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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县:巡察问题“双反馈” 压实整改“三责任”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2-05

  “现将向党委的反馈意见印送给你们,请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近日,巨野县委某巡察组向田桥镇党委反馈对其所辖村巡察情况,并要求做好对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的指导、督导工作。

  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实效,巨野县不断探索巡察整改新思路、新办法,实行巡察问题“双反馈”机制,即以集中反馈与“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模式,压紧压实镇党委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被巡察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督责任,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今年以来,共协调开展对村巡察反馈会117场,其中对村单独反馈会100场,有力释放巡察震慑力,切实提高整改实效性。

  集中反馈会在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在乡镇召开,向镇党委和党委书记反馈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村级无法整改的系统性问题,要求镇党委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系统深度剖析原因,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村级巡察整改的督导,审核整改方案和整改材料,确保真改实改。

  “一对一”反馈会在各被巡察村级召开,邀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参加会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干部和群众反馈巡察发现问题,面对面开展交流座谈,点对点指出具体问题,压实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其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剖析,制定详实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在集中反馈与单独反馈的同时,该县县委巡察办整理巡察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移交反馈报告和问题清单,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督促其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持续完善整改监督制度机制,通过调阅资料、座谈了解、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监督,对整改不重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严肃追责问责,形成监督合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前哨’、发现问题‘尖兵’、从严治党‘利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全面反馈问题、从严监督整改,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巨野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菏泽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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