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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执纪审查始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9-10-3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该像盐,但不能光吃盐,最好的方式是将盐溶解到各种食物中自然而然吸收。”纪检监察机关应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丰富哲理和启示,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在从严执纪执法的同时,做深做实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将其如“盐”一般溶解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化于无形、融于细微,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使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性,注重党性教育和思想滴灌

  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更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要牢牢把握鲜明的政治属性,将“两个维护”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党性教育、思想滴灌、政策感化等方式,从思想“总开关”层面深入剖析和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忽视政治、淡化政治和削弱政治的问题。着力纠正无视纪律、漠视规矩、不会“看齐”等错误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把支部建在连上”,发挥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党小组作用。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重读入党志愿书、重温入党誓词、讲授特殊党课等方式,唤醒审查调查对象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帮助其找回初心、重拾信心、重塑理想信念。

  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注重关口前移和抓早抓小

  “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要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着眼于治未病,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在述职述廉、谈心谈话、任职谈话等过程中,持续深入做细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情感交流、思想动员、警示教育等方式,经常打扫思想灰尘,常敲思想警钟,谨防思想滑坡。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谈话函询这剂“良药”,以批评教育、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思想政治工作手段,采取严肃而又不失善意的批评,把那些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党员干部挽救回来,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真切关怀。

  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注重政策引导和人文关怀

  思想政治工作归根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因人因事因案施策,在保证办案安全前提下,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深度了解审查调查对象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特点、一贯表现、思想顾虑等情况,掌握火候、对症下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相关的政策法规讲深讲透讲到其心坎上。注重把握方法策略,以政策教育为主,通过运用正反两方面案例,循序渐进解开“思想疙瘩”,消除“心理顾虑”。充分利用法律的威慑力和纪律的严肃性,既依规依纪指出审查调查对象行为的性质后果,又依规依纪指出从轻处理的出路。对存有侥幸心理的,适时巧妙使用证据,破除侥幸幻想,促其认错悔错。坚持宽严相济,既用好“霹雳手段”,又用“春风化雨”的巧劲柔情辩证施治。在重要节日、审查调查对象生日等节点,适时适度给予关心,让其深切感受到温暖,进而推动思想转化。

  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性,注重案例分析和回访教育

  “惩”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治”,对“问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不管不问。要将思想政治工作延伸至审查调查最末端。在审查调查结束后、移送司法起诉前,帮助审查调查对象分析人生轨迹,客观评价其工作能力和履职成效,重塑和改造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其对照党纪法规反思错误,深刻检讨反省,撰写忏悔书。开展案例通报剖析,选取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明纪,切实起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的效果。常态化开展教育回访,采取翻阅违纪人员档案材料,到所在单位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和生活情况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实行“跟进式”教育管理和“回访式”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激情。

  (作者安峰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