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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四项措施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8-01-08

  去年以来,梁山县纪委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推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县纪委多次召开专题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印发《梁山县精准扶贫工作督查问责办法》《关于聚焦扶贫领域深入开展重点督导乡镇(街区)和县直部门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方案》等文件,结合实际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扎实推进工作。

  建立电话、短信、举报网络、来信来访“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筛选出信访量多、情况复杂的村(居)进行专项审计,成立5个督查组对15个镇街精准扶贫摸底核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2017年共受理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21件。

  坚持精准执纪,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实行专项登记、台账管理,优先核查、优先处理,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做到扶贫领域案件“零积压”。同时,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17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8起,处理6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批次28起。

  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对违反低保政策、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扶贫工作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问责。2017年共对4人进行责任追究。(济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