管业务工作,也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总体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分工责任。二是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对局、所属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予以明确。三是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研讨交流,自2021年7月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每次安排4名以上人员作重点交流发言。四是2021年8月印发《通报批评》,对推进工作不力、消极懈怠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实现了批评1人、警示一片的效果。五是树立实绩实干导向。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正负面清单,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通过干部政治素质正负面清单,全面了解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情况,并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评价要素。六是全局各重点工作均由各常委同志牵头,全局工作要点、巡视整改分工方案等,均做到了分工明确。

  (31)关于“2018年印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所属单位对局2018年印发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对6项成效不明显的工作,均制定了工作措施。二是通过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对所属单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梳理了当前开展的重点项目,对下一步重点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召开了推进会,印发实施了《关于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实施方案》。四是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在以往9项重点工作基础上,增加了地质科普走进乡村重点工作。目前,正在推进日照市桃花岛及周边海域综合地质调查等16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项目。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责任不到位,‘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实”问题

  (32)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6年省委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未整改到位的9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牵头局领导与整改时限,定期调度,集中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三是用巡视结果检视不足,分析原因,堵塞漏洞,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巡视反馈的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相同或类似的问题不再出现。

  (33)关于“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相关问题整改。2019年、2020年审计指出的9项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备用金管理,2021年9月抽查了所属单位备用金管理情况,各单位均按备用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清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制度执行年 管理升华年”活动。重新梳理2015年以来的相关制度,及时清理修订与当前工作不相适应的制度,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建立或修订制度20项。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了网上报销培训和资产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强化内控管理,修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开展节约成本、内部控制等内容调研,实行财务人员交流任职制度。

  (五)关于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理完毕。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这只是初步的,很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有关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着力形成以整改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关于地质工作、自然资源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心怀“国之大者”。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不断转化为工作实效,体现到抓好巡视整改、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

  (二)坚持敬终如始,深入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持以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完不成整改任务决不收兵的决心抓好联动整改、彻底整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对巡视反馈问题继续实行台账管理,边对账边销号,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确保巡视反馈问题逐步彻底得到整改,形成看的到、摸的着的整改成果。

  (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扛牢抓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直属机关纪委作用,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局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全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行专业技术带头人“结对帮带”,强化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构建人才工作一体化发展格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动全省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胸怀“两个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公益职能,深入践行“地质找矿、地质服务”两大使命,实施“引项目引人才、科技创新”两大战略,围绕“抢险救援、非常规能源、地灾治理、检验检测服务、海洋地质”五大重点领域,着力培育“冲击地压防治、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煤矿瓦斯治理、采空区和采煤塌陷地治理、钻探应急救援”五大制高点。牢固树立“解决问题就是发展”的理念,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决策清单制,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解放思想,履职尽责,不断开创地质事业新篇章,以优异成绩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51781111;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3699号,邮政编码:250104;电子邮箱mtkc@shandong.cn。

中共山东省煤田地质局委员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