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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迟迟未退的自筹款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3-12-28

  “同志,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想麻烦巡察组帮我们问问,行吗?”近日,高唐县尹集镇隋庄村,在门外徘徊许久的村民隋大爷最终还是敲响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的门。

  “大爷您请进”,巡察组工作人员赶忙把大爷招呼进来说,“我们来的目的就是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您有什么事情想反映,都可以给我们说。”

  “2019年,俺村和周围十几个村买了上级补贴的化肥,并交了20%的自筹款。后来听说邻近双庙村、大王村买肥料的村民都收到了部分退款,有几块的也有几十块钱的,说是当时交多了退的,但是俺村买肥料的都没有这个退款,也不知道俺村多交了吗?”

  “三四年了,你们有没有向村里和镇上反映啊?”

  “没反映过,想着钱不多,也就是十几块钱或者几十块钱,正好你们来俺村巡察了,我就说道说道。”

  “好的,大爷,这个事儿我记下了,回去我们就查查。”

  送走了隋大爷,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商讨解决措施。为进一步弄清隋大爷反映的问题,该组立即开展调查,通过查阅村庄相关账目、开展座谈交流、入户走访,仅一天时间,巡察组就查清了事情原委。

  原来,此前根据山东省2018年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示范工作有关要求,2019年,尹集镇包括隋庄村在内的18个村庄实施了盐碱地改良项目,因项目实施方计算错误,多收取村民自筹款3万余元。项目实施方发现后,随即将多收取的款项通过镇经管站退回到村集体账户。隋庄村、盐场村等5个村的村干部认为钱少户多手续麻烦,既没有及时为村民办理退款手续,也没有向村民公开该笔费用,很多村民对此事并不知情。

  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该巡察组按程序审批后,向尹集镇党委下发了立行立改问题通知书。该镇党委第一时间安排隋庄村等5个村为村民办理退款手续。半个月后,包括隋大爷在内的206户相继收到了退款,共计6188元。

  “大爷,退的买化肥自筹款收到了吗?”

  “领到了,领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到半个月,村委就让我们去领了该退给我们的钱,真是没有想到三四年的钱还能领到手……”看到前来回访的巡察组工作人员,隋大爷激动地说。

  为确保应退尽退,巡察组督促该镇党委对其余13个村庄开展摸排核查,重点检查有无截留、漏发等情况,防止出现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

  今年以来,高唐县委对村(社区)巡察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注重体察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谋划和推进巡察工作的着力点,开展了“一村一实事、巡察解民忧”活动。截至目前,共推动解决扶贫救困、修路修桥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20余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就在身边、党的关怀就在身边。(聊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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