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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财政厅纪检组: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 规范言行注意小事小节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6-09-10

  近日,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召开专题会议,就个别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学习,并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制定整改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的“免疫力”。党的纪律、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更是考验纪检监察干部党性的首要标准。个别纪检干部违纪案件的发生,根源仍在于其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淡薄。 

  会议强调,要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财政厅党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带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到位。 

  会议要求,要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格内部管理,不断健全内控机制。切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时刻以纪律为尺子,自觉强化内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明晰党员权利和义务,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注意小事小节,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说的话不说,心存敬畏、严于律己。(驻省财政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