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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十巡视组向青岛市市南区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9-18

  近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青岛市市南区委反馈巡视情况,并向青岛市委作了通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于富华主持召开向市南区委书记赵燕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市南区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向赵燕传达了省委书记刘家义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省委第十巡视组组长李元忠代表省委巡视组分别向赵燕和市南区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青岛市委副书记王鲁明出席反馈会议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赵燕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表态讲话。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8日至7月31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市南区进行了巡视。巡视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紧扣党委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整改等情况,推动解决制约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李元忠指出,近年来,市南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圆满完成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服务保障任务,努力建设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基层党组织功能有所提升,努力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站位不高,推动落实落地效果不明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岛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推动“经略海洋”重大决策部署不主动、效果不明显,“双招双引”投入大产出低,抓“六稳”“六保”落实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干部队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比较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选人用人导向有偏差。区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力,引领发展能力不足。党员队伍干事创业精神欠佳,行动少落实差还比较突出。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不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等处理。

  李元忠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不断提升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发挥中心城区区位优势,着力做好“经略海洋”文章,提升海洋科研成果转化水平,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优化完善营商环境,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夯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肃查处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理念,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提振全区干部“精气神”。四是全面扛牢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于富华强调,市南区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决策部署,按照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压力传导,持续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优化。要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王鲁明指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明确具体、精准有力。市南区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细化整改措施,以整改实际成效彰显对党绝对忠诚。要强化压力传导,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要加强整改监督,深化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实现整改落实和经济社会发展互促互进,为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赵燕表示,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完全符合市南区实际,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市南区委将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强化问责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抓好成果转化,将整改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市南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省委第十巡视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省委巡视办有关同志,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市南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青岛市委管理的干部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