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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通监督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大众日报发布时间:2023-07-31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内容。枣庄市纪委监委以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探索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同题共答,推动各方责任一体落实。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中心大局的重要任务,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定位,连续两年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建立反映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全市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54起,处理68人。将营商环境履职情况纳入党内谈话、廉政谈话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深化拓展“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用好用活政治监督活页,对部门营商环境责任履行情况台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督促落实好监管职责。

  同向发力,推动内部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十二届市委首轮部署开展“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创新建立“巡察+派驻”联动工作模式,通过相互借势借力,让派驻组真正成为“不走的巡察组”。探索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和“三方联审”巡察整改机制,全程监督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指导区(市)纪委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打造上下联动、条块协作、纵横衔接的“作战单元”。采取“微调研”方式,“室组地”联合开展助企纾困政策执行情况专题调研监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29个,督促兑付惠企资金1882万元。

  同频共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强化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协助市委建立“立法+巡察+督查”工作机制,推动市人大制定《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党政督查+执法监督”协同联动机制,释放“1+1+1>3”的协作效应。建立党委政府督查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联合人大机关出台《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协同作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目前已出台与其他各类监督主体贯通工作办法、协同配合制度等16项,构建起较为完备的监督贯通体系。

  同步推进,推动环境作风一体提升。把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部门开展6轮次察访,发现并查办问题线索53起。创建“清风惠企·码上监督”云平台,协助市委搭建“枣解决·枣满意”智慧大脑,将监督模块嵌入其中,实现从“传统监督”到“数智监督”、“事后问责”到“事前预警”的转变。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联合主责部门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协助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实施办法》,制定“责任、正面、负面、提倡”四张清单,清晰划出“安全区”、亮明“警示线”。(枣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李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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