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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把握实践“四种形态”新要求新路径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6-12-21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提出党内监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内监督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方向。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要继续深化认识、深入探索、深度推进,将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党内监督全过程。 

  准确把握党内监督对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出的新要求。贯彻落实《条例》是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条例》对监督主体、内容、对象、方式都作了明确规定,理论性政策性可操作性都很强。《条例》对纪委的专责监督作出了具体规定,围绕维护党章党规、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派驻监督、抓早抓小、受理举报、约谈函询、执纪审查等作出制度设计,对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出了更高要求。落实《条例》,各级纪委要提升“四种形态”运用水平,坚守忠诚担当,讲党性、讲责任,当好党员干部的“保健医生”和“主治医生”,怀医者仁心、善治未病;诊病情病理、因症施策。对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做到动态、实时、精准、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望、闻、问、切”。首先发挥保健功能,加大廉洁教育、诫勉谈话、函询提醒力度,提高干部自身免疫力,充分体现抓前抓早抓小,工作量虽大但价值最高;其次要发挥主治功能,以党性原则来把握、以担当精神来负责,充分体现纪委的角色定位。 

  精准落实党内监督对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指明的新路径。新颁布的两项法规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为践行“四种形态”作出了顶层制度设计,为实现管党治党严实硬提供了科学方法和实践路径。一要把第一种形态做深做活、提质增效。例如,为党员干部建立“纪律健康档案”,把所有党员干部纳入“健康体检”范围,实行定期体检和不定期抽检,“体检报告”要真实反映干部的廉洁状况,对轻微异常的要谈话提醒、点明要害、提出建议、督促纠正。二要把第二第三种形态做精做细、因人施治。对“体检”中指标明显异常的要纳入重点监督,找准病灶、分析病因,制定“治疗方案”,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尽快治疗,防止拖成“大病”,把问题解决在违纪层面内,防止“病情”恶化推向第四种形态。三要把第四种形态做稳做实、决痈溃疽。对破纪之后走向破法的干部,必须以刮骨疗毒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与司法机关有机衔接。 

  全面对接党内监督对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设定的新目标。党内监督的目的不仅在于发现问题,更在于预防问题。“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也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工作目标,就是要用党规党纪这把内在标尺管住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不断提升能力素质来支撑。一要提升学习运用能力。把学习感悟、知行合一贯穿全过程,实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二要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四种形态”贵在抓早抓小、监督执纪优在从紧从快。要坚持维护纪律严肃认真、发现问题全面深入、处理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彻底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实现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绝大多数推进。三要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突出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把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傅逊 作者系山东省威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