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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一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2-01-1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日至6月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7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省法院党组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大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巡视反馈意见开门见山、直指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省法院实际。省法院党组诚恳接受巡视反馈的全部问题,坚决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深入动员部署,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法院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原原本本、逐条逐项学习领会、对照检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院党组分层次分批次召开座谈会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10月18日,院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及党组成员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深刻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整改方向和措施,促进了巡视整改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院党组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巡视整改工作在党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党组书记张甲天同志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域整改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日常协调、统筹调度等工作,坚持每周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整改工作中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形成推进整改整体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在党组成员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分别提出整改方案和反复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院党组研究确定了具体的巡视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对巡视指出的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82项具体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四)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举一反三落实整改任务,注重从党组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深层次找原因,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贯穿始终,把整改阶段性成果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改成效管长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强化政治属性用力不够问题

  一是在加强教育引导上持续用力,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类培训班次的必修课程,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2021年7月至12月,举办了全省法院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优秀中青年法官(干部)培训班等28期培训,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摆在突出位置,在全部培训班次中党的理论课时占比20%以上,在重点班次中达到50%以上。开展政治轮训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举办五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轮训班,培训干警620人,举办四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轮训班,培训干警323人;举办“一把手”讲党课、“司法为民 永葆初心”基层党员讲党课、“筑忠诚、作表率”大讨论等系列活动,引导干警自觉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进一步压实院、庭长责任。研究制定《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清单》《法官审判权责清单》,明晰和强化院庭长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和法官权责。印发《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发现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印发《加强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党的绝对领导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党组对审判执行工作领导,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团队”,出台《加强办案团队党小组建设的意见》,推进党建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目前,全省法院办案团队共建立党小组733个。四是强化对党忠诚的“头雁效应”。党组坚持每月1次集中学习研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党组(扩大)会共集中学习17次,专题研讨12次。

  2.关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措施。着眼于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召开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二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印发《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工作,服务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和集中管辖改革,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发布10起典型案例,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出台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7条措施,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的落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积极服务构建对外开放新高地,召开“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10条国际贸易活动法律风险提示,规范和引导中外市场主体的商事行为。11月29日至30日,在青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基地”成功举办上合组织国家首次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促进了各成员国司法互信、交流互鉴。积极探索上合示范区、自贸试验区涉外争端化解办法,指导济南法院、青岛法院设立自贸区涉外巡回审判庭、自贸区法官工作室,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指导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召开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法仲联动推进座谈会,共同助力涉自贸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烟台法院挂牌设立自贸区金融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7月份成立以来,调解案件530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56件。二是实行破产管理人依法选任和动态管理。2021年出台《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办法》,建立了管理人履职信息数据库,对管理人实行一案一考评、一年一考核。印发《随机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规则(试行)》,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管理人随机方式选任程序。三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万人起诉率”通报同级党委政府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调解名册管理的意见》,新增调解组织851个、调解员7898名,诉前调解成功各类纠纷44.1万件,全省法院收案同比下降11.3%。四是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提出了人民法庭职能布局优化调整方案和《关于推进人民法庭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提升法庭功能,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意见》,积极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提升司法职能,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效能。

  3.关于意识形态管控不够严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继续完善将意识形态学习列入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度,2021年党组2次集体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下发《全省法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山东法制报·法院周刊》开设“天平星光”栏目,每周刊发1期人物通讯,各平台共宣传英模和先进人物320余名,2021年8月至12月刊发英模典型稿件或信息180余篇次,实现先进典型宣传常态化。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2021年省法院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600余篇,发布典型案例220余个,组织中央和省级媒体集体采访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山东法制报·法院周刊》编辑出版50期,编发稿件1100余篇,山东高法新媒体发布信息2万余条,影响力始终保持在全国法院前列。在各宣传平台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整顿”等专栏,开展民法典视频集中宣传,全省法院制作推出《民法典·法官说法》短视频350余部,组织各级法院汇总优秀短视频“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庄、进企业”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

  4.关于司法不公的风险隐患仍较突出问题

  一是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开发运行办案“智能回访”系统,印发《案件“智能回访”模块操作规程(试行)》,当事人可以通过短信链接对相关办案人员违反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进行在线反映。二是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围绕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和解决违法“超审限”等问题,加强对案件质量的日常监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案件中的质量问题,依纪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案款发放不及时、清理不到位等7个方面的问题,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

