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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1-02-08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9日至7月31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省扶贫开发办进行了巡视。9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扶贫开发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巡视意见反馈后,省扶贫开发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刘家义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按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整改措施,以强烈的担当、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省扶贫开发办从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狠抓整改落实。巡视反馈会议召开后,省扶贫开发办领导班子召开整改专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办法。召开办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查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推动整改落实见底到位、取得实效。推动召开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刘家义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巡视整改和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有关省领导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省委巡视办,泰安、临沂、聊城、菏泽4市及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推动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统筹省委巡视“回头看”、审计、年中督查、调研等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整改。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扛牢整改责任。省扶贫开发办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成立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动整改具体工作。办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办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各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直接整改责任,办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参与、个个尽责,形成了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会公报以及目标建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精神内涵,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办机关集中开展全覆盖廉政谈话,办领导与各组(单位)负责同志谈,各组(单位)负责同志与组内同志谈。谈话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工作实际、作风情况,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问题整改,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提醒党员干部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履职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的目的。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整改。研究制定《省扶贫开发办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把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到各组(单位),制定整改落实工作配档表,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过程管理、销号管理。把巡视、审计、涉贫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省脱贫攻坚省级评估验收工作方案》,作为评估验收内容之一。组织开展遍访核查,实现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和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推动被巡视县抓好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近期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在治本上下功夫。巡视组进驻以来,坚持边查边改,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政策措施,省级共出台政策措施文件29个,扎实做好巡视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 问题整改情况。

  1.深入推进行业扶贫。健全完善工作情况定期报送、重点工作协商推进、数据信息共享等3项机制,根据行业部门单位工作任务量,分类建立月调度和季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行业扶贫责任落实。组织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巡视发现的行业扶贫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各项行业扶贫政策落实落地。积极与省大数据局和政务云服务商对接,按照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交换要求和流程,完成数据共享目录编制和共享策略设置,定期上传最新的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数据。协调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残联、省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将行业扶贫工作数据上传到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2.开展脱贫攻坚遍访核查。组织全省扶贫系统对照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年中督查等发现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开展问题再排查、再整改,查缺补漏、动态清零。各市组织县乡扶贫干部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户、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和脱贫攻坚以来实施的所有产业扶贫项目,逐村逐户逐项目开展遍访,按照“谁遍访、谁负责”的原则,由遍访人员对遍访结果逐户逐项目进行签字确认,切实摸清各地问题底数。省扶贫开发办制定问题台账模板,统一问题认定标准,指导各市建立问题台账,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各市上报的遍访问题台账逐一进行审核,确保问题精准有效,每个问题都能整改到位。

  3.带头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中央和省级巡视、检查、验收等反馈的问题,坚持第一时间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部署整改工作,强化办领导班子带头抓整改工作机制。省委对12个县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后,先后制定印发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分工方案,拆解建立省级问题台账,把巡视发现的问题逐项分解到相关市、成员单位和省扶贫开发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推进整改落实。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分别到临沂市、菏泽市抽查问题整改进展,指导各地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健全完善省市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机制,在督促市县和行业部门抓好整改的同时,聚焦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制定省扶贫开发办《关于省委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将问题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到各组(单位)。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按时调度办内各组问题整改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统筹协调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确保每项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4. 健全问题整改调研督导和跟踪调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中督查、遍访核查、日常调研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聚焦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年中督查等发现问题。组织各市举一反三、全面检视,查找工作落实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政策落实,开展拉网式遍访清查和省级核查,在省领导带队开展的脱贫攻坚省级评估验收中,抽查核实的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等扶贫政策均得到落实,贫困户普遍知党恩感党恩,对扶贫工作表示满意。组织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为镜鉴,认真查找本部门、本领域在制度供给、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严督实考为抓手,督促各市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人责任,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实落地。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扶贫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联动联办机制,从严整治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查处。

  5.严格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指导各市对2018年、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再次梳理排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组成工作组,赴聊城、枣庄专题就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绩效评价内容、评分标准、程序步骤等进一步明确要求。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评、省集中评价的程序,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层层推进,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开展全覆盖绩效评价。组织有关人员赴“十三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涉及的14个县,对国家和省级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回头看”调研。省扶贫开发办多次与省财政厅对接沟通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分配工作,共同研究下步扶贫资金分配因素、安排重点、审批程序等内容。按照中央“十四五”期间“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求, 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与2020年持平。下一步,将综合考虑当地人均财力、政策任务、年度考核及绩效评价结果等指标,研究制定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建议。

