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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四强化四落实”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28

  淄博市张店区纪委在信访举报工作中不断探索,增强工作规范化,坚持做到“四强化、四落实”,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强化办理程序,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要求,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人员各司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格局。坚持信访件主要领导全阅制度,一般信访件定期呈阅,重要信访件即时呈阅,定期听取信访举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强化包案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区纪委常委包案制度,按照“一个领导、一个案件、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思路,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做到“不等、不推、不拖”。 

  强化协调联动,落实信访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区纪委、镇(街道)纪委、村(居)纪检委员三级信访联动机制,重点排查信访积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对情况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信访件,采取联合调查、集体会诊、合力化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处理问题效率机制。区纪委信访室每月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动态掌控,特别是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信访件进行重点督查,严格纪律,对因工作推进缓慢、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淄博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