  5.关于化解“执行难”缺少力度问题

  一是针对“全省执行完毕率呈下降趋势”问题,建立涉黑恶犯罪涉财、职务犯罪涉财、涉金融、涉党政、涉民生、涉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等案件常态化专项执行机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和执行大会战,全力提升执行质效。二是针对“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复议案件呈上升趋势”问题,进一步强化“三统一”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执行实施案件质量 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的意见》,印发《关于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工作指引》《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办理的工作指引(试行)》,从源头上减少异议、复议案件。三是针对执行案款超期发放问题,制定下发《执行案款管理实施办法》,对案款管理、收取支付、延缓提存、工作衔接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案款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对每一笔执行案款的动态实时监督。目前,无法定理由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已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形成案款发放的良性循环。四是对全省执行干警整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排查在队伍配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的五项措施。

  6.关于全流程网上办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偏差问题

  一是升级网上立案功能。简化网上立案的技术操作,通过身份证刷卡直接注册,证件“一次上传、多次使用”,当事人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执行时均可通过系统自动提取原审信息,无需提供原审文书。二是加强现场帮助立案和诉讼服务。出台《全省法院诉讼服务指引》,全省法院均通过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肩并肩”帮办式立案服务清单。全省法院配备560名立案诉服人员专门负责在诉服大厅帮助群众网上立案,2021年现场帮助立案29.4万件。三是加大智慧诉服推广力度,组织开展青年律师、法律工作者智慧诉讼服务现场体验活动,全省已有1124名律师参与体验。开展全省法院暗访式诉讼服务体验活动,委托省律协对部分法院的诉讼服务情况进行暗访式体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7.关于久押不决案件边清边积仍未较好解决问题

  一是对全省现有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未结、久押不决刑事案件专项清理的通知》,督促全省法院对久押不决案件逐案清理。二是健全清理和防范机制,制定下发《关于清理和防范久押不决案件的工作规范》,各级法院将久押不决案件的清理和防范工作作为党组和院长督办重点工作,切实解决“边清边积”问题。三是积极争取党委和党委政法委支持,完善健全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机制,及时推动案件审结。

  8.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缺乏实效问题

  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廉政审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0条具体措施,印发《“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工作操作规程》,制定了18条具体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零报告”“月报告”制度,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嵌入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目前基本实现填报全覆盖。下发《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问题的内部通报》《关于全省法院2021年第二、三季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的内部通报》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干警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

  9.关于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整治乏力的问题

  一是通过全流程办案系统对立案数据实时动态监督,对数据异常情况及时核查。开展“年底骤减、年初暴增”专项调研,下发《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杜绝收案“年底骤减、年初暴增”问题的通知》,制定《收案“年底骤减、年初暴增”问题预警办法》,加强了常态监督和预警。二是加大问题通报和专项约谈力度,修订完善《立案诉服工作约谈办法》,对年底、年初立案数量波动大的法院进行监督核查。三是畅通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举报渠道。督导各级法院做好立案值班电话接听工作,建立12368诉服热线工单转办制度,及时受理和督查关于不立案问题的投诉举报。

  10.关于对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业、充当诉讼掮客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研发法院离职人员违规从业信息筛查系统并将该系统嵌入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印发《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印发《关于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法院干警近亲属从业管理措施。二是开展违规从业专项整治。对干警经商办企业和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以及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进行了排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作出认定处理。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建立2021年以来全省法院执行人员违纪违法情况台账,并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制作《山东法院原院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警示录》专题片,组织院领导及机关干警观看,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11.关于推动市县法院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不够扎实的问题

  下发《关于持续推进第一批教育整顿未完成的顽瘴痼疾整治任务的通知》,建立未完成顽瘴痼疾整治任务工作台账,实行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全省法院第一批教育整顿市县法院顽瘴痼疾已经全部整治完成。

  12.关于对下业务指导弱化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业务指导意见,统一裁判标准。制定《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促进案结事了的意见》,从省法院层面统一法律适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制定完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的综述》《关于执行异议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综述》,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指导;编印《商事审判参考》,发布30条裁判规则,并针对担保合同纠纷等案件,提炼裁判规则,指导审判实践;发布《民事再审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诉讼指引》《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全省上下级法院联动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关于卡拉OK经营者侵权赔偿数额计算标准》等,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案件质效。二是强化对下监督指导。制定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强化专业法官会议指导把关作用。落实各业务条线案件发改等通报和评析反馈机制,组织召开业务会议和业务培训,分析研究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三是加强对精品案例等审判成果的运用。依托民法典实施“五个一百”活动,推出优秀文书、典型案例、优秀庭审、法官说典等审判指导成果,已发布“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62期,编辑完成《案例与指导》4期。对全省法院精品案例进行整理,目前已形成刑事、商事、知识产权、执行类精品案例300余篇。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不够到位,违纪违法问题仍易发多发方面问题