  6.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建立完善重要会议参加(列席)机制,明确需派驻纪检监察组派人参加(列席)的会议情形,提前做好联系对接工作。召开主任会议前,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及时将会议议程及相关材料提前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巡视反馈会议以来,每次召开主任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均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和省扶贫办整改方案,制定了《关于督促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研究部署督促整改有关事项。进一步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扶贫领域巡视、审计、督查巡查、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深入跟进监督,督促整改落实。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拓宽监督渠道和方式,在做实日常监督的同时,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督导。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赴菏泽部分县区围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调研督导,督促落实有关任务。

  (二)关于“扶贫产业稳定脱贫关键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整改情况。

  1.规范扶贫产业项目管理。开展专项实地调研督导,先后4次调度产业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6次通报各市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赴有关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对项目运营、利益联结、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指导各地按照《山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项目运行管理,确保项目竣工后良性运行,尽早收益。健全完善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参与产业发展和就近就业。规范项目收益分配使用,指导各地将产业扶贫项目收益重点用于帮扶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支持各地使用项目收益,设立村内公益岗位,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吸纳有一定劳动能力贫困人口通过自身劳动增加收入,激发脱贫发展内生动力。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项目库建设的要求,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三农”优先原则,依托当地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因地制宜规划产业扶贫项目,健全完善县级产业扶贫项目库。组织各市对照巡视反馈的2018年度、2019年度资金项目公告公示问题,举一反三梳理排查,抓实问题整改。把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纳入资金绩效评价内容,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参照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模板,规范公告公示内容和方式。

  2.加强社会扶贫项目运营监管。印发《关于加强产业扶贫项目全口径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对社会捐助资金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录入省扶贫开发业务平台产业扶贫项目台账管理系统,纳入产业扶贫项目全口径管理台账。督促省扶贫开发基金会联合项目实施地扶贫部门,加强对已拨付资金开展的扶贫项目的实施周期、实施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对项目实施后的运营情况进行摸查汇总,全面了解项目运营现状。下一步,督促省扶贫开发基金会继续加强项目后续监管,确保已建项目正常运营,未建项目尽快实施,停产项目及时复产或转产,保证所有项目发挥效益。

  3.推动产业扶贫项目规范确权。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山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对以村为单位(含联村)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确权到相关村集体;对县级、镇级统筹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按照贫困程度和相对集中原则确权到相关村。组织开展全省扶贫资产确权情况调查摸底,对巡视反馈已竣工验收但未确权的项目,督促各地完成资产确权。

  (三)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长效机制建立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1.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能力。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加强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根据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靶向聚焦、精准施策。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支持鼓励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支持创业等措施,进一步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进一步强化保障性扶贫措施,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实现了应纳尽纳。积极协调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相关项目标准。目前提标工作已全部完成,补发资金也全部发放到位。积极协调省人社厅,做好贫困老年人养老保险金发放工作,60岁以上贫困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确保稳定脱贫。

  2. 深入开展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研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结合前期开展的调查研究、相对贫困试点等工作,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措施,探索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重点帮扶区域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避免因政策“断档”导致返贫。

  (四)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扶贫开发办高度重视巡视组移交的涉贫信访件处置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清事实,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毕。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落实管党治党要求和党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下一步,省扶贫开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完善治本之策,全面、彻底地抓好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乘势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做好巡视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用所学的理论和知识指导、推动和改进工作。持续推动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扛牢巡视整改责任,对照巡视反馈整改任务,一鼓作气、持续发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保持战略定力,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破解新矛盾,以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与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一体整改、一体解决、一体推进,注重从思想根源、领导方法、工作机制上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观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积极探索推进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制度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将管党治党责任切实落实到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结合这次巡视反馈的典型问题、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结合整改,把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构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巩固整改成果的重要抓手,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正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进一步严格标准要求,持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成果,坚决杜绝“过关”思想,防止问题反弹,做到“不贰过”。对需要长期抓好的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工作,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着力打好持久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巡视整改后仍然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突出结果导向,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强化监测评估、持续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解决的问题不反弹、整改取得的成效不滑坡。

  (四)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全面建强扶贫干部队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系统、抓责任促落实,不断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锻造一支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扶贫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构建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增强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处事的自觉性。

  (五)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持续深入推进扶贫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这次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动力,积极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放大巡视整改效应,把巡视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动力。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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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