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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构建“全员全程全时”监督体系 严防“灯下黑”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时间:2017-07-06

  今年以来,烟台市纪委坚持关口前移,加强纪检干部监督管理,让纪检干部行有所止、所畏、所悔,严防“灯下黑”。 

  定好监督规矩,将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制度装入一个“本子”。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中的风险点,健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盯住人、管住事。着力构建“全员全程全时”监督体系,制定监督管理实施意见,配套出台8个规范和制度,划“高线”、拉“红线”,实现对纪检干部“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监督管理。编印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汇编,将上级出台的涉及纪检干部管理的18个制度规定汇编成册,装进一个“本子”,人手一册,时时让纪检干部对照规定照镜子、自画像,确保纪检干部懂规矩、不越矩。 

  拓宽线索源头,把纪检干部问题线索纳入一个“篮子”。制定纪检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则,建立问题线索库,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定期排查、评估。建立线索办理及问题查处月报告制度,与案管系统核对,确保全报告、无遗漏。拟在网站设立专门的纪检干部问题线索受理平台,确保线索集中、快速、无遗漏地反映到纪检干部监督部门。 

  严抓红脸出汗,对纪检干部的处置共用一把“尺子”。对被反映的纪检干部,在谈话函询前,一律从其岗位违纪风险和帮助其成长的角度给予警示和提醒,促其查找不足;对被反映不实的纪检干部,及时予以澄清,促其自我反思;对问题轻微、态度良好的干部,严肃批评,促其幡然悔悟;对小事小节频发、不适宜继续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干部,调整其岗位。(烟台市纪委)