  1.关于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仍有短板弱项问题

  一是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党组每半年向省委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坚持每年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贯彻落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要求,健全完善监督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结合教育整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组织编写《党的十八以来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干警忏悔录》,省纪委监委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全体干警作廉政报告,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是实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每半年对全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分析通报。

  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失责缺位问题

  一是将“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内容,党组每半年听取党组成员和各中级法院院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等情况汇报,听取各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体负责,同步落实。二是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先后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整顿及教育整顿“回头看”组织生活会,并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宣讲。三是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院党组分层次分批次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干警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建议。开展三轮全覆盖谈心谈话,共谈话1564人(次),全面了解干警思想工作状况,及时跟进做好工作。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直属单位监管缺少力度问题

  坚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导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摆问题,找准措施,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作廉政报告、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干警的日常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4.关于落实法官惩戒机制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修订《山东法院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关于加强员额法官办案责任落实工作的通知》,建立办案达标承诺制度和办案数量不达标退额制度,督导各级法院党组及时对办案数量不达标员额法官研究退出员额。制定《法官员额递补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员额法官递补工作机制,2021年共有57名员额法官递补人选经审核递补入额。二是建立完善法官惩戒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研究制定全省法院法官惩戒工作实施意见,稳步开展法官惩戒工作。

  5.关于律师法官相互勾结整治乏力问题

  一是开展涉法院干警刑事裁判文书倒查梳理工作。梳理了2013年以来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干警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违纪违法干警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二是排查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案件情况。对省法院机关员额法官审理案件的律师代理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涉及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案件相对集中的法官进行了谈话提醒。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问题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加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2021年开始,省法院直属事业单位账目由机关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并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坚决杜绝违反财务规定问题的发生。

  (三)关于“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树得不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短板方面问题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够紧问题

  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省法院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发挥好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健全完善党组决策监督机制,建立重大问题征求基层意见的制度,并严格组织落实。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院党组先后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特邀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代表、企业家、基层干警、干警家属等座谈会,征集了7个方面的42条意见建议,已全部由相关责任部门分工落实。

  2.关于干部选任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干部调整工作实行政治素质和廉政表现“双鉴定”“双签字”,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按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事项研究讨论程序。

  3.关于干警干事创业舞台不够宽广问题

  一是开展法官遴选,推动法官等级择优选升机制常态化。10月份印发《2021年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全省三级法院共遴选产生员额法官442人,递补人选129人,基层法院遴选数量占比80%。加强对市县法院开展法官等级择优选升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全省法院法官等级择优选升机制常态化。二是大力推进全省法院先模典型选树宣传。组织开展第二届“齐鲁最美法官”评选、全省法院岗位练兵竞赛等活动;制作《山东法院先进典型事迹专题片》《山东法院英模录》,下发全省法院学习。2021年,共推荐省级以上表彰表扬集体71个、个人101名,并对240个集体、434名个人进行了专项表彰,激励干警干事创业。三是坚持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动态调整,使考核指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充分发挥考核导向激励作用。

  4.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效,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打造省法院党建特色品牌和党建活动阵地,开展“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坚持和完善省法院《党建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强化党建督查。健全完善组织生活记录和支部党建工作提示制度,每月下发党支部工作提示单。每月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每季度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注重培树身边典型,及时发现、培养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季度评选一次机关“党员标兵”“党员突击手”,每年评选表彰“青年学习标兵”。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制定下发《党支部组织生活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程序。制定下发《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明确了党员发展的4项工作规程和20个具体节点。坚持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列席各支部相关会议指导制度,加强督导,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关于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大,不见底、不到边现象依然存在方面问题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上轮巡视反馈问题后续整改缺乏实效问题

  在本轮巡视整改中,院党组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明确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分管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具体落实责任,对巡视整改任务进行了分解,建立了巡视整改联络调度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2.关于个别审计发现问题未能得到有效化解问题

  省法院对4笔历史遗留的案款逐案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清理方案,已全部清理完毕。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法院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高全省法院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二)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和党建工作要点落实,突出“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决清理顽瘴痼疾,坚决整治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治院,对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系统治理,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着力营造公开、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班子整体作用。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制度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拓宽干警干事创业舞台,推动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细化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内容和标准,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群众评议满意度。

  (五)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把握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全面梳理综合行政、审判执行、司法保障领域制度规范,聚焦关键环节,协调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全面加强建章立制,积极开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坚持更高更严标准,推动整改落实走深走实。按照省委巡视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全面见底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交差过关的应付做法,对于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坚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成效不断巩固和深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1-68887901;邮政信箱: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9977号省法院办公室,邮编250101;电子邮箱:sfy_bgs@126.com

中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