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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三公开”提高信访办理透明度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5-08-26

  莱州市纪委、监察局积极适应信访工作新常态,创新信访公开机制,强化社会全程监督,提高信访办理透明度。 

  公开受理。严格规范信访登记、受理、办处、回复等各个流程,并在网站、电视台等平台媒体进行公示,便于群众了解信访工作的程序。同时,健全市纪委领导公开接访制度,确保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公开办理。通过公开承诺、限期办理,贯彻落实“双向承诺”制度,切实增加信访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心里有底”。 

  公开结果。对信访举报的查处结果,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举报人隐私的,均予以公开。凡是署名举报的信访案件,按双向承诺书的要求,处理结果一律向举报人面对面反馈。(烟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