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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温暖人心的复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时间:2018-06-03

  “徐阿姨,不是说好十点吗?怎么这么早您就来了?”不久前,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胡昆嵛在审理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件事,一名受处分人徐阿姨因不理解而频繁申诉,因此他们对这个案件进行复审。当天,他们约好上午十点在该县纪委监委见面,然而,徐阿姨提前两个小时就到了。

  “领导,我跟你说,我找全了证据,我能证明那8900块钱不是我贪的……”徐阿姨急切地说。

  “不用叫我领导,你沉住气慢慢说。”胡昆嵛回答。徐阿姨的确很着急,从去年刚入冬起,关于11年前因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的事,她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其实,她的违纪问题很清楚,11年前,她还是村里的党支部书记,干工作雷厉风行,因为一时糊涂,将上级拨给村里的扶贫机械卖掉,加上一部分占地补偿款共计近1万元占为己有。经过研究,她被开除党籍。

  从去年年底开始,胡昆嵛带着复审组先后到档案局和徐阿姨所在的镇、村等地十几次,查阅11年前的村财务账册,找到当时该案的审查人员、审理人员及镇村干部、部分群众20多人详细了解情况。复审组对案件材料和申诉材料进行了仔细分析,对证据加以甄别,对存疑之处进行逐一核实。随着复审的进行,案件事实得到进一步印证。

  其间,徐阿姨多次到县纪委监委反映,每次临走时,她都反复说着几句话:“我给村里做了这么多工作,不能被开除党籍。”她对党员身份很珍惜,被开除党籍后,始终难以释怀。

  复审组对徐阿姨提供的新证据进行复查后断定,这些证据与违纪事实没有关联,不予采纳。复审组向该县纪委常委会和济南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进行了多次汇报,最终做出了维持原处分的决定。

  徐阿姨接过维持决定的文件后,手抖了一下,正反面翻过来翻回去看了好几遍,之后便是沉默。过了一会,她才慢慢抬起头,艰难地说:“唉,这么多年了,老是睡不好觉,有一次儿子问我,妈,你不是党员了吗?我就差点哭出来,干了这么多年村支书,做了这么多事,到头来……我心里难受啊!”她眼里泛起泪花,“我应该受到处分,但是我不愿意退出党组织!”

  “徐阿姨,你曾经是一名好支书,给村里做了不少贡献,但是错了就要接受错了的后果。”“我知道,我能重新入党吗?”她问道。“按照规定,被开除党籍五年后,可以重新申请入党。只要表现好,积极申请,组织会考虑的,请在决定书上签写你的意见吧。”

  徐阿姨久久没有落笔。认真思考后,她一笔一画地写下了意见:我同意组织决定,但我申请重新入党。(通讯员杨元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