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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场会议咋有两份记录?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20-06-19

  “同一场会议,怎么还弄出了两份会议记录?一份是手写的,一份是打印的……”2019年12月,在莒南县委第十轮巡察过程中,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查阅该县十字路街道某村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议的会议记录时,发现了“异常情况”。

  “是粗心大意还是另有隐情?”带着这样的疑问,巡察组工作人员仔细对比了两份会议记录,发现不仅登记的参会人员不一样,而且两份记录中都存在部分群众代表不具备参会资格的问题。

  “发展党员可不是小事儿。”工作人员立即此情况上报给第三巡察组组长秦茂阳,秦茂阳马上安排人员向部分参会者了解情况。经过调查了解到,手写的会议记录是该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朱某记的。于是,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到朱某:“老朱啊,你看看这两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会议的记录,同一场会怎么还弄出两份记录、签两次名?”

  “开会时我手写了一份会议记录。后来,为了存入档案好看点,我又专门找俺村的青年用电脑打印出来一份,村‘两委’干部又拿着打印好的会议记录挨个找参会人员签了名。”朱某这样解释到。

  “那这参会人员怎么还不是同一批人?”工作人员又问。

  “当时找人签字的时候我不在家,别人拿着去的,可能有人在边上看就一块签上了。要不打印的那份别要了,不准,以手写的这份为准,这是开会时现场签的,这个准!”朱某拿着两份名单,比较了一番后,又辩解到。

  “按照要求,参会的群众代表主要由非党的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会计、村民小组长、计生专职主任、民兵连长、群团组织负责人等组成。老朱啊,你再看看这几份表,你看看签字的是不是都有参会资格啊?”说着,工作人员把该村的党员花名册、村民代表名单、村干部名单一并递给朱某。

  “开会时我光顾着点党员数了,对群众代表没有进行严格把关,致使部分普通村民作为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我确实做的不对,唉……”朱某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今后一定严格执行入党程序,把好入党关口。

  经了解,由于把关不严,此次参加会议的11名群众代表中仅4人符合参会要求,不符合发展党员有关规定。

  “发展党员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遵守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儿戏’。”县委巡察办主任王玉征说。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