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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加强党内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布时间:2017-01-09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加强党内监督必须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2016年以来,湖北省各级党委和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织密党内监督网络,丰富党内监督形式,增强党内监督合力,确保了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注重发挥党委的全面监督作用,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湖北省牢牢抓住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压力传导、实化工作支撑、加大问责力度,不断压实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省委向党中央看齐,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经常性研究部署管党治党重要工作和具体措施,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定期对省直单位、市州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研督导,年底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市、县党委普遍明确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机构,建立“两个责任”清单,采取个别约谈、上门督导、定期报告、述职述责等方式推进责任落实,形成了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责的落实机制。把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常态化问责倒逼履责到位。2016年,全省共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495人,党纪政纪处分333人,组织处理140人,形成了持续震慑和警醒,各级党组织担当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普遍增强,形成了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大环境、大气候。把加强巡视监督作为党委监督的重要方式,突出政治巡视,2016年省委巡视组完成135家单位巡视任务,完成了本届省委300个巡视对象的全覆盖。出台《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在市县两级全面开展巡察工作,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 

  注重发挥纪委的专责监督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着力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坚持把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综合采取个别约谈、上门督导、定期报告、述职述责、问责追责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后的15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民主测评差评率较高的33名领导干部发函提醒,对2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2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狠抓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开展领导班子换届纪律、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精准扶贫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三种人”“三个后”为重点,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综合采取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措施,努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2016年,全省立案21140件,同比上升19.4%,谈话函询7036件次,同比增长161%,给予轻处分人数占处分人数的85%。坚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年节假期关键节点,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整合监督资源齐抓共管,以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恒心深化作风建设。2016年,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42起,处理3755人。坚持把派驻机构作为上级纪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的重要平台,按照党章规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2016年,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立案131件,同比增长167%,其中35家派驻纪检组实现了纪律审查“零突破”。 

  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作用,强化全面管全面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的监督作用,做到源头监督整治,防患于未然。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基层组织的监督功能。全省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运用大数据技术对2014年以来城乡低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构建省纪委牵头抓总,市州党委挂帅、纪委综合协调,县(市、区)党委一线指挥、纪委督办落实,乡镇街道党委和纪委具体实施,农业、林业、民政、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指导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组建16909个核查组,发动34000余人进村入户开展核查,立案调查5204人,党纪政纪处分3240人,对736个基层单位实施问责。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监督作用。推动全省15万个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纪检委员,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有效弥补了监督力量不足的“短板”。针对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省、市、县直单位没有专职纪检干部的实际情况,要求各单位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力量,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2016年,全省各地各单位纪检委员共参与“三重一大”监督等事项15万多次,纠正提醒苗头性问题10万多个,接受信访举报56421件,协助派出(驻)机构调查处理43248人,挽回经济损失10余亿元。(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侯长安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体会与启示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