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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区:“手把手传授”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8-12

  “大家认真看该局提供的通讯录,可以发现,大部分工作人员的手机号码属于同一号段。由此判断,该局可能存在违规为干部职工办理手机业务的问题。”近日,威海市环翠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案例研习会,组长李立为全体组员讲解前期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例,手把手传授发现问题的有效方法。

  近年来,环翠区委巡察办以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为核心,通过借力、挖潜、考核三项举措,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拓宽查找问题的眼界和思路,提升巡察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确保区委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巧借“他山之石”。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要求,针对巡察对象具体情况及行业特点,借鉴上级巡视巡察先进经验和外地巡察典型做法,综合分析收集的各类信息,找准巡察突破口和发力点,制成“对表集”,发放到每名巡察干部手中,督促学习借鉴,做到有的放矢。每轮巡察进驻前,邀请市委和兄弟市区巡察业务专家,围绕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经验技巧等,开展专题培训,分享体会,交流心得。借助地缘优势,安排巡察干部参加市委巡察业务培训,派员参与市委巡察工作,上挂培训、以干代训,紧跟市委巡察步伐,提升政治能力和政治素质。

  深挖“身边富矿”。用好问题底稿,针对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件,详细归纳存疑、取证、固定、移交等各环节案件资料,复原发现问题的全过程,分类汇总,作为巡察干部的“案头书”,随时翻阅,常学常新。用好巡察“老兵”,安排巡察组长常态开展案例研习会,用亲身经历的具体巡察案件,帮助巡察新人更直观、更形象地掌握发现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为巡察队伍“充电蓄能”。

  做好“考核文章”。把发现问题能力纳入区委巡察考核,作为衡量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作为评判巡察组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情况的考量依据,作为综合评价抽调干部现实表现的重要参考,以考核传导压力,促进担当作为。去年以来,先后推荐6名优秀抽调干部,予以区级嘉奖,并在全区“攻坚突破”动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表彰,进一步激发了巡察干部苦练业务本领、提高专业素质、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威